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以後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我再婚之後又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2022-01-07 08:05:43 字數 4843 閱讀 6628

1樓:華律網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觸

離婚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諮詢:

我在2023年再婚

,一年後應丈夫建議辭職在家。我有一個女兒,今年20歲,他有一個兒子,今年24歲。再婚前我們各有房子,婚後我賣掉老房子用女兒的名字又買了一套新的。

他沒有賣掉老房子,也用他兒子的名字買了一套新房子。4個月之前我又買了一輛車,其中借用小叔子3萬塊,用的是我的名字。

因為他的兒子一直都不工作,靠父母養活,我很不滿,所以他兒子建議他爸爸和我離婚,讓他母親和他爸爸復婚。丈夫和我提出離婚要求。我已經辭職,沒有經濟**,女兒還在上大學,但女兒幾乎沒有花到現在丈夫的錢,都是她親生爸爸在給她繳學費,我有的時候負擔少量的生活費。

(1)你婚前的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你賣掉後以女兒名字買的房是屬於你女兒的,離婚時你或他都無權再分;

(2)他在婚後以他兒子名義買的房:也是他兒子的財產了,離婚時你或他也都無權再要求分割;但,他給兒子買房的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他再婚後所掙):如果你能拿出證據證明是借給他兒子的,可以要回一半購房款歸你。

(3)你買的車:雖然是用的你的名字,但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買,所以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一人一半。

但如果你能證明買車的錢用的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這車是你自己的,離婚時他不能分。

借小叔子的錢:如果有證據必須還;當車是夫妻共同財產時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當車是你的個人財產時是你的個人債務,由你來還。

(4)存款:只要是你們再婚後他得到的收入:在你們沒有書面約定婚後各自的收入歸各人時,就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雖然你沒工作、沒有收入,也有權分一半,但你必須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存款才可以。

2、結婚時我女兒才上高一,我女兒是否他也有撫養的義務?:沒有,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是親生父母的,繼父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如果你女兒在你再婚後與你們共同生活、繼父自願撫養的,可以,但不是必須。

補充:  1、當時買房子,並不知道用他兒子的名字購買的住房。用他兒子的名字是他事後告訴我的。

我和他現在就住在那所房子裡。 :你已經在知道真相後預設同意,只能認為你是同意用他兒子名字了。

如果不同意、如果手裡有買房錢是你們婚後他的收的證據:你可以現在起訴請求確認此房是夫妻共同財產。

2、可以通過律師查收入,但要付一筆費用。其實你自己也可以想想辦法的。

3、車子如果他有證據是你在婚後所買:即使你現在過戶到其他人名下,法院也可以確認過戶無效、仍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而且:你這是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能會不分或少分給你夫妻共同財產的,得不償失。

謹慎為之,當然,如果他發現不了也沒事,但我以為這種概率很小:車子他明知、他的存款您卻不明知。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3樓:

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買的2塊地皮是怎麼時候買的?婚前買的就是婚前財產。

婚後買的,如果你可以證明是你拿婚前的財產的錢買的,就算婚前財產。如果你沒辦法證明那就算共同財產了。地上物品也是一樣的道理。

以次原則進行分割。

希望採納

我再婚之後又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4樓:華律網

再婚夫妻的共同財產就要從家庭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夫妻共同財產不包括夫妻的個人財產。再婚夫妻的個人財產是指依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屬於夫妻個人的財產,或者由夫妻將婚後所得財產全部或部分約定為個人財產,或由夫妻將婚前財產部分約定為共同財產後所剩餘的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決,同時,也考慮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可以有所差別。由雙方協議處理是指由再婚夫妻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協商解決。協議可以在人民法院調解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其他時間地點進行。

協議的內容應記載在離婚調解書上,使達成的協議不致脫離實際情況,同時也有助於雙方的自覺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財產的協議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動干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樓:亂顏是神偠盕

我在2023年再婚,一年後應丈夫建議辭職在家。我有一個女兒,今年20歲,他有一個兒子,今年24歲。再婚前我們各有房子,婚後我賣掉老房子用女兒的名字又買了一套新的。

他沒有賣掉老房子,也用他兒子的名字買了一套新房子。4個月之前我又買了一輛車,其中借用小叔子3萬塊,用的是我的名字。

因為他的兒子一直都不工作,靠父母養活,我很不滿,所以他兒子建議他爸爸和我離婚,讓他母親和他爸爸復婚。丈夫和我提出離婚要求。我已經辭職,沒有經濟**,女兒還在上大學,但女兒幾乎沒有花到現在丈夫的錢,都是她親生爸爸在給她繳學費,我有的時候負擔少量的生活費。

麻煩給解答一下。很著急。

6樓:卿川律師

1、還是按照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2、《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原文內容如下: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離婚後再婚財產分配問題

7樓:華律網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8樓:仇甄

這個家庭太複雜了!我僅就房子問題(其他財產類同)嘗試解答如下:

首先,在孩子十多歲時候爸爸和媽媽買的一棟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生存期間,該房子與爸爸前妻的孩子沒有關係。

其次,父母生存期間,如果不離婚,一般情形下是不涉及財產分割的。

第三,如果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會導致遺產繼承,也就是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父母生前依法做出遺囑繼承的情況會比較簡單,按照遺囑繼承執行則可;如果父母生前未確立遺囑情形,就會出現法定繼承的情況,會比較複雜,會出現多層次繼承關係。無論如何,法定繼承情形下,父親和前妻的孩子對父親的遺產是有繼承權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你父親的那部分財產,等你父親去世後,第一繼承人為你母親,你爺爺奶奶,還有你們兄妹四人。也就是說前面那兩個哥哥是有份的。因為他們兩個也是你父親的兒子,這種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

10樓:約艾景

首先,你父親和母親在婚姻存續期間購房,屬共同財產,若父親去世,屬於他的那部分房產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即你爺爺奶奶,你母親,和你父親的子女,這裡涉及到的子女包括你父親與前妻所生子女,這種關係不會因婚姻存廢而改變,因此,你父親的房產繼承最後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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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離婚沒有什麼再婚的說法 離婚就是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所謂的共同財產就是如果彼此沒有約定財產分割的協議那麼就都是共同財產了 雙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是有法律依據的。這與當事人是否再婚沒有關係。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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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房產分割問題急

因為很多問題都bai 是很實際的,不du是簡單的學過法律zhi的人就清楚。那dao都是紙版上談兵。我覺得這些個權問題在辦時向走有有關部門時問清楚。下面是一些建議 1,有效,分家單不 是遺囑。2,房產證上應該寫你爸爸的名字。但是你們可以拿出分家單詢問辦事人員可不可以寫你或你姐姐的名字。3,新蓋的房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