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的概念是什麼?辯護的種類是什麼?急

2021-03-26 08:08:17 字數 1058 閱讀 1534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辯護分為自行辯護、委託辯護和指定辯護。1、自行辯護是指被告人自己為自己所作的辯護。2、委託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律師或其他公民充當辯護人出庭為其辯護。

3、指定辯護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被告人辯護。

刑事案件中 律師的辯護方式是什麼?

2樓:中國刑事辯護網

辯護業務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業務,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人,參加訴訟。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訊,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庭辯論階段,辯護意見應針對控訴方的指控,從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準確無誤、訴訟程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進行分析論證,並提出關於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見和理由。 中國刑事辯護網提供。

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應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一)控訴方指控的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訴方或辯護方提供的證據,能證明屬於下述情況,依據法律應當認定被告人無罪的:

1、被告人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2、被告人行為系合法行為;

3、被告人沒有實施控訴方指控的犯罪行為;

(三)其它依法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情況。

為被告人做有罪辯護,應著重從案件定性和對被告人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等方面進行。

在庭審過程中發現審判程式違法,律師應當向法庭指出並要求予以糾正。

3樓:北京杜律師

辯護方式這個問題不太明確。語義來說,就是會見嫌疑人被告人,調查取證,出庭,出具法律檔案。等等。

辯護的意義在於什麼

刑事辯護制度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這一憲法原則在刑事訴訟中的體現與保障,它是現代國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刑事辯護制度的健全與完善是一國刑事訴訟程式民主化與科學化的重要標誌。刑事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針對控訴一方的指控而進行的論證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無罪 罪輕 減輕或免除罪責...

什麼時候法院會指定辯護,法院會指定辯護的情

一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盲 聾 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

拒絕指定辯護的情形有什麼

一 指定辯護的情緒。1 依據法律規定,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應當 為其指定辯護人 1 被告人是盲 聾 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2 被告人在 審理時是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 3 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二 拒絕指定辯護的情形有哪些?1 被告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