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朱××故意殺人案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04]×刑初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朱××,男,2023年12月5日出生,漢族,出生地:××縣××鄉××村,系××中學高三學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2023年前隨在××學校讀書時就不學正道,經常耍流氓。
2023年下半年到××中學後,惡習仍然不改。2023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現羈押於××市公安局看守所。
辯護人高×××,×××律師事務所律師
××人民檢察院以×檢訴字(2004)12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朱××犯故意殺人罪,於2023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23年5月25日公開**審理此案。×××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餘××出庭支援公訴,被害人徐××及其法定**人×××、訴訟**人×××,被告人朱××及其辯護人高××,證人×××,鑑定人×××等到庭參加訴訟。
現已審理終結。
××人民檢察指控,2023年4月10日晚上,被告人朱××躲在徐××家的屋後,乘徐××外出到鄰居陳家端洗澡水之機,竄入其家,隱蔽在灶堂內,想偷看徐××洗澡,被告人朱××見她沒有洗澡,非常掃興,同時因急於大便,無法出去,就產生**的惡念。於是在徐家的缸蓋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竄到徐的背後吹熄了煤油燈,對其**,舞刀亂砍,受害者越是呼救,被告人朱××越是逞凶,直到鄰居聽到呼救聲趕到門口,被告人朱××才畏罪逃跑。
法醫和醫生檢查證實,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縫了11針,留下明顯疤痕),牙齒被砍掉兩顆;頭後部被砍三刀,許多頭髮被砍掉,並從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良、環、小三指被砍斷,屬徐××被砍時用手護頭所致。從被告人朱××交出的衣服、襪子上發現了幾處點滴血跡,經技術化驗,與受害人血型及現場菜刀和地面上血跡相符。
經比對,被告人朱××指紋與現場指印亦相同。
××人民檢察指控,被告人朱××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被告人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朱××殺人未致人死亡是殺人未遂。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附有被害人徐××、證人××的證言證人及告人朱××在偵查階段的供述,法醫鑑定書等主要證據影印件及證據目錄和證人名單。
被告人朱××辯稱,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辯護人高××提出的辯護意見是「朱××其行為屬於犯罪未遂應當從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朱××是被害人徐××的侄子,2023年4月10日晚,被告人朱××本想隨他姐姐去看電影,但他姐姐不肯帶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後,想等他姐姐走後,再到電影場。正在屋後等的時候,聽到陳××喊徐××端洗澡水,這時他靈機一動,惡性發作,動了壞腦筋,就從屋後偷偷出來,到徐××家的大門邊的土堆旁,乘徐××外出到陳家端洗澡水之機,竄入其家,隱蔽在灶堂內,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將水端回後沒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以後就坐在堂屋灶門口織毛衣。這時,被告人朱××見她沒有洗澡,非常掃興,同時因潛伏時間較長,肚子又痛,急於大便,無法出去,就產生**的惡念。
於是在徐家的缸蓋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竄到徐的背後吹熄了煤油燈,對其**,舞刀亂砍,受害者越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到鄰居聽到呼救聲趕到門口,犯罪人才畏罪撥開後門閂,穿過小河上的壩頭逃跑。徐××當即昏倒在地。
上述事實,合議庭主持,控辯雙方當庭舉證、質證,有被告人朱××的供述,及法醫鑑定和醫生檢查結果,對朱××指紋的鑑定,還有被告人交出的衣服、襪子和菜刀。印證了被告人朱××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
被告人朱××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
本院認為根據朱××犯罪事實,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朱××故意殺人罪成立,因被告人朱××的行為屬於殺人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朱××的辯護人高××對事實的辯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採納。為了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按到判決書的第2日起10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2023年6月25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2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是這樣的 電大的作業 麻煩高手幫做出來
請根據下列材料製作一份第一審刑事判決書:
2023年4月10日晚上10點多鐘,xx公安局接到報案:xx鄉xx村村民徐xx(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闖入家中**,頭上被砍了很多刀,幾隻手指被砍斷,血流很多,生命危險。**已經逃跑。
為了及早偵破案件,抓獲**,該局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勘查。
現場勘查發現,發案地點是一座三間瓦房,座北朝南。屋後有塊二分地的竹園,兩旁都夾了籬笆障。竹園北邊有條東西向的小河,河邊有個壩頭通往對面的麥田。
壩頭的泥土上留有一隻右腳的布底鞋印,長25.8公分。在緊靠壩頭的河坎上有棵小楊樹,樹上留有血手指印。從徐xx的屋內看,東邊是灶間,西邊是房間,**現場發生在中間的堂屋。
堂屋右側有一方桌,從堂屋通往灶間的灶門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織完的絨線背心。在方桌、方凳旁邊的地上有一灘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頭髮和三顆被砍掉的手指頭,並有兩小片受害者顱枕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間血泊旁邊的地上,還留下兩處被柴刀砍的痕跡,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
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點。堂屋兩旁的隔牆上,都有許多分散的點狀血跡,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還有的是平面,血點分佈較高,最高的有2.55米。
