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鵂鷳鵩
【太1:18 耶穌**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太1: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太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太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太1: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太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太1: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太1:25 只是沒有和她**,等她生了兒子(注:有古卷作「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
馬太福音1章18~25節記載了耶穌降生的事。
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被娶進門,就由聖靈懷了孕。 (1章18節)
許配 :猶太人的婚姻習俗,訂婚與結婚間,大約有一年的時間。 這段時間女方仍居住在父家,直到正式的婚禮才可以**, 但雙方已算為有名分的夫妻,除非一方死亡或男方休妻才能解除婚約。
約瑟想要暗暗休掉馬利亞,卻在夢中被主的使者勸止。 (1章19~20節)
義人 :應該是指 『遵守律法的人』。
主的使者 :天使。
天使要約瑟將耶穌取名為耶穌,因為耶穌要將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應驗先知在舊約中的預言。 (1章21~23節)
耶穌 :是希臘文,希伯來文為『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是救恩』 或『耶和華是拯救』。
童女 :『**』或『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子』。 在舊約出現九次,其中有八次是指『**』,一次不確定是否是指『**』。
馬太在這節裡記載的正是這位彌賽亞的來歷 。馬利亞許配了約瑟之後,就從聖靈懷了孕。按照猶太律法,當時的婚配比我們今日訂婚的婚約要重要得多了。
這一具有約束力的約定,只有在男方死亡(女方成了 寡婦)或男方休了妻子才得解除。在這大約一年的期間,男方已經是丈夫(19節),而女方仍住在父家。等男方通過正式的儀式將新娘迎娶過來,婚約才算完成(24節 ),那時雙方才可同居 並進**事。
耶穌的成孕是由聖靈 而來(參20節),這點路加也作了強調 ,在舊約裡,神的靈時常顯現,代表神活動,特別在創世和賦予生命方面 ,所以,這件事清清楚楚是神作成的。由靈的作工來開始彌賽亞時期 也是早在期待之中的。
按照舊約的律法,女子婚前如果不貞,要受被亂石打死的懲罰 。不過,在此時刻,是根據申命記 24章1節,以休妻為條例 約瑟是個義人 ,可以(甚或應該)以通姦罪把妻子休了,其結果必是進行公審,但是約瑟不願 當眾羞辱她 ,故考慮當著兩個證人的面,暗暗地把她休了 。 作為大衛子孫的約瑟必須把馬利亞娶到家(表示完婚),以確立耶穌的大衛法統後裔的地位。
同樣,給他起名(21、25節)就是正式承認他是自己的兒子,從而正式承認他是「大衛的子孫」。在夢中傳達神的指示是耶穌嬰兒時期故事的一個突出特點 。 這位神的使者後來只在28章2節 裡出現過。
那是一個虔誠的舊約時代的社會,時常會有一位「神的使者」來把神的指示傳達給他子民 ,所以,這裡沒有一點兒當時猶太教絞盡腦汁編造的天使故事和什麼聳人聽聞的啟示。希臘字 angelos 原意就是「使者」 ,而約瑟所看見的天使也許是一個靈體,他的任務就是作為神的使者。通過直接啟示的方法對約瑟的行動一步一步的引領,正說明神對耶穌降生和童年時代的指引與舊約的說法完全一致。
這也正是馬太福音這幾章的中心思想。
2樓:樂觀的愛玩吧
馬太福音1章18~25節記載了耶穌降生
的事。太1:18 耶穌**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太1: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太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太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太1: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太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太1: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太1:25 只是沒有和她**,等她生了兒子(注:有古卷作「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馬太福音是《聖經》新約的一卷書,本卷書共28章。記載了耶穌的生平與職事,其中包括耶穌的家譜、耶穌神奇的出生、童年、受浸與受試探、講道、上十字架、復活,最後,復活的耶穌向使徒頒佈大使命。
