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傷是包工頭的責任。還是房主的責任

2021-07-24 08:22:52 字數 3804 閱讀 7729

1樓:牽瑤東郭涵涵

你和工程隊對此承擔連帶責任人。如果你能證明是工程隊的過錯·你可以以後再找工程隊追償。

住院的事情·要靠你自己了

2樓:竇洋賈淑貞

不過在我那發生.是自己不小心的.是他自己的事.;;他裝,想弄點錢.小心.;;這事我的鄰居碰到過.

3樓:甄倩璩斯年

你已經把這個工程承包給包工頭了,是包工頭責任。哪有找業主的。又不是你與對方存在僱傭關係。

又不是你給他發工資。是他包工頭對於工地管理疏忽,安全措施沒到位等原因造成傷者的受傷,事情都要有其因果關係然後才有責任問題。所以你大可以叫包工頭自己來撩這趟子事情。

還搞的自己那麼受氣幹什麼?這事情應該有包工頭來承擔。

4樓:匿名使用者

跟你肯定有關係。你花錢找人幫你幹活發生意外肯定是你的責任了著屬於工傷

5樓:匿名使用者

因該會有一點責任,這個還要看你在協議裡是怎麼明確的,要是說的不明確,那你是要負一定的醫藥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如果工人上告的話,是先告你是第一被告,把工頭列為第二被告。你佔主要責任的,所有醫療費用由你來承擔,現在關於工地的最新規定是這樣的。

但是官司結束後,你可以向工頭索賠,他應該全部賠償損失。

說簡單點就是你先賠給工人,你再向工頭要錢就行了,你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如果啟動法律程式的話,這是兩個官司的。

裝修工地摔傷人,沒簽訂合同,工人自已操作不當,房主,包工頭,傷者責任怎樣劃分?

7樓:好察邇言

這個問題好複雜!首先得證明該工人不是故意(訛詐)。第二,說該「工人自己操作不當」,怎麼講——是有操作規程而該工人沒按操作規程操作呢?

還是操作規程寫得不夠明白,讓工人錯誤理會了?這是有區別的,即操作規程如果寫得不明白,那該工人沒責任,如果操作規程沒問題,還要看該工人是否接受了上崗前的安全培訓。該行業是否需要持證上崗?

若需要,該工人是否持證上崗?如果不需要特殊技能(或說持證上崗),那就按傳統方式認證,該員工身體健康,完全具備操作該項工作的能力。以上這些都是佐證。

要說責任,看房主與包工頭是否簽訂了合同,也就是說雙方是否有要約——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說明。一般,清水房裝修,房主應該責任很小或者沒有(很小是因為業主不會查驗裝修工人的資質/證件,行業內也不時興;沒有就是因為房主與包工頭口頭合同——包工包料,房主䝼等著入住)。

若工人無主觀故意,責任就在包工頭。

還有些細節——如包工頭提供了安全帶沒有,提供了而工人沒戴,工人的責任多一分,包工頭的責任小一分;還有他們之間的約定(口頭的);行業內的約定俗成的準則等。

以上是個人見解,若傷勢不重還是協商解決為好;若要訴諸法律,還要請專業律師為好。

農村建房中房主、包工頭與受傷工人之間的賠償責任認定

8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建房中,提供勞務一方(民事案由規定為提供勞務者)受害的,如何確定賠償主體的問題。

當前因農村建房所引起的受害責任糾紛中,提供勞務一方受到傷害後,一般會涉及到三方賠償主體:即房主、包工頭及其他有過錯的第三人(農村建房活動中,提供勞務一方因過錯第三人致害的情況還比較少見,主要是在建房活動中因勞務自己受害為主,故本文僅針對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情況進行分析討論)。因此,要裁判好這類案件,主要是分析房主、包工頭(接受勞務一方或僱主,民事案由規定為接受勞務者)及施工工人(提供勞務一方或僱員)三者之間的法律關係(侵權責任法實施後,其法條中的勞務與僱傭、勞務關係與僱傭關係、僱主與接受勞務一方、僱員與提供勞務一方的含義已無本質區別,只是在不同語境的內涵與外延有所不同,筆者在此不做詳細分析,本文中僱主與接受勞務者、僱員與提供勞務者、勞務關係與僱傭關係皆為同一含義)。

