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的方式。那麼要約和承諾是什麼意思?要約人和受要約人又是分別指誰呢?
要約:指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願意與他訂立合同的一種意思表示,我們就稱之為要約。並且要約的內容要具體確定,並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在收到要約後,接受要約中的全部條款,向要約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約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上述過程中,發出要約的一方我們稱為要約人,受要約人則是要約的相對人或者說是擬訂立合同的預備物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的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五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十四條: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內容具體,確定
2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人,即發出要約希望和你簽訂合同的人。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希臘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樓:翟新晶
要約人就是向你發出邀請要和你訂立合同的人。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
ca.合同標的 b.數量 c.包裝 d.履行期限 包裝變更不是對邀約內容做出實際變更。標的物及其數量都是合同的要素之一,履行期限對於責任的認定與承擔也有著決定性的意義,所以用排除法可以確定選c 事實上,如果包裝對合同的成立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也是可以看做合同的要素,對其變更也可以看做對要約內容實質性...
什麼是要約什麼叫要約?要約應具備哪些條件
要約的意思是 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要約不同於事實行為。要約作為一種締約的意思表示,它能夠對要約人和受要約人產生一種拘束力。尤其是要約人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必須受要約內容的拘束。要約發出後...
什麼是要約合同,什麼是合同的要約和承諾
合同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回規定 一 內容具 答體明確 二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的生效條件有以下幾條 1 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所謂訂立合同的意圖,是要求在要約中包含希望並已經決定和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2 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