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起訴是無罪嗎,檢察院不起訴是無罪了嗎

2022-02-04 07:12:07 字數 4991 閱讀 6282

1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相對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時,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在相對不起訴的條件下,人民檢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作出起訴決定。此時需要向上級檢察院報送不起訴意見書。

也就是說,相對不起訴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經涉嫌犯罪,只是因為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將訴訟環節終結在檢察院階段。

2樓:煙雨重樓繞

檢察院不起訴不代表無罪,只是因為情節輕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無罪指的是沒有犯罪證據能證明其犯罪的,做出無罪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擴充套件資料:

檢察院不起訴的法律制約:

1、公安機關對檢察機關不起訴權的制約。

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時,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可以要求複議。

如果要求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

公安機關若對檢察機關所作的不起訴決定有異議,可以通過要求複議和提請複核兩種途徑來制約不起訴的決定。其中複核是複議的必經步驟,公安機關只有在向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申請複議得到維持原決定後,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

2、人民法院對檢察機關不起訴的制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5條的規定,被害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對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可以作為自訴案件受理。

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審判。法院通過受理被害人自訴案件的方式來監督制約不起訴的決定,糾正檢察機關的錯誤。

3樓:黃潔律師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這邊已收到,正在為您分析問題,如果您有什麼需要補充,可以發給我,我好為您進行詳細回答!

提問就是現在取保候審。。一開始進去三個。現在早就放出來了。現在派出所有讓我們過去是什麼意思

,。。。

回答取保候審後派出所聯絡問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發現被取保候審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這種情形往往是已經查明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無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訴訟法》,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也就不應當繼續採取取保候審,因此應當予以解除,所以不需要去派出所。

(2)一般取保候審不會自動解除。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取保候審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取保候審。第二,司法機關解除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應註明解除取保候審的理由及決定事項。

決定書應當送達被取保候審人,並通知執行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零四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檢察院可以用決定不起訴而結案。刑事案件在審查起訴期間,如果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或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如果補充偵查後仍是證據不足,檢察院應當決定不起訴。取保候審後,檢察院不起訴,案子就算了結了。

檢察院不起訴的處理:

一、不起訴決定書的宣佈和送達。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起訴的決定書應當公開宣佈,同時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分別送達下列機關和人員:

(1)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

(2)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

(3)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二、解除扣押、凍結。

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的財物採取扣押、凍結,是一種強制偵查措施,其目的在於防止犯罪嫌疑人轉移財物,保證判決的執行。人民檢察院對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後,就終止了刑事訴訟,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扣押、凍結。對於公安機關作出的扣押、凍結,人民檢察院應當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公安機關或者執行公安機關扣押、凍結決定的機關解除扣押、凍結。

三、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連同不起訴決定書一併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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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山人老施

所謂的不起訴,並不等於無罪釋放。因為免於起訴的前提是:當事人有罪,但因為情節輕微等特殊情況,因此免於追究其刑事責任。

無罪釋放:是本來就沒有罪,本來就應該釋放的無罪之人。

5樓:超級威威威威

不完全是,不起訴有兩種,不予起訴就是無罪了,免於起訴是有罪免除刑事責任

6樓:鳳凰花

無罪!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沒有罪就是無罪。因此不起訴的人未經法院判決有罪,就是無罪。「構罪不起訴,免於起訴」的規定已廢止!

7樓:

一、《刑事訴訟法》規定:免於起訴(即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二、因此不起訴不等同於無罪。

檢察院不起訴是無罪了嗎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起訴不等同於無罪。《刑事訴訟法》規定:免於起訴(即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9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是無罪的。別管法定不訴,存疑不訴,還是酌定不訴,即使是那個附條件不起訴。結果都是在法律上無罪。

《刑訴法》12條專門給了法院專屬定罪權,這個沒有任何爭議。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不起訴決定是檢察院作出的,如果你說這個人在法律上是有罪的,那我想請問,是不是違反了法院專屬定罪權,此為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如果你說有罪,頂多說的是在事實層面那個酌定不訴是有罪的,但是又回到開頭了,還沒到法院,檢察院就終結程式了,還是未經判決,你怎麼認定他有罪?

說一個人有罪無罪,起碼要有依據,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能認定為有罪的依據?那不起訴決定算什麼?判決?顯然從邏輯上就有問題。

解釋一下酌定不起訴說的事實上有罪,是覺得符合了犯罪的構成要件,達到了起訴的標準,但是覺得即使犯罪了,犯罪情節輕微,檢察院有一定的裁量權覺得沒有必要追究了,重點是隻是達到了起訴的標準,符合了犯罪的構成要件。但是並未經過審判,因為在庭審中,也許公訴人的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或者被依法排除,這都是有可能的,只不過現在檢察院認為符合標準了。符合起訴條件與犯罪構成並不等於有罪!

不然偵查機關立了案,蒐集一大堆證據,他覺得就是他了,這人就有罪了?

所以《刑訴法》12條給了法院專屬定罪權,只有法院有權認定一個人有罪無罪,其實你看好多公務員犯了事,檢察院作了不起訴決定,他們還能保住公職的,只不過給了些處分,要是有罪的話,還怎麼當公務員。

是不是檢察院下了不起訴決定書之後還會有案底?

10樓:群星獨者

一般沒有法院的判決,就不會有犯罪記錄,但有時候也會根據不起訴的原因來看。

不起訴決定書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經審查後,認為依法不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或者經退回補充偵查仍證據不足的,作出不將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決定時所製作的法律文書。

擴充套件資料

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重要而經常運用的一項訴訟權利,不起訴決定書對保障人民檢察院正確發揮不起訴權利起著重要作用。不起訴決定具有終止刑事訴訟的程式效果,不起訴決定書是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的表明終止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文書。

因此,不起訴決定書理應對所決定不起訴人的訴訟地位和行為性質予以界定。不起訴決定書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案件偵查機關(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罪證不足,以及按照法律規定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時作出不起訴決定所製作的法律文書。它是法律寫作的重要文體之一,也是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內容。

11樓:悅懵

要看你不起訴的理由是什麼。是證據不足不起訴還是不構成犯罪不起訴。不構成犯罪不起訴時沒有案底的。包括公檢法的時候一般只要求本人沒有犯罪記錄,但是刷人的時候會不會考慮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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