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外包的時候一定要簽訂好合同,找好真正的人,不然他會打著你的名義做其他不正當的事兒。出現問題還會掃到你。
2樓:阿瞭解
這個問題很好,外包給別人當然會有壞處了,首先你把部門給外面肯定有些情況是很不瞭解的,如果出了事你也不好解決。
3樓:維納斯之幻翼
把自己部門報給外包,給別的公司的話,這樣的話,一般效率會比較高啊,也方便一點,但是就是工資要高
4樓:在豫園踏青的山谷風
將自己公司部門外包給其他公司的壞處就是這個部門脫離了自己的掌控。
5樓:a馬玉敏
讓自己公司外包給其他公司的壞處就是對自己的公司有影響。
6樓:水果莢心糖
將自己公司的部門外包給其他公司,如果其他公司有什麼問題的話,最終法律會算賬,你的頭上的。
7樓:荊萊
點選以下**連結,進入智庫百科的「外包」詞條。在此,謹向該詞條的所有編寫者深深致謝。
8樓:匿名使用者
嗯,這個壞處的話就是做出來的工程不在自己可控範圍內,質量也不放心。
9樓:zxcv自孤
最大的壞處就是
有些東西是無法把控的
例如你宣傳的東西
他們有可能給你誇大化了
或者沒有強力的條件約束他
10樓:騷陳聊車
壞處就是不能及時處理問題,好處就是省事而且有錢賺。
請問物流公司把業務外包給其它公司有何利弊,謝謝,急
公司將人事外包對員工有何影響?
11樓:幸福千羽夢
1、由人事外包公司承擔用工主體的責任,與外包公司籤合同,再有勞動糾紛,就是員工與勞務公司的糾紛,與用工單位無關。
2、員工對所服務的企業不存在歸屬感,不利於企業文化的傳承。
3、工人是出賣勞動力的,只要幹活拿錢就行,別的也管不了。
擴充套件閱讀:
外包工:是指外包或流水線外包。這樣的合作形式,企業方對於生產過程一般不進行直接的管理,只看最後工作的結果。
費用的支付方式上,一般是按照專案來進行一個專案總價的支付,不會再具體核算到每個人身上了。
勞務工:是指勞務派遣形式的工人,員工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企業的工廠裡面工作,接受企業方的管理。費用支付上,企業將員工的工資、社保款轉給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代發給員工。
企業按照每人每月的費用標準,支付給派遣公司"勞務派遣管理費"
12樓:手機使用者
人事外包以後你們就成為了派遣員工了,發生勞資糾紛等都要找外包公司了,這是你們公司規避法律風險的一種做法。簽訂合同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後果,不能強制性的。
人事外包對企業有哪些弊端?
13樓:
1)政策風險隱患。外包業務受政策影響還是很大的(2023年以來的勞動合同法,近期上海派遣業務整頓等);
2)溝通成本上升。本來兩方的事情,現在弄的三方傳話,任意一方溝通能力有問題,就會導致不可預見的後果;
3)資金成本上升。除非你是故意拖欠,否則資金其實是被外包**商佔用了一小段時間的;
4)如果是薪資也外包了,個人所得稅2%地方返還。可能就進了外包機構腰包。
5)外包**商的道德風險。
14樓:上海毅盾
主要看貴公司的企業規模多大,外包機構如何,如果外包機構做的比較好,那麼你們該做的事情或者沒想到的事情他們都會幫你做,但是如果外包機構不負責任,那肯定做的不好。
外包機構做的不好,對於公司的弊端就是,出現人事矛盾的時候沒有人協調,小公司主要是協調人事矛盾,大公司主要是要進行人員績效的評估、人員的培訓及能力的評定。如果外包給差的公司,可能這些他們都不會做,就幫你招招人,建立一下人員檔案,交交社保等。
外包崗位的利與弊,求大神給點建議、
15樓:流著淚醒過來
您好,歡迎為您解答。
個人角度看待外包,其實外包和非外包的薪資待遇相差並不大,只是合同的主體一個是企業,一個是勞務公司而已。關鍵問題在於您對於您的職業規劃如何。假如有更好的工作您可以捨棄該職位,假如沒有,您可以考慮接受,因為這是該公司的崗位制度,無法改變。
感覺您對這份工作挺重視的,所以呢,可以一試。
公司說公司虧錢把我們的部門外包給其他公司經營,要辭退員工違法嗎?我們能得到什麼賠償?
