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已經進行過工傷鑑定,9年後解除勞動合同,
無需重新鑑定,原鑑定有效。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
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
一、二、
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傷鑑定為九級,現在公司要求重新鑑定,如果現在辭職會對拿賠償由影響麼?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要求重新鑑定
你不要接受的
你還是要求公司按照工傷9級給你賠償
當然是在你提出辭職後,公司必須給你補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重新鑑定期間,不能支付工傷保險傷殘待遇。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為九級的,若非本人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勞動者本人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合同。現因為用人單位對市級勞動能力鑑定不服,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市級鑑定結論尚不能作為確定工傷保險待遇傷殘評定依據,涉及傷殘的工傷保險待遇暫不能結算,需要等待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
4樓:匿名使用者
有影響,取決於你何種名義辭職。
縱橫法律網 何向前律師
工傷鑑定出來已過重新鑑定的時限,要怎樣才能重新鑑定?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工傷鑑定出來已過重新鑑定的時限,過了鑑定的期限是不能重新鑑定的,可以按照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要求其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第二十九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再次鑑定和複查鑑定的期限,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1.醫院有沒有給你們為什麼出現診斷變更的說明?
2.鑑定的時候傷者本人沒有參加?僅靠診斷材料就進行了鑑定?這應該不可能吧?
3.鑑定結果不是單一的,你們第一次鑑定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地點麼?
4.申請重新鑑定的時間是說不服本鑑定的,15天以內重新鑑定,是說明你們對鑑定的結果不服,可是現在你們是鑑定的依據變更。
5.你們訴法院之前因和單位就鑑定重新商定,協商不成的,你們可以自行重新鑑定,傷在那裡放著,不會一下就好了,但是那樣你們的鑑定結果就將除去之前醫院給你們診斷材料。該是什麼級就是什麼級。
7樓:廣東萬林律師事務所
你好,過來這個時間就沒有權利再次申請重新鑑定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我的經驗,如果您父親腿部恢復的可以,行走並無大礙的話,無論腓骨還是脛骨,都會鑑定為9級。
一般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大礙的,都是9級,即便是腳趾骨折,也是如此。
9樓:呂厚虎律師
具體賠償數額需根據年齡、收入、傷殘等級和有無被撫養人等因素進行細算。應該先申報工傷認定,然後做傷殘等級鑑定,最後協商不成提起勞動仲裁。
10樓:提問問題
有錯當然可以改了,必須查清楚後再申請更改
工傷鑑定9級工傷伙食補助怎麼算的
只有住院期間享有住院伙食補助費,具體標準是由所在省市規定的,諮詢當地人社局。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 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工傷...
幫忙鑑定下翡翠吊墜價格,9顆小鑽石,已經鑑定是A貨,但不知市
你好鑲嵌部分就不做評估了 可按照具體的用鑽大小 和 金的用量來判斷 手工費在3 400左右 其翡翠部分 看冰糯種 滿綠 雕工略顯得複雜了 綠的深淺不一 市場上會喊道2w左右 甚至還會高一些 商場裡就更貴了 實價要低一些 祝你好運 有不明白的地方請繼續追問 還望選為滿意回答 謝謝 關鍵還是翡翠的 沒個...
工傷認定了,傷殘鑑定已經申請。肩鎖關節脫位打了鋼板,鋼釘。能評傷殘幾級
職工工傷致肩鎖關節脫位,鋼板鋼釘內固定,遺留輕度功能障礙的可以評定為八級傷殘,遺留嚴重功能障礙的可以評定為七級傷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 t16180 2014 5.7七級 5.7.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