房主與包工頭之間的法律關係問題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來說房主會與包工頭簽訂建房承包協議,或書面或口頭達成,承包一般採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由房主提供建房材料,包工頭出人出力。至於房主與包工頭形成何種法律關係,是司法實踐中一個爭論非常多的問題。實踐中主要有二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該協議是建築施工合同,一種觀點認為是承攬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給出的傾向性意見認為應將該協議界定為建築施工合同。該觀點認為,農民將工程承包給個體工匠施工,其建設行為受《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調整,而農民將自建住宅承包給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建築施工企業的建築活動應當受到《建築法》調整。

農民與個體工匠或建築施工企業訂立的建築施工合同都是建築施工合同。建築施工企業的建築活動應當受到《建築法》調整,農民與個體工匠不受《建築法》調整,但為建築施工合同。筆者認為,儘管最高法院民一庭的傾向性意見對審判實務界而言意味著權威性和指導性,但上述傾向性意見值得**,在實踐中,應當對此協議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宜將此類協議一概都定性為建設施工合同。

9樓:法工劉中原

要看包工頭和工人都是否有資質,工人自身存在一定的過錯,自身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10樓:長沙海永恆律師

您好,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現在需要查明的是受傷者到底是給誰提供勞務。如果勞務報酬直接由房主發放給傷者,按照您所講的,您方也跟傷者一樣為房主做事,在房主手上領取報酬,那麼傷者提供勞務的物件應該是房主,責任應以房主承擔為主。

但是,勞動工具吊磚機是由您方提供,您方對工具的瑕疵、保養、維修負有義務,因該事故緣由鋼絲繩斷裂,所以您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傷者發現鋼絲繩有問題而未及時告知您方,且在操作過程中自己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有一定的過錯,傷者自身也應承擔部分責任。三方如能協商最好,否則傷者方起訴後由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具體劃分責任比例。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傷是主人還是包工頭付主要責任

11樓:毛秀才嗎

首先要看受傷的具體原因,如果是因為房主提供的器具不合格造成的意外傷害,那麼就由房主承擔責任。如果屬於施工過程中的其他意外傷害,那麼房主和工人沒有勞動合同關係,房東是和包工頭形成合同關係,包工頭再和工人形成勞動關係,所以,應當作為工傷來處理,由包工頭負責醫療費用。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總包單位,當然,總包會找分包單位商量。

13樓:卯以寒

我是承包人 我請的工人摔傷了房東有多少責任?

建築工人摔傷,房主和包工頭,工人法律上怎麼解決

14樓:何江濤律師

如果工人是房主直接招用的,則房主和工人之間發生僱傭關係,對於工人的傷害根據雙方責任比例劃分,由房主來承擔部分賠償。

如果房主找來了包工頭,包工頭再找的工人,則是包工頭和工人之間發生的僱傭關係,包工頭和工人根據雙方責任比例向工人承擔賠償責任,與房主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包工頭和房主對工人受傷不予理睬,工人可蒐集其實在幹活的時候受傷的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包工頭或房主承擔賠償責任。

15樓:平順玉

要看當初建房時的合同如何規定,如有合同大多房主會規避責任。另一種是沒有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主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

工人摔成重傷,包工頭和房主誰的責任大

16樓:匿名使用者

要結合具體情況分析是僱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

如果屬於僱傭關係,僱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僱主承擔責任,僱員有過錯的可以減輕僱主的責任。

如果房主有過錯則同樣承擔責任。

1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看工人與包工頭,房主上是什麼關係,如果工人是包工頭僱傭的,包工頭負主責,如果是房主僱傭的,房主負主責。

工地工人受傷是叫工人來的包工頭負責還是承包商負責

工地工人受傷是由包工頭負責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規定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在建築工程中,工地工人是受包工頭僱傭...

建房屋時工人受傷,是屋主負擔還是包工頭負擔醫費

根據包工頭有無承包資質,分兩種情況來看 1 如果包工頭有資質,工人受傷,房主免責。本案中,你將房屋發包給有資質的包工頭承建,雙方就形成承攬合同關係。包工頭僱傭臨時工,雙方系僱傭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以下簡稱 解釋 第10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

老闆是吧工資給包工頭 還是發給工人本人 如果把工資發給勞動者本人 老闆不出包工頭那一部分敢怎麼辦

老闆把工程包給人做,工資肯定是給包工頭,再由包工頭髮給工人啊。如果是老闆直接發給工人就不用包給人做了,老闆自己就是包工頭了。沒合同證據,又控制不了工人,是有可能變跳掉勞務中介的 工程款法律上應給包工頭,大工程一般直接發工人的,發包方要防控風險的 包工頭,工人,都一起站著,誰的錢誰領。你要是包工頭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