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來自布達拉宮學富五車的鋼鐵俠
要是你在公司裡幹著不舒服,就早點離職吧!
2樓:
工作不好找,辭職別衝動。騎驢找馬吧
3樓:柏拉圖之戒
主意是自己拿,考慮好下一步就好。
公司勸我主動離職,我該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很同情你現在的處境,有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1.既然公司勸你離職,就是說想與你協商解決。你當然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賠償條件,如果與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所規定賠償相差不是很大的話,就可以同意離職。
2.你也知道你現在的工作季節性很強,就是說工作極不穩定,相信你也不會在如此環境下委曲求全。
3.你就算現在勉強的留在該單位一年或者是兩年,你覺得你的前途還有長遠發展能夠保障嗎?這個問題需要你自己仔細斟酌,別人不能給你決定性意見。
4.作為一個男孩子,並且自身條件還處於優勢,挑戰自我的天性估計你還是有的,其他各行業更大更多選擇的機會也會強烈的**著你,遲早都會跳槽。與其現在就知道結果,不如趁早趁著年輕不去闖一番呢?
5.就算你不接受離職,單位(還是國企)暫時也不會把你怎麼樣,你要知道領導已經有了這個打算,你估計一下是你呆的時間長還是你領導呆在單位的時間長呢?假如等到你考完試之後再做解決,那要看你的領導決策了(恕我直言,望請原諒)。
以上幾個問題你自己好好的琢磨一下,或許你已經有自己的想法了,祝你好運!
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沒犯重大錯誤,沒有違反合同條例,單位就不能拿你怎麼樣。
越是遇著這樣的上司,就越是不能屈服,堅持你自己的想法,一邊工作一邊複習,既然單位主管不同意你工作時間看書,你就要儘量避免再被她發現這類情況,畢竟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是屬你的過錯。不要再發生正面衝突,遇有問題先冷靜。
因為小事被她 逮到,這種情況無論在哪工作都是難免的,如果因此而聽信小人話主動辭職,那麼損失的是你自己。說句不好聽的,即使不想做了,也可以將小事鬧大,讓公司對你進行辭退,這樣你還能拿到一定的補償。
6樓:巨杉杉
首先,這種情況並未違反勞動紀律,不忙寧聊天不用工作也不可學習,很荒唐!但是你畢竟不是在看工作專業的書籍,到領導那裡不好交代,如果人家知道你要跳槽更不好。所以會折磨你!
可是並不能因此辭退你,如果你自己主動離職是自願行為,如果單位在你未違反勞動紀律辭退你,有違約責任,你也上過學明白吧?單方面撕毀勞動合同,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訴申請仲裁,我不知你的城市和外部環境情況,但在大城市是很平常的事,一般你寫好情況說明,勞動部門會約談,對方不去下達賠償違約通知,用工方選擇申訴或賠償,一般一年的基本工資。這個你可以去去勞動部門諮詢一下。
不必重謝,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話,而且該單位是為職代會通過為你熟知的,單位可以辭退你。
縱橫法律網 陳豔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考研需要很大付出,既然時間緊迫還不如把時間用在考研上,反正你在班上也沒法學,與其兩頭都無法兼顧,還不如把精力放在一處,再呆在那裡工作他們也不會給你好果子吃,好好複習備考,考上了研究生不是更好
9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不能拿你怎麼辦,所以你不要理她們
10樓:乖乖怒
那你就離職吧!工作可以再找,找並不難
曠工兩天,公司會讓我離職嗎,公司規定曠工3天算自動離職,曠工兩天公司能開除我嗎?
基本差不多了,正常規定曠工三天按照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兩天,公司一般不會讓當事人離職。通常曠工兩天尚不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因此應該不會讓當事人離職。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
我在那個公司待了兩天同事們都對我很好,後來我離開了,我後悔了說實話我真的想再進那個公司我該怎麼辦
當時走的時候你選的什麼理由,看看還有沒有回去的空間。如果有可以試試。既然他們對你都很好,說明你人際關係不錯。能力也很強。這件事也告訴我們凡事都要留條退路。祝你成功。世上沒有後悔藥,你既然那麼就輕易的放棄了公司,放棄了對你好的同事你還有什麼好煩惱的,錯過了就是過了,記住教訓,下次不要輕易作決定了,深思...
我和女朋友以前特別相愛可是這兩天她卻對我說她對我的愛只剩下一
你愛他,那麼她是否還愛你呢?如果他不愛你了,順著她的意思做只會讓她越來越討厭你 女人的心思很難猜的 這事問男同胞準沒底 找找你自己的問題 或者可能她變心了呢 久了了解多了 問題就出來了 很正常啊 對她更好點吧!不過我覺得你越愛一個人越傷你的心 你如果對她真的很好其實也會讓人反感的 不知道怎麼說 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