**教講章馬太福音一章十八節到二十五節
3樓:願若雨
【太一18】「耶穌**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巳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原文字義﹞「記在下面」這樣,如此;「許配」給記念品,接受聘約;「迎娶」聚在一起,相親近;「懷」有;「孕」胎。
﹝背景註解﹞「許配」按當時的習俗,經許配後之男女視同『丈夫』和『妻子』(參19~20節;申廿二23~24),但不可發生性關係,須待新郎於擇定的日子把新婦「迎娶」到家中,舉行婚筵後,才可**。
﹝文意註解﹞「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這是表明耶穌在馬利亞體內的成孕,乃出於神超自然的作為,有別於由男女交合而受孕──世人都是男人的後裔,惟獨耶穌是那『女人的後裔』(創三15)。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是聖靈藉馬利亞的身體孕育而生的,所以他兼有神人二性,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二)主耶穌是神又是人,因此才有資格作救主,消極方面可以代替人擔罪,積極方面可以將神的生命賜給人。
(三)「馬利亞」代表清心愛主的人,絕對不受世界的玷汙;**就是在這樣的人裡面成孕並長大。
(四)馬利亞之懷耶穌,乃是「聖靈」成功的;聖靈滿有大能,但必須我們的順服,聖靈才有機會作工在我們裡面。
【太一19】「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
﹝原文字義﹞「義人」公正的人;「明明地羞辱」給眾人**。
﹝背景註解﹞古時一個已經許配給人的女子,若被發現對丈夫不忠,可被判處死罪(申廿二23)。
﹝文意註解﹞「丈夫」在原文並無已婚的意思。
「義人」並非指在神面前是義人(羅三10),而是指遵守律法的人;保羅說他自己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
﹝話中之光﹞(一)「義人」就是能替別人著想,顧全別人臉面的人。
(二)單靠人的義,若非神的啟示與引領,不但不能成就神的旨意,有時反而會攔阻神的旨意(想要把她休了)。
(三)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事,所以感到困惑。
【太一20】「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文意註解﹞「正思念這事的時候」表明約瑟作事不粗魯莽撞。
「主的使者」即天使,受神差遣來向人宣示神的旨意。
「夢中」在古時還未有聖靈在信徒裡面給人引導之前,神常藉此方式來與人交通並給人啟示(創廿八10~17;王上三5等)。
「大衛的子孫約瑟」這個稱呼似乎暗示他將與彌賽亞的降生有關。
「不要怕」約瑟怕娶過馬利亞來,因他是義人,他恐怕被馬利亞玷汙了。義人不願意害人,但也不願包庇罪惡、沾染罪惡,而害了自己。
﹝話中之光﹞(一)我們遇事宜三思而後行;不肯在神面前「思念」的人,是愚昧人。一個人的學習越淺薄,他的斷案也越快。
(二)「思念」主的事,是給主作工的機會,使我們得著引導。
(三)謙卑的人最大的表現是「怕」錯;一個怕錯的人,自然在神面前要多思念、多考慮。
(四)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真正的義人是對人有寬大的心,對己有自制的能力,對神有敬畏的態度。
(五)馬利亞有**的內住(『從聖靈懷孕』),約瑟有**的啟示(「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二者相合,就能帶進神的旨意。
(六)只有當人的思想停下(睡覺)時,神的心意才能向人顯明(「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
(七)只有關乎**的啟示(天使對約瑟講論**),才能拯救人脫離律法的觀念(思念休掉馬利亞),而成就神的旨意。
(八)「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所懷的』是**;神啟示的中心,乃是關乎**的。
