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辭職企業不批准,可以去勞動局嗎

2021-10-04 14:24:45 字數 1196 閱讀 8086

1樓:我的濟南生活

辭職步驟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援,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

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係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你按照正常的過程去辦理 !要是公司部批准的話,你可以到勞動局說說明一些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0日向單位交辭職報告,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如果單位再不讓你走,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公司規定未滿三個月不準辭職!我們去勞動局起訴公司回來!公司還是不批准,請問我們該去找那個部門投訴?

3樓:王元頁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單位批准

單位規章違法,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單位辭職後不按時結算工資去申請勞動仲裁,單位不按裁決書執行發放工資,拿裁決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工不批找勞動局有用嗎,辭工不批,可以找勞動局嗎?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專離開用人單位 如屬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需提前30天遞交...

辭工領導不批咋辦?找勞動局可以嗎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辭職不批的,勞動者是可以找當地的勞動部門的,但是勞動者最好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

在廠裡辭不到工,去勞動局一定要帶書面辭職報告嗎

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即可,不需得到單位的批准。離職時,若領取不到工 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即可,不需得到單位的批准。離職時,若領取不到工資及離職手續,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