後門背面有兩道門閂,在兩道門閂和一道門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從方位看都屬右手指印。在後門左邊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跡。
經檢視,房間櫥櫃、缸罐等物和灶間所有東西都未翻動。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鏽鋼鍋也是原樣放置。偵查人員對現場勘查情況進行了詳細記錄和拍照,提取了作案工具和相關物證。
受害者徐xx,女,31歲,家中有兩個小孩,大的1o歲,小的7歲。愛人在省地質隊工作。據其甦醒後自述:
發案的當天晚飯後,約8點鐘左右,徐先將兩個孩子安排睡下,這時聽到隔壁鄰居陳xx喊她端洗澡水,她隨後就帶上門,去陳xx的家裡端水,並在陳的家裡玩了幾分鐘。水端回來後,她並沒有洗澡,僅用水擦了身子。以後關了門,點著煤油燈,坐在堂屋靠灶屋門口的方凳上織絨線背心。
不一會兒,就有一個歹徒突然從灶間竄出來,先是在她背後猛擊了一掌,隨後吹熄了桌上的煤油燈,緊接著就舉起刀來,在她頭部、面部亂砍。不久,徐xx即昏倒在地。
法醫和醫生的鑑定結論和檢查診斷記錄證實,徐xx面部被砍四刀(共縫了11針,留下明顯疤痕),牙齒被砍掉兩顆;頭後部被砍三刀,許多頭髮被砍掉,並從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環、小三指被砍斷,屬徐xx被砍時用手護頭所致。
經過反覆調查訪問,公安機關偵破此案,經xx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3年5月2日將犯罪嫌疑人朱xx逮捕,關押在xx公安局看守所。
原來這個犯罪嫌疑人是受害者的侄子,2023年12月5日出生於xx鄉xx村,系xx中學高三學生,2023年前隨父在xx學校讀書時就不學正道,經常耍流氓。2023年下半年到xx中學後,惡習仍然不改。
4月10日晚,朱xx本想隨他姐姐去看電影,但他姐姐不肯帶他,他就躲在徐xx家的屋後,想等他姐姐走後再去電影場。正在屋後等的時候,聽到陳xx喊徐xx端洗澡水,這時他靈機一動,惡性發作,動了壞腦筋,就從屋後偷偷來到徐xx家的大門邊的土堆旁,乘徐xx到陳家端洗澡水之機,竄入其家,隱蔽在灶屋內,想偷看徐xx洗澡,但徐xx將水端回後沒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然後就坐在堂屋靠灶屋門口的方凳上織毛衣。朱xx見她沒有洗澡,非常掃興,同時因潛伏時間較長,肚子又痛,急於大便,無法出去,又怕被認出來無臉見人,於是就產生了**的惡念。
他在徐家盛糠的缸蓋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竄到徐的背後吹熄了煤油燈,對其**,舞刀亂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xx越是逞凶,直至鄰居聽到呼救聲趕到門口,朱xx才畏罪撥開後門閂,穿過小河上的壩頭逃跑。
從朱xx交出的衣服、襪子上發現了幾處點滴血跡,經技術化驗,與受害人血型及現場菜刀和地面上血跡相符。經比對,朱xx指紋與現場指印亦相同。鑑定人員出具了相應的刑事技術鑑定報告。
鄰居也出具了證詞。
xx公安局偵查終結後將此案移送xx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xx市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後認為朱xx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遂於2023年5月1o日以「x檢訴字(2004)122號起訴書」以被告人朱xx犯故意殺人罪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xx市人民法院受理後,成立了由審判長xx和**審判員***、**審判員***組成的合議庭,並於2023年5月25日公開**審理了此案。陳xx擔任書記員。xx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餘xx出庭支援公訴。
被告人朱xx委託xx律師事務所律師高xx擔任辯護人。被害人徐xx及其訴訟**人***到庭參加訴訟。證人***、鑑定人***參加了庭審活動。
被告人朱xx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悔恨,其辯護人高xx提出:被告人朱xx屬於未成年人且其行為屬於犯罪未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公訴人指出,被告人朱xx的行為手段殘忍,其目的就是致被害人於死地,雖然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屬於犯罪未遂,但根據刑法規定,對未遂犯是「可以」而不是「應當」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朱xx的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因此不能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庭審理認為,xx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朱xx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證據充分、確實,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辯護人高xx提出的被告人朱xx屬於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意見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採納,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xx的行為屬於犯罪未遂也「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意見與法律規定不符,不予採納。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法庭決定判處被告人朱xx有期徒刑八年,並於2023年6月15日製作了判決書。
老人晚上10點多去世,第二天凌晨1點多就火化了,有什麼不好嗎
這樣不太好。因為人死之後,逐漸進入中陰身的狀態。如果剛剛斷氣和腦死亡,他的心識還沒有完全脫離肉身,這時候你動他的身體,會痛苦萬分。進入中陰需要有一個過程。所以一般人死之後至少要放個7天。這期間不能一直動他的身體。否則他的心識會感覺非常痛苦。比如如果他死後很短時間你就放入冰庫,他很可能墮落八寒地獄。像...
怎麼調生物鐘我一般晚上1點多鐘睡,第二天十點多才起,晚上7 9點開始發睏 11點過後又慢慢逐漸精神
沒那麼玄乎,你就9點直接睡覺就行了。腦中定在5 30 就可以了。睡不著的話,就數數,數著數著就睡著了。或者是,晚上喝點啤酒,這樣容易睡著。因為中醫講到了11點就是陽氣升起的時候,而人睡覺必須是陽氣收回的時候才能睡著,所以睡覺一定要在11點前睡著,否則過了11點之後很難再睡了。你的生活方式非常不好,可...
凌晨4點多鐘突然夢到像我爸的聲音的人喊我我答應了並開門了看到一隻狗正站在我家門口看著我
表示你心中極來其渴望實現的願自望。表示一種自我bai壓抑的意象,表示有某du些事情的責任或 zhi是規範讓你覺得有壓迫dao感。另一方面也有可能目前的你沒有什麼安全感,而需要肩膀借你依靠 保護著你,讓你的心靈得到穩定感。想花錢吃喝補償自己,卻讓原本已亮起紅燈的健康狀況更不佳。在物質生活上仍是極端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