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度使用者
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你們沒學過麼?
1.因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
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魚要去水裡去撈,這兩者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熊掌和魚不能兼得.
2.這句話的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孟子的原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他是用魚與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
「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
所以,在不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魚和熊掌應該說還是可以兼得的。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典故
2樓:紫玉殤
典故:孟子說:「魚是我喜愛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愛吃的;如果兩樣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從而捨棄魚」
「魚與熊掌」象徵著我們的生命過程中遇到的兩難選擇。典故強調的是如果出現二者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該典故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原文: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孟子說:「魚是我喜愛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愛吃的;如果兩樣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從而捨棄魚。
我想擁有生命,我也想要擁有正義;但如果兩樣不能同時擁有,n那麼我就堅持正義捨棄生命。
我想要生命,但是還有比生命更讓我想要的,所以我不願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討厭的,但是還有比死亡更讓我討厭的,所以我不願意因為討厭死亡而逃避某些禍患。
如果讓人最想要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只要可以得到生命,又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如果讓人最討厭的東西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只要可以躲避死亡的禍患,又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但有人,明明按照那樣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就可以擁有生命,卻沒有做。
由此可知,確實是有比生命更讓人想要的東西,也確實有比死亡更使 人討厭的東西。這種心人人都有,並不是只是賢人才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保持它而已。
一籃子飯,一碗湯,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餓死。如果吆喝著給人吃,過路的人雖然餓著肚子也不會接受;如果用腳踩踏後再給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於接受。
可是現在,高高的的傣祿有人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優厚的俸祿對我而言有什麼好處呢?為了華麗的住宅嗎?為了妻妾的奉養嘛?還是為了我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
過去寧肯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華美的住宅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妻妾的奉養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嗎?這種做法叫做喪失了本性。」
3樓:匿名使用者
典故:古代有一戶人家因為要想得到熊掌,所以要去山上去打,然而他有想要得到魚,所以要去水裡去撈,但是這兩者是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才有了熊掌和魚不能兼得的故事。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
譯文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麼我捨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
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其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頂上永遠是最稀少珍貴的,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擴充套件資料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捨生取義。
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孟子(約公元前372年—約公元前289年),名軻,字子輿(待考,一說字子車或子居)。漢族,東周鄒國(今山東省鄒城市)人,東周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學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
在政治上主張法先王、行仁政;在學說上推崇孔子,反對楊朱、墨翟。被後世尊稱為亞聖。
名家評倫
朱熹:「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於斯焉。」(《四書章句集註》)
4樓:愛單單愛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典故出自於《孟子·告子》第十篇。原文較長,節選如下: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兩樣都吃,我就捨棄魚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擁有的,正義也是我想擁有的;如果不能兩樣都擁有,我就捨棄生命而堅持正義。
孟子用「魚與熊掌」比喻俱為所欲,難於取捨之物。孟子的態度是選擇不能優柔寡斷,有舍有得,更為珍貴。用「魚與熊掌」的選擇,來比喻「生與義」的選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
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
5樓:匿名使用者
孟子說:我愛吃魚,也愛吃熊掌,如果兩個只能取一個,當然要熊掌,傻子才選魚。
6樓:符祥熙大帥哥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7樓:匿名使用者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為什麼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兼得了有什麼後果?
8樓:_深__藍
1、"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句話不是說一定不能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去從二者之間取捨。兩者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2、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翻譯:
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如果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我只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
《魚我所欲也》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9樓:穠華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並非表示兩者必然不可兼得。
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本句出自《孟子·告子上》。
原文: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10樓:匿名使用者
高中時老師說可能是魚和熊掌同時放在鍋裡燉,魚先熟熊掌後熟,如果要魚那熊掌就不能吃,如果要熊掌那魚就過火了,所以不能同時得到。熊要吃魚,要保護魚就要餓死熊,保護熊就要吃掉魚,故「二者不可兼得」。
開玩笑的啦,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比喻而已。並不是魚和熊掌相互衝突,魚和熊掌都是美食,你自然可以同時吃到這兩種東西,但是兩者不可同時得到時,相比之下,熊掌自然比魚更加難得,所以就要舍魚而取熊掌。通過這個比喻來闡明捨生取義的道理,當然,你為了「義」不一定非要去犧牲自己的生命,但到非得犧牲生命而不能保全「義」時,就要捨生取義。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說明有些事情不能兩全其美。
如果是能夠兼得的話,是最好了。
當然這種情況下一般很少。
有時候就出現了貪心不足的局面。
12樓:劉俊強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這個理解有點不妥!魚跟熊掌都可以吃,可以兼得,沒什麼後果!
五十塊和一百塊我當然一百五都要了,但是,如果只能選一個的話,自然選擇一百的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為了在必須選擇時,強調如何取捨,當可以相容得到的話,當然是好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句話並不是說魚和熊掌一定不能兼得,如果能夠兼得的話,應該沒有什麼不良後果吧
15樓:七分齋
可能會有兩種後果:
一是「兼得」只能持續很短一段時間。因為你沒有精力同時去管理「魚」與「熊掌」,所以很快就「兼失」;
二是你雖然兼得了魚與熊掌,但別人會羨慕甚至嫉妒,會使盡渾身解數來明爭暗搶,給你的財產甚至生命帶來損失。
俗話說魚與熊掌不能兼得我想問下這句話說的是什麼意思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 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
為什麼魚和熊掌不能兼得?典故出於哪,為何這麼說
此句含義的確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沒有讀懂提問者的意思。依我看問題應該是 為什麼不能同時得到魚和熊掌?它們有什麼關係?因為幾乎所有上過學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義。但知道為什麼這麼寫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魚。它捕魚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擊河裡的魚,使他被擊到岸邊。設想一下,一隻熊剛好抓到一隻...
我想知道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這句話的來歷,這兩者有什麼矛盾嗎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這裡孟子用來闡明義重於生 義重於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捨生取義的主張是借魚和熊掌來比喻在生命和道義上的選擇.孟子認為道義要比生命重要,就像熊掌比魚有價值一樣 魚是熊的最愛,去吃魚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