這樣的勞動合同法是合法的嗎

2022-12-02 01:06:00 字數 686 閱讀 4585

1樓:諾德曜欽宇

你的認為是對的,在簽定合同時要雙方都寫上自己與對方的要求,如果只寫一方,那在以後出現事故時,另一方就可以利用自己沒有寫的那一半去轉鑽法律空子,如果對方已經簽好了,你可以帶著這份合同書去申訴,這是受法律保護的。

2樓:虞沈雅市衛

你可以提前1個月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至於公司所說的賠償安家費、新員工補貼、引進學生的成本費用、戶口遷移費用都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公司所說的培訓費用,若的確曾提供過專業培訓,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按照沒有履行服務期的比例返還培訓費用。

3樓:舒幻絲剛祿

一、首先需要知道的安家費、和戶口遷移費是否有實際發生?也就是是否真實存在或直接發放到你手裡?如果沒有,這個是不需要支付的,有的話,依照合同內容恐怕是難以避免;

二、新員工補貼是否實際在合同約定工資外實際支付?如果有的話,也會存在一定爭議;

三、引進學生成本費用這個肯定是違法勞動合同法的,這個絕對不需要支付;

四、培訓費用得看是專業技能培訓還是上崗培訓,前者就是比如送去培訓考證、學位考試之類的;後者就是自己做的一個培訓;前者可以約定違約金,後者不可以。

4樓:前昌勳過嵐

完全可以走人的。你可以辭職啊,這個正當的方式。不同意你就混日子,他也不會白養你的。這麼說你會覺得有點不好……

按勞動合同法這合同能續簽嗎,《勞動合同法》中的「自用工之日起」適用於續簽勞動合同嗎?

1全部1 用人單位已經詢問了,這次你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除非他降低待遇,如果他維持原來待遇你拒籤就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下,沒有經濟補償。附 根據勞合法82條,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第三次簽定合同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這次他跟你籤的不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應當自勞動...

勞動合同法

雙倍賠償是針對違法解除合同的.你說公司通知裁員,是什麼原因裁員呢?是否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

勞動合同法

1 繳納社保的,公司不用出錢,工傷保險報銷。2 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的,費用由公司承擔,醫療費 誤工費 伙食補助 交通費 護理費等。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醫療費等。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 醫療費 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生活護理費 工傷期間的工資 交通食宿費 輔助器具費 一次性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