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村宅基地主人和開發商共建房屋屬什麼房子

2022-07-11 03:37:38 字數 5115 閱讀 7247

1樓:向無名者致敬

這種屬於小產權房,國家法律是不保護它的產權。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邁入快速之年的2023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中國實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權結構,即國有土地所有制和集體土地所有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只能在村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2樓:皆有可能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邁入快速之年的2023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農村房產歸屬問題

3樓:允代雙

呵呵。首先你自己就沒把人物關係理清楚:人物關係是 奶奶是我爸爸的兒子 我又是 爸爸的兒子 大女是奶奶的女兒

你的問題好複雜呀。這裡又牽涉到贍養關係。母子關係。有房產證並不能完全代

表這房子的歸屬權就是你爸爸的。這就要你爸爸和你姑姑還有你奶奶一起協商了。這應該算是遺產吧。建議你最好在你們當地找律師諮詢下。

不過開發商只認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

4樓:匿名使用者

1、「農村房產歸屬問題」:這房的產權歸屬沒有懸念,只能是歸你爸媽,因為從你所說的情況看,應該是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農村應是宅基地證吧?)上都是你爸的名字。

2、如果真的是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全是你爸的名字:這兩證你奶奶拿著也沒用,到時拆遷補償時,會要求讓產權人--也就是你爸去簽字、而不是你奶奶。

3、你奶奶想將房子給你大姑是做不到的:給你大姑得過戶到你大姑名下,不僅是將兩證給你大姑就行,而要過戶,就必須有原產權人(也就是你爸、媽)簽字才行:只要你爸媽不簽字,這房到不了你大姑手裡。

4、「能證明是我爸爸房子的就是房產怔」:

(1)其實,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在登記和發證機關是有底檔的,你爸完全可以帶上身份證去登記或發證部門掛失後重新辦理。

(2)也可以向你奶奶索要,你奶奶或是你大姑扣著不給你的,可以到法院起訴她們:不過這樣太傷感情。

5、不必太著急:

(1)只要你能確定兩證上都是你爸的名字,拆遷時一定會找你爸簽字、補償也是會給你爸的,也讓你爸盯著點拆遷公告,有拆遷行動時就趕快找拆遷辦說明情況。

(2)最好是在拆遷前向你奶奶要回兩證,如果要不回,可以掛失後補辦。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實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制度,農民對其宅基地不擁有所有權,而只擁有使用權,城鎮居民不得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民申請宅基地建造住房有嚴格的規定,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

、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要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儘管《土地管理法》未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和抵押,但有關「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規定,也反映出不允許宅基地使用權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人轉讓的本意。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人無權處分。進一步看,《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與第135條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利相比,宅基地使用權人顯然無收益權利。第184條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結合第153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可以確定,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人只能是農村中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無權出賣、出租宅基地使用權而為收益或處分。***的有關檔案則明確禁止宅基地使用權及宅基地上房屋向城鎮居民流轉。如***辦公廳2023年5月6日釋出的《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

「農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2023年10月28日,***《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再次強調:「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農村宅基地上共建房屋的產權歸屬,

一、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權屬可以分離要分析宅基地上房屋買賣、租賃、共建是否涉及為法律所禁止的宅基地使用權的交易流轉,首先必須明確房屋與其佔用範圍內土地的關係。關於房屋與土地的關係,即土地和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是否可以分開作為相互獨立的不動產,存在兩種不同的立法例:一是以德國、瑞士民法為代表,認為建築物及其他地上定著物應為土地的一部分,不能構成獨立的不動產。

如德國民法典第94條規定:「附著於土地上的物,特別是建築物,以及與土地尚未分離的出產物,屬於土地的主要組成部分。」

二是以日本民法為代表,認為土地和定著物都為獨立的不動產,定著物可以獨立於土地而存在,並不是附著於土地的財產。我國臺灣地區現行民法也認為土地及其上建築物或其他定著物為獨立的不動產。在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禁止私人擁有土地所有權。

因土地與其上建築物在自然性質上不可分離,對我國現行法律中關於土地權利與建築物權利關係的規定理解也不盡相同。

其實,從我國憲法及相關民事法律中對土地及公民個人財產等的規定看,我國現行法律將土地與房屋等建築物是分別作為獨立的不動產對待的。憲法在規定土地屬於國有和集體所有的情況下,其第13條又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民法通則》第75條也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農村宅基地上共建房屋的產權歸屬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產證和土地證都是你爸爸的名字,那麼房管所備案的也應該是你爸爸的名字,在誰手上沒關係。拆遷補償的時候按照書面上記錄的權利人來補償。

7樓: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那讓你們村委給開個證明就可以去補辦房產證。

房產證上你父親名字的話,不存在你奶奶能夠把房產證給她的大女兒,你奶奶不還房產的話,你父親直接去房管局掛失說房產證丟了,拿土地證及身份證去辦理房產證即可。

所以不用擔心你奶奶把房產證拿去的問題,房產證上面不是她的名字,你奶奶和你姑姑都不可能把房子佔為己有。

8樓:律臨王巖律師

房產證上面是你父親的名字,如果房產證拿不回來的話,就去房管登記部門掛失,補辦一份,其他事情,你不必擔心。

9樓:愛你的華仔

為婚前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

在我國早期的婚姻法等相應法規中,對婚前財產未作規定,預設結婚後所有財產為雙方公共財產。但經修改的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在理解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23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司法解釋規定婚前財產只要經夫妻共同使用、經營、管理並經過一定期限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不符合婚後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權取得的理論,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釋許可權之嫌。

修正後的婚姻法沒有采納這一司法實踐中的做法,第18條第1項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於前一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相牴觸,因而應以新的司法解釋為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10樓:與世隔絕的魚

農村老房翻新,宅基地是老家的,翻蓋新房時老家沒出錢,應該怎麼分配

農村宅基地建的房子算什麼性質

11樓:土流集團

農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一般是農村村民的私有房產,而土地性質是集體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是集體分配給集體成員(農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屬建築使用的土地,城鎮居民戶口者無該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憲法》第10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性,已經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為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條第2款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則更進一步明確宅基地歸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村居民。《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農村居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出賣、轉讓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權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該如何確權,農村宅基地如何確權

農村宅bai基地確權需要權利人主動du申請zhi 申請程式如下 dao 1.申請 由村民向本轄內區內國土資源容 你好,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去當地房管部門申請確權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權。農村宅基地如何確權 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流程 1 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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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實際情況,宅基地滴水屬於相鄰權糾紛,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無效,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相關的責任。具體情況請自行按實際進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 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 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第八十五條 法律 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