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不給你上保險是違法的,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請求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好我在公司好,我在公司上班,六年了,公司一直都沒給我買社保
你好,我在公司幹了八年了,有六年沒買公積金,以前的勞動合同也沒有了,我可以找公司補交嗎?
3樓:大貓小貓排排站
申請勞動仲裁即可實施相應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樓:紅眼睛的星星
可協商。
單位不繳納,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請求支援。本身這種以開辦新公司的名義逃避社會保險、公積金的行為就是和法律相違背的,至於老闆的託辭:有相關強制交納的檔案才給補,更是沒有法律依據。
我不知道您所提出的公積金是哪些,公積金不是國家強制必須繳納的費用範圍.在單位經營情況好時,單位可以繳納.這是根據單位自身情況定的.
如果是四項保險的話,那一定要到仲裁機構舉報它.我知道現在老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還在國家機器(軍隊\警察.....)都有住房公積金.
如果法定公積金單位單位要用來彌補虧損和轉增資產或是建築福利設施(如浴室\住房等),不一定給某個職工.一定要弄清自己要爭取的是什麼利益. 從您講述的情況看,要補繳是非常困難的。
主要原因有兩點:
一、公積金在很多省市都不是國家強制性繳納的,不象養老保險那樣,如果單位不繳,通過勞動仲裁或法院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公積金的繳納沒有強制性。要補繳只有說服單位領導,從法律角度比較難說,除非勞動合同上寫清楚了要繳納住房公積金。
二、您原來的勞動關係物件——老公司已經撤消了。你現在與新公司發生了勞動關係,按照一般的法律解釋,一家公司只能在它拿到營業執照並聘用員工後才能夠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從以上兩條看,通過正常的法律手段要補辦住房公積金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您能從其他方面說服老闆給你一定的補償,要看您的說服力和您對公司重要程度了。為了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有以下建議: 1、到大一些的公司或規範的公司工作,這些公司都會為員工繳納的; 2、在到公司上班前可以和公司談好這方面的福利待遇,如果對一些小公司不放心,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的待遇條款中寫上去,這樣萬一公司不交就可以按不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補交了。
況且在許多地市的公積金中心,補交公積金一定要規範的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保險一直給你繳納的話,你可以到當地社會保障網上列印出繳納記錄,去跟公司談判,,公司不作為,可以勞動仲裁,不過你籤的合同裡簽訂的是不是五險一金約定,沒有公積金繳納的約定,勝算不大,有的公司可以只交保險,不交公積金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是不行的,因為你沒有辦法證明公司承諾給你繳納公積金了呀?社保是強制的,但公積金不是的,是一種公司的福利 。
7樓:咪咕閱讀撒了吧
這個請個專業律師諮詢一下,付點錢,
我想問 我是外勞在公司上班六年啦 如果公司解僱我 該賠多少錢
1 公司沒有合法理由辭退你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不但要全額支付工資,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按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
我跟我女朋友相戀六年,她父母一直在反對,一直反對到現在
做好吹了的準備吧,女孩兒家要的條件恐怕是你的致命硬傷,沒有好的物質基礎,女方家人態度強硬,女孩兒又唯唯諾諾,這事你理智清醒的考慮還是分手比較輕鬆,咱沒錢這是現實,那家人想賣女兒並且要個大價錢,這就是癥結,聰明人會審時度勢趁早脫身,談戀愛是找個共度終生的人,不是女方家只愛錢,不認人的人家。生米煮成熟飯...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六年了,現在要辭職有補償金嗎?謝謝
主動提出辭職,並且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用人單位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