16樓:盈蕤
如果說你是辭工是沒有賠償的,如果是辭退是可以賠償的,按一年賠償一個月,不滿一年的6個月以上算一年,6個月內只有半個月工資。
我們公司的一個部門要外包給個人,這樣合法嗎?同個人簽定合同,這樣有沒有觸犯法律。
17樓:
將公司部分業務外包是公司整合用其外部最優秀的專業化資源,從而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發揮自身核心競爭力和增強企業對環境的迅速應變能力的一種管理模式,是公司自主經營管理的表現,並不觸犯法律。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也就是說,個人經過登記是可以從事經營活動的,具有與公司簽訂合同的資格。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
綜上所述,公司將部分業務外包給個人,只要個人經過工商登記,具有經營資格,就不觸犯法律。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法》
第二條 合同定義
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 平等原則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 合同自由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三條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機關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下屬工商行政管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第四條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第二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與招用的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18樓:甌州人
這樣操作並不違法,你們公司和和個人形成了承攬合同關係(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個人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係
這樣做有利於降低用人風險,但要注意稽核外包給那個人有沒有資質(是不是獨立法人或者個體工商戶),如果沒有的話,發生事故可能還要你們公司承擔責任
還有就是你們公司和個人籤合同的時候注意要用「承攬合同」,別用「勞務合同」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是想避稅吧。哈哈
公司進行人事外包,對員工有什麼利與弊
20樓:匿名使用者
對企業的好處:
1.降低成本,包括社保基數成本、用工成本和異地醫療、工傷等產生的潛在成本。
2.提高效率,hr的工作可以更加集中精細化,因為社保方面的事物都瑣碎而繁雜,佔用時間精力但是基本上是走流程。
3.提高員工滿意度,員工屬地化管理社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員工滿意度。比如北京目前買房買車需要有5年社保證明。
對企業的壞處:
1.可能需要多做員工思想工作,尤其是員工不懂社保外包的,會覺得企業拋棄了他。。。
2.要出服務費,在不計算機會成本的情況下,會覺得多掏錢了。
綜上:有外地員工的,人事外包是趨勢啊,勞動分工的精細化是生產力進步的表現。
21樓:仍**
人事外包 對於員工來說 肯定受到雙重約束的 毋庸置疑的 我很負責很專業的告訴你
我是做專業人事外包業務的 希望能給到你幫助
22樓:手機使用者
你可以諮詢一下獨之秀人事外包公司
23樓:金柚網
對員工的利:
能夠給員工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人事外包作為一種第三方的服務,與之合作的企業是非常多的,且企業與企業之間業務模式總是會有所區別,員工選擇人事外包公司不僅可以促進再就業,而且招聘的,門檻還比較低。
實現員工權益雙重保障。人才派遣改變了以往的「一對一」就業模式,形成三方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就業模式。人事外包公司與企業雙方之間共同維護員工的利益,任何一方如果侵犯員工的利益,那麼另一方有義務揭發、制止侵害的行為。
對員工的弊:
固化員工的思維模式:人事外包的業務一般都是企業當中非核心方式事情,基本上都是一個比較簡單的工作,如果員工長期在一個崗位中做同樣的事情,不利於員工思維的拓展。
員工對所服務的企業沒有歸屬感,這不利於企業文化的傳承。
人事外包公司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與外包公司簽訂合同,會發生與用人單位無關的勞動爭議,即員工與勞務公司之間的爭議。
24樓:崔琛瑞
現在報名消防考試,要求社保與營業執照,還有勞動合同同步,但單位社保外包,那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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