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名字
物權法第七十二條,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鄰房屋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九條第四點,應該是樓下各層所有人按使用面積比例均攤。
2樓:匿名使用者
處理相鄰權糾紛的法律是《民法通則》〈物權法〉
頂樓屋頂漏水樓下的住戶應該負責維修費用嗎,有 沒有正規的法律條文規定,急!!!!
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共有部分,應由所有住戶分攤維修費。我國物權法由明確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人家漏雨把你家泡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1、對;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樓頂漏水樓下住戶有義務均攤維修費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物業要承擔的費用,樓下住戶不承擔。每個月都叫物業費的。
樓房屋頂漏水,整棟樓業主分攤維修費用,有什麼樣的法律依據?
7樓:可令可愛
頂部屬公共區域,你可以要求公攤,具體的看《民法通則》及司法解釋
8樓:艾秀梅廣醜
第三條、第二十條明確:屋頂屬於單幢住宅內業主的共用部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據此,四樓房頂漏水的維修費用應由四樓及樓下三戶業主共同
5年質保期內找開發商。過期因屋頂是公共部份,維修費用由樓上下分攤!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諮詢
如果露臺是以屬於某一家使用的,就是這家責任,如果是公共使用的,維修是樓上下分攤!更多資訊,更好建議,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諮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
其次樓下裝修,不會去刨房頂,所以你家漏水我覺得不太可能是由於樓下裝修的問題。
在漏水,你現在居住,就等於是房子的主人,所以你有義務修理,至於費用問題你可以跟房東商
屋頂漏水,頂樓的住戶要每戶承擔2000元的翻修費用
9樓:家裡不漏水
防水有5年質保,質保期內,開發商負責!過期了,屋頂屬於公共部份,樓上下分攤維修費用!你告訴開發商,有法律明文規定防水要求的地方質保是5年,管道是2年,他們就有責任免費維修,要不是管就到當地質監部門投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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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防水
開發商要保修呀。防水工程也要保修5年,
頂樓房頂漏水,下面的樓層包括1樓有沒有責任出錢維修?各位能不能幫忙提供一下法律依據?
11樓:匿名使用者
1.追究建築商的責任啊!物業管理方面有不有責任?也可以考慮2.法律法規方面,恕我淺陋,我找不到怎麼分攤的成文依據;可以協商解決的東西,我覺得法律不會也不應該規定過細。
3.我認為無論是按建築面積還是按使用面積分攤都是不合理的。我覺得應該按照使用面積綜合考慮受益程度來分攤。
從最高層六樓到第一層一樓,分攤可以體現一定的差別(遞減,幅度不宜過大)。因為第六樓受益是最直接的。
有責任修!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既有專有部分,又有共有部分。頂樓共有,既然大家都有份兒,對它有權利;當然應該共同承擔相應的義務。
12樓:家裡不漏水
差得了多少錢呢,而且樓上下應該面積一樣,每樓分攤啊,更多資訊,更好建議,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諮詢
13樓:
那是開發商的事情。。!
國家規定民用建築的使用年限最低是50年。這才幾年就成這了。
堅決不妥協。好好收拾他們。
沒有物業的樓房頂樓漏水如何維修 ?維修費用是隻由頂層住戶負責還是與樓下住戶均攤 ?
14樓:匿名使用者
在建設部2023年8月15日修改的《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九條中有明確規定:
第九條 異產毗連房屋發生自然損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視同自然損壞),所需修繕費用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共有房屋主體結構中的基礎、柱、樑、牆的修繕,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二)共有牆體的修繕(包括因結構需要而涉及的相鄰部位的修繕),按兩側均分後,再由每側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三)樓蓋的修繕,其樓面與頂棚部位,由所在層房屋所有人負責;其結構部位,由毗連層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四)屋蓋的修繕:
1.不上人房蓋,由修繕所及範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2.可上人屋蓋(包括屋面和周邊護攔),如為各層所共用,由修繕所及範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如僅為若干層使用,使用層的房屋所有人分擔一半,其餘一半由修繕所及範圍覆蓋下層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根據第九條第四項和第二十條第一項,應該由你們樓內所有住戶按照住宅面積總和的百分比分擔費用。
房屋頂樓漏水.有規定樓下住戶一起承擔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屋頂屬於公共部分,房頂漏水應當由全體所有權人承擔維修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樓頂空間的所有權歸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原則上不能歸屬於頂層區分所有權人所專有使用。因為建築物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有,與開發商沒有關係,開發商無權處置。
因此,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對屋頂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共同承擔義務。
16樓:
屋頂漏水是開發商或是承建商的責任,和住戶沒有關係,所以所有住戶都不必承擔承認,而頂樓的住戶應該去找開發商處理漏水的事情,而不是找樓下住戶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你破壞了樓頂,就不用你承擔
我家在頂樓,現在頂層樓板下雨時漏水,並且連及到樓下的住戶,請問維修費用該怎麼分攤呢?
18樓:rr夢言
樓頂並不因為你抄住在頂層就由你來bai負責維du修或歸你所有了,樓頂保括zhi樓下外牆dao面,都是整個樓住戶共有的,你的購房合同都寫的很明確。排除人為破壞(一般沒人會破壞樓頂或牆面),未過保修期的由開發商承擔,過了保修期是業主的事了,可以找物業維修,費用業主共擔。所以,樓頂維修,費用大家攤。
頂層漏水造成樓下牆面損失也是應該由大家共擔責任,當然在合理的費用內,如果是樓下住戶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擴大部分他自己承擔。希望可以幫到你。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家的房子幾年了 房子漏水如果不是你認為的因素造成的話那就 是由內於屋頂的防水做法可能有容問題或者老化 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過保修期應該去找物業 讓物業找原來的施工單位來解決 如果過了保修期 那就只有找物業單獨解決 關於樓下房子的牆的問題 我任務 和你沒有關係 理由同上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找漏水的根源呀。
誰是這些問題的直接導致者,就要讓誰來賠吧。
頂樓屋頂漏水樓下的住戶應該負責維修費用嗎,有沒有正規的法律
屬於共有部分,應由所有住戶分攤維修費。我國物權法由明確規定。是不是人家漏雨把你家泡了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1 對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頂樓屋頂漏水樓下的住戶應該負責維修費用嗎,有沒有正規的法律條文規定 物權法第七十二條,建設部 城市異產毗鄰房屋管理規定 第六條,第九條第四點,應該是樓下各層所有...
樓下的存水彎漏水請問該誰家負責,衛生間存水彎漏水誰負責
應由樓下業主維修,原因有2個,1 存水彎在樓下房內,是樓下的財產 2 存水彎是樓下用來引導汙水用的,樓下是真正的受益者。誰使用的,誰受益就是誰的責任,所以,如果是你家使用,你的責任!不然人家是不是可以截了,呵呵!法律依據是 民法通則 第83條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
求助,租的房子下水道堵塞了,漏水到樓下應該由誰承擔
如果不是人為的損壞,承租方沒有責任。應該由業主自己承擔。如果業主可以證明漏水是由建築方或是裝修公司所造成的,可以向責任方追償。樓房下水道漏水由樓上負責還是樓下負責?一般情copy況樓房下水道是公共通道,可樓 上樓下沒有關係。如果堵塞影響了各層住戶的正常生活,發生漏水的問題,應該由整個使用的使用者來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