【太一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原文字義﹞「耶穌」耶和華救主,耶和華的救恩;「救出來」使之痊癒,健全。
﹝文意註解﹞「自己的百姓」指屬神的子民。
「從罪惡裡救出來」不只是救人於罪惡之中,使其所犯罪惡得著赦免;且是將人從罪惡裡面救拔出來,使其脫離罪惡的權勢和能力,免再作罪的奴僕。
﹝話中之光﹞(一)「自己的百姓」表明主是來作王;但主這王不是帶領百姓脫離羅馬**的王,而是拯救百姓脫離罪惡權勢的王。
(二)對主耶穌信而順服,是得蒙救拔的必要條件;誰肯甘心作他「自己的百姓」,讓他作王掌權,誰就能從罪惡裡被拯救出來。
(三)主耶穌的拯救,不是區域性的拯救,乃是完全的拯救;不是救生圈的救法(使人免於沉溺水中,但仍未脫離水的威脅),乃是救生船的救法(不但使人免於沉溺水中,且將人從水中救到船上)。
【太一22】「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原文字義﹞「成就」變成,成為,實現;「應驗」充滿,最終完滿的成全。
﹝文意註解﹞馬太福音中共有十數次提到舊約聖經的「應驗」(一22;二15,17,23;三15﹝盡﹞;四14;五17﹝成全﹞;八17;十二17;十三14,35;廿一4;廿六54,56;廿七9),意思是說,這些事的發生,早已在神的命定之中,事先藉先知說出豫言,記錄在舊約聖經中。
﹝話中之光﹞(一)若沒有聖靈的指點,我們就不知道經上哪些話是指著主耶穌說的;若沒有聖靈的引導,我們就不能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
(二)**的到來,完滿應驗了經上的豫言;**乃是一切豫言的終點。
【太一23】「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原文字義﹞「童女」未婚女孩,**。
﹝文意註解﹞「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童女』在原文有定冠詞,意即這童女是獨一無二的,是神所特別豫備的。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耶穌』是神給他起的名字,表明他的使命;『以馬內利』則是人給他起的名字,表明他的特性。『以馬內利』說出:
1.他不僅是神的兒子,他乃是神自己來成為人。
2.他是神而人,神在人裡,人在神裡,在他裡面神與人同在。
3.我們得著他,就是得著神,與他同在,也就是與神同在。
4.我們惟有在他裡面,才能經歷神與人同在。
﹝話中之光﹞(一)在主耶穌之外,我們無法得著神;我們惟有藉著求告主名,才得以經歷神的同在。
(二)「耶穌」這名說出救恩的手續,「以馬內利」這名說出救恩的目的;主把我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21節),為要促成「神與我們同在」。
(三)我們若要進到神面前,或讓神來到我們中間,便須解決神與人之間的難處──罪惡;罪惡的問題不解決,便無法達成『神與人同在』。
(四)神與人只能在**裡相遇相安,在**裡面,才有「以馬內利」;在**之外,絕沒有「以馬內利」。
(五)主的使者向約瑟題說一節舊約聖經的話,幫助他消解心中的難處。當我們被疑慮的黑雲遮蓋的時候,也需要聖靈提醒我們
一、兩節聖經的話,使其發出亮光,我們的心中就會立刻甦醒過來。
【太一24】「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話中之光﹞(一)義人約瑟在罪上他膽量最小(怕娶過他妻子來),但在神的旨意上他膽量最大,不惜任何犧牲(「就...把妻子娶過來」)。
(二)為著給神使用,遵行神的旨意,甚麼名譽、情面都要為主擺上。
(三)一個人有了神的啟示之後,切不可再思念、再疑惑;人若疑惑神的話,就要陷入黑暗中。
(四)遵行神的旨意必須果敢、迅速、實時(「起來,就」),因循拖延,必致誤事。
(五)啟示叫人脫離一切天然的難處與困惑,啟示也叫人從神得著能力,作人所不能作的事。
【太一25】「只是沒有和她**,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文意註解﹞「沒有和她**,等...」這話意味著馬利亞生了耶穌之後,與約瑟也生了其他的孩子;故羅馬天主教所主張『馬利亞是聖母,永遠保持童貞』的說法,與聖經記載不符。
﹝話中之光﹞(一)**教絕不是禁慾的宗教,聖經並不以性慾為不潔的思想;禁止嫁娶乃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
(二)能夠給神使用的人,是一個能「等」候時間的人;約瑟真是一個『攻克己身』(林前九27)的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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