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依照勞動合同法,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但考慮到實際情況,很多外企的資訊都是通過mail的形式傳送的,若您公司離職、入職等hr手續都是通過系統設定的,那麼個人認為你的mail有效,若不麻煩,還是寫一個離職知會單給公司,千萬別以協商的口吻寫哈,直接告知自己一個月以後走就ok了;
2、在公司沒有違約的情況下,你必須在通知公司30日後方可離職3、請假去下家公司上班,要看您兩家公司是否約定可以兼職,相關的風險可能需要您自己承擔,另外,您能否請到如此長的假期?
4、個人建議:跟下家公司協商一下30日以**職,依照正常手續,都是一個月才可以離職的,hr基本都清楚這種情況。
2樓:t仔
需要書面辭職信.還有,最好就不要請假去另一家上班,這樣給你原來的公司或者新公司的員工的感覺都不是很好。你要不動之以情,給你原來的老闆說真的沒有辦法繼續下去,什麼理由就只能看你什麼事最重要了。
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申請要寫書面的,必須經過老闆認可,工作交接表也要辦好,以防後期他們因為什麼原因扣你工資什麼的麻煩,離職手續要辦好,因為有些單位是要求你提供離職證明的。
即時是請假去下家公司上班,也要處理好跟原單位的勞動關係。
電子郵件形式遞交的辭職報告算是《勞動法》裡面所說的書面辭職申請嗎?遞交一個月後可以此替代離職證明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在乎,你直接到公司的老闆,和然後起訴他的行為不利,和然後不ems複製你的公司,你並不需要他以簽署只要證明他或您的公司的負擔收到您的書面辭職報告。該法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書,你可以忽略他,然後說你馬上離開去上班,我看到他沒有車轍。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辭職後,單位要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停保手續,辦理失業等相關手續。否則你無法辦理就業登記,和社保轉移等手續,也就是你無法再就業。如果滿一個月後,單位仍不辦理,你可以攜帶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辭職申請你自己應當保留一份,或者能證明你將辭職申請遞交上去及遞交時間的相關證據。你可以把郵件列印下。希望你成功。
6樓:
1.辭職不需要向單位申請,而是通知單位,不需要單位批准。
2.電子郵件算書面通知,屬於有效證據。
3.一般應當要求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
4.在你沒有原單位的離職證明的情況下,新單位是否願意接收完全取決於新單位的人事管理政策。有的單位不管離職證明,也就無所謂了;有的單位稍有管理,或許看到你已經向原單位提出辭職滿一個月而錄用你,但也有可能不錄用;有的單位管理比較規範嚴格,沒有離職證明一律不錄用,那麼你就沒有機會入職。
7樓:天天開心一粒米
你可以以快件形式遞給公司, 自己留好回執。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需要的, 否則下家可能會有麻煩。 可以通過打官司要求出據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我因家裡有事,所以辭職,公司領導說一定要一個月後才可以辭到職,就建議我請假,我也同意了,就請假了,但回到 5
8樓:紅玫瑰保鏢
這樣的情況,要分成幾個部分來說,不能混為一談的。
第一,公司收取勞動者的押金,這是不合法的行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4條規定,你到當地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由勞動監察部門責令限期退還給你。你的押金一定能拿回來。
並且勞動監察部門還會對企業處以每人500-2000元的罰款,這個罰款當然不是給你的。
第二,合同中本來就要註明社會保險的事項。公司沒有幫你繳納社會保險,當然也是違反合同的行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司幫有幫你交納社會保險,你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給予任何賠償,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補交所有勞動保險。
所以,也不存在什麼自動離職不給工資的問題。所有工資都必須要發放的。
第三,由於公司不管出於什麼理由,沒有給你發放工資。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5條第一款的規定,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所有應該支付的工資、押金、保險。如果公司不肯支付,還可以要求50%-100%的經濟補償金。
你到網上找勞動合同法,列印出來之後,把我說的那幾條做上記號。拿著去找領導,好好跟他談,要求他支付你所有的公司、押金和保險。並且說明,如果不依法辦理,那你就到勞動仲裁委去提請仲裁。
那時候除了還是要支付你的要求之外,還有經濟補償金問題,以及對其他員工收取的押金,每個人都會最高罰到2000元。那就得不償失了。用這樣的方法跟老闆講,你才能佔住合理合法的立場,而且給老闆施加壓力,你也許可以拿回你的錢吧
9樓:被摘下的戒指
公司這麼做合法,因為你委約在先,你是在公司沒有允許的情況下離職的,建議按正常程式辭職!另外如果入職前合同上說明了交保險而公司沒交那就是公司委約,你們這是雙方委約,都有責任,建議弄清楚後協商,如果不行就走法律程式,不過要考慮好了如果走法律程式的話自己得到的補償和賠給公司的哪個多,如果對自己沒好處就算了!
正式員工辭職一定要提前月通知嗎,正式員工辭職一定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辭職需要提前,但分情況如下。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
辭工一定要提前月嗎,辭工一定要提前一個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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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給兒子買保險嗎,一定要給孩子買保險嗎
購買保險的順序是 必須先保障型產品,包括1,消費型 意外險,定期壽險等 2,積累型 終身壽險,兩全險等 然後才是醫療保險 普通醫療,大病醫療險等 養老保險,子女教育金,投資分紅型產品等等。同時,家裡人購買順序是 1,經濟支柱 2,你的愛人 3,無經濟收入的家庭成員,比如小孩,老人等。購買保險原則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