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公司發了基本工資是不是生育津貼不論多少一歸公司所有

2021-06-06 06:01:15 字數 4181 閱讀 8278

1樓:time張彩霞

不是的,是工資和生育津貼兩個哪個高發哪個。如果發工資的,差價要補給員工。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不明白的是.1."生育津貼"是給生育後的女士的津貼,公司又沒生小孩子,公司有什麼權利去享受這個津貼?

2.你的生育津貼,為什麼會打到公司的賬戶?你自己沒有賬戶嗎?

公司在上報你資料的時候,沒有問你要個人賬戶嗎?你的生育保險,公司有什麼權利享受?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你公司的有關人員,存在違規操作的可能.

根據《勞動法》第9章:第70條;73條和74條,你公司已經違反了以上條款.希望能幫助你.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公司給發基本工資是不對的,產假期間工資應全額發放。其次,生育津貼下來以後,應該將公司已發的那部分扣除,然後將餘額發給員工。產假期間員工應該領取津貼與實際工資比較高的那部分。

如果津貼高領津貼,如果實際工資高領實際工資。差額有公司補齊。

4樓:匿名使用者

產假期間公司按上班時的原工資給發了,就是正確的。

公司說不存在補差的做法合理、合法的。假如本人工資高於社保部門下來的生育津貼,同樣不要職工退錢。

社保部門是按單位的平均繳費工資下發給單位;單位在職工產假期間按該職工原工資水平正常發放,多出部分單位得,不足部分單位補。

5樓:匿名使用者

生育津貼和工資不能同時享有,公司沒有貪你的奶媽錢,公司把補貼提前墊付確遭來罵名,想想寒心啊。

如果休產假期間公司發工資給員工,生育津貼還發放嗎?

6樓:匿名使用者

產假工資即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勞動法內男士陪產假有幾天 30

7樓:木木木子丶李

我國現行的《勞動法》中,目前只有對女職工休產假的具體規定,沒有對男職工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由於沒有全國性的統一規定,男方的陪產假的計算方法一般體現在一些地方法規中,也因此存在地區差異,具體要看各地方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計劃生育方面的相應規定。

例如北京市有關男方陪產假的規定是15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各地的陪產假都有不同的規定,而且各地區中各單位的陪產假也有不同,這要看你們單位的具體約定了。國家是沒有明文規定的。

擴充套件資料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2023年10月,除了**和新疆外,其餘29個省份均相繼修改了本地計生條例,明確了本地的陪產假(部分地區稱為護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

8樓:低調額低調額

北京市有關男方陪產假的規定是15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我國現行的《勞動法》中,目前只有對女職工休產假的具體規定,沒有對男職工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由於沒有全國性的統一規定,男方的陪產假的計算方法一般體現在一些地方法規中,也因此存在地區差異,具體要看各地方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計劃生育方面的相應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後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面的優待: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優待與獎勵:

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按此規定,則男方的護理假=15+5=20天了,具體怎麼樣,請諮詢當地計生部門或檢視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中優待獎勵與社會保障中具體法律條文。

9樓:七臺河李陽平

許多朋友都不清楚

男人是否有產假?

其實,根據《婚姻法》及《計生條例》的有關規定,各單位都應該有男同志的陪產假的。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

,即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

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即使沒有陪產假的地方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比如——

上海陪產假規定

第二十四條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的,為晚育。

第三十三條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北京陪產假規定

第二十條 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法律上對孩子父親的所謂「陪產假」是沒有規定的,只能休那個晚育獎勵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獎勵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

廣東陪產假規定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不過,男方是否有陪產假,各地規定不同,有的地區有、有的地區沒有,而且各地規定的陪產假時間也不同,有7天的也有10天、15天的。各地標準是不一樣的,一般的是7天,也有10天或15天的。

北京:丈夫可以享受1個月的「產假」,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上海:妻子如果24週歲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結婚或者此前從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可以休3天「產假」。

遼寧:職工晚婚、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護理假為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黑龍江:規定丈夫護理產婦的假期為5至10天。

河南:規定丈夫「陪月子」可享受1個月護理假。

雲南省、山東省給予男方的護理假為7天,陝西省10天。

如果產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應該怎麼賠償

正規公司產假期間有底薪,這種事情你可以跟你單位協商,如果有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法規定產假時間照常開資,在地方單位很難執行,單位不發放,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裁決。以後你也就不能在這家公司上班了.如果產假期間工資。不發工資你是應該告這個公司是通過法律解決他是有規定的你應該發多少工資國家是有這個...

如果休產假期間公司發工資給員工,生育津貼還發放嗎

產假工資即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 98天 30天 晚育 15天 難產 15天 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人死後的基本工資是不是生前領的工資啊

這個我不清楚,不敢認識後他有他的幾個月的撫卹金吧,這個都按實際的工資算的吧。人死後。一般還會給幾個月的工資。當然這個工資跟他生前的工資是一樣的。人死後的基本工資不是生錢你的工資,因為你生前領的工資裡還有其他輔助的。工資,所以一定不是所有的工資。人死後的基本工資是不是生前領的工資?這方面國家有政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