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熱心老師
您好,離婚案一般是不能缺席判決的。
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必須調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對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決,但對公告送達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由此可見,最高人民法院對於缺席判決的態度是非常慎重的,僅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適用缺席審理:一種是通過公告方式送達文書的,另一種是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但提交書面答辯意見的。一般情況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離婚案件除外,屬特殊情況下必須到庭的情形。
2樓:群愛
如果判了一定時間內就生效了,望採納
3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二、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案件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是什麼?
4樓:金果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人)經傳票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於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人應當到庭,法定**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做出了明確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擴充套件資料:
一、原則:不能缺席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定了離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審理的原則。
其法理在於:
1、離婚案件屬於解除夫妻身份關係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僅憑原告單方面陳述或者客觀的證據難以證明,家庭共同存款、共同債務也難以查明。
2、離婚判決的不可逆轉性。《民訴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二、缺席離婚審判的財產分割:
缺席審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撫養及財產的處理,原則上應按照被告的答辯意見,如被告庭前有書面答辯意見的,應當按照被告的答辯意見進行認定,這屬於被告的自認。
沒有答辯的,則應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釋的要求處理。實踐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對於子女應由誰來撫養及夫妻共同財產如何確定,人民法院認定的難度較大。
一般可根據子女目前撫養的現狀,判決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撫養,夫妻財產則由原告負責保管。被告如有異議時則可由被告另行主張。
這樣判決既不會影響被告事後再主張權利的訴權,也保持了子女撫養及夫妻財產的相對穩定,有利於減少社會矛盾。
要視判決書送達情況而定:
法院進行缺席判決後,仍要按規定將判決書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向當事人送達後,如果雙方都沒有在15天內上訴的,則判決生效;對方沒有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內自覺履行的。
則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需通過公告送達判決書的,則公告刊登後過60天視為送達,也就是申請執行的時間起碼要在上述時間的基礎上再加60天。
5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人應當到庭,法定**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二、《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第一百三十條規定: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三、因此離婚案件缺席審理最常見情形為: 一種是被告下落不明而採用公告送達缺席審理; 另一種是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審理。
6樓:華夏正義
律師專業解答:
您表達的不是很清楚,我不知道您要「詳細的判決情況」是什麼意思?
按照題目的理解回答問題。
離婚案件,嚴格來說不會缺席判決的,但是也有個別的例外情形比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告明知**拒不參加庭審的情況(此種情況會很慎重),另外就是被告被宣告失蹤。其餘的情況一般不會缺席審判的。這些情況,法院也有嚴格的程式,60天公告期外加15天的答辯期,而且在法院指定的報紙公告。
(希望幫到您!)
7樓:上海楊律師
離婚案件缺席判決一般適用於兩種情況:其一,被告收到法院傳票拒不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其二,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簽收法院傳票的,包括故意絕不簽收法院傳票,又不參加**審理的。
8樓:深圳張勇律師
被告收到法院傳票拒不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簽收法院傳票的,包括故意絕不簽收法院傳票,又不參加**審理的。
9樓:劉大來律師
被告下落不明、或經依法傳喚拒不出庭、以及出庭後中途退庭。
詳細情況可**或qq聯絡
北京婚姻家庭 劉大來律師
離婚案件一方未到庭,缺席判決離婚嗎
缺席判決,是指 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出席判決而言的。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核對證據 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後,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我國...
在泉州離婚案律師如何收費,離婚案律師收費標準
泉州離婚案件收費都不會多 普通的一兩千 作為律師,我們要為當事人著想呵 詳細見我的個人資料 以下是是我整理的法律規定處理離婚的原則,供你參考 按照 婚姻法 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
離婚案如何舉證,離婚訴訟如何舉證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誰主張誰舉證,你應該對你提出的主張 理由蒐集 調查 提供證據,如果沒有直接證據,被告認可的也可以,如果被告不認可,那麼法庭不會採納你的主張。具體可以和你的律師直接溝通,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1,你們要找到男方有過錯的證據。2。可以及時與律師聯絡,幫你分析確定。一 證明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