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號遊客
汽車全責。
有證沒證不是判定事故責任的條件。
事故中過錯一方負責。無過錯不負責。
故意傷害?除非你和汽車裡的人有明確過節或有證據表明他是被收買撞你。否則不可能說他故意傷害。
案例如下:
有一貨車和一摩托車同行,但後來摩托車超車在貨車前不久他突然停的前面,貨車司機來不及剎車便撞死了摩托車車主,且摩托車車主無駕照和車照。請問責任如何分? 賠償是怎樣的?
貨車司機全責。
摩托車無駕駛證和車牌照,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但與事故責任劃分關係不大。
因為事故致人死亡,貨車司機除了賠償責任之外,還涉嫌觸犯《刑法》,構成《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樓:
按照上述事故的描述,本事故案例並無充分證據證明對方故意傷害,從事故過程看來還是主要屬於交通意外事故性質較多。並且由於目前初步看來你方傷員的傷勢程度並不嚴重,本事故案例遠遠未達到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程度,如果現場路口沒有交通燈號控制,從你描述的雙方行駛軌跡看來,你方需要實施避讓對方優先通行,所有表面證據均無法證明該事故有對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你方總體損失輕微,建議協商私了,經公處理的話你方未懸**牌的問題有可能需要接受相關處罰。
這樣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蓄意**嗎
3樓:
你的擔心是多餘的,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也知道這不可能定位蓄意**,可能是你當時比較緊張的緣故。安心好了 · 最多最多1000快的事。
4樓:你在哪
哥,你這是編的吧
這個怎能說是蓄意**和故意傷害呢
當時沒報交警處理,你沒留底,走了之後他們怎麼找到你的,他們認識你嗎就算事實成立,負責了傷者的醫藥費再賠償一點就算了結了他們一再糾纏和威脅,你應該報警處理
這是敲詐和誹謗啊
5樓:雲剪風
他這是訛你的錢呢。至於他說你蓄意**、故意傷害這些不用理會他,他是想故意嚇你的,這些也不是他說了算。你這應該沒報警吧?如果當時沒報警,現在你只有和他相互扯了。
6樓:胡帥
親,雖然我不是學法律專業的,但進醫院只花100塊,那證明只是屁大的傷,如果他真心想坑你,大不了就公了唄,公了興許還不會賠這麼多,這獅子大開口,何時是盡頭啊。
到底是交通事故還是故意傷害
7樓:七臺河李陽平
存在故意傷害行為則涉嫌故意傷害罪,否則屬於過失行為(交通肇事)。
如何認定這樣的交通事故定性
8樓:件仔
由交警部門認定的。三人算特大了。
9樓:匿名使用者
輕微事故,死亡0人,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0元,上報縣級,企業處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經損100萬至900萬,上報市級,縣級處理。
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傷10至49人,直經損1000萬至5000萬,上報省級,市級處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傷50至99人,直經損5000萬至1億,上報***,省級處理。
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傷100人以上,直經損1億以上,上報***,***處理。
以上各條件為或的關係。符合一項即可定性。
10樓:雷都樂
朋友,你所提出來的這一問題,現作答如下:
根據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種。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因此結合上述的規定中,你講的這「一樁當場死亡二人十三傷,資料十二天又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應該定級為特大事故。
怎樣定性為故意傷害罪?
11樓:北京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12樓:非也先生
一、法條:《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構成分析:
行為構成: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
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為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這種同意不能排除傷害行為的非法性;如果這種同意是為了有益於社會的目的、則可以排除他人傷害行為的非法性。
對於具有激烈對抗性體育運動專案中發生的傷害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應作具體分析。如果這種致傷動作本身為該項運動專案的規則所允許,這種傷害一般不能認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賽時,依據「合理衝撞規則」所實施而引起傷害的動作,一般不認為是傷害罪:
如果比賽中動作粗魯,明顯違反規則要求,具有傷害他人身體故意的,也應按故意傷害罪論處。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傷害結果其表現可多種多樣,有的是破壞了他人組織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斷手腳;有的是損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聽覺、視覺、味覺喪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所謂輕傷,是指由於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鑑定應當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所謂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喪失聽、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損害的傷害。
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 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
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著手實施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13樓:西瓜匤釒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果的,不宜以犯罪論處。
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著手實行重傷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故意傷害致死的,屬於結果加重犯,行為人主觀上對傷害持故意,對致人死亡有過失。故意傷害罪如何定性?
華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一、故意傷害罪的傷害怎麼定性?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二、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裡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
延伸閱讀:故意傷害罪中共同參與人責任認定的原則故意傷害罪認定中的幾個問題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方法
14樓:
故意傷害罪怎樣認定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目前刑法學四要件的理論,主要內容如下
一、客體要件,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
二、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的侵犯他人身體權的行為三、主體要件,行為人達到刑事責任能力
四、主觀要件,行為人實施侵犯行為主觀上為故意,即積極地希望結果發生。
16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重傷的屬於故意傷害罪!
17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就屬於故意傷害罪。一經定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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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交通事故判定為同等責任,公平嗎
當時你爸在過馬路時沒有看到車,而卻被車給撞了,這一是說明車子的速度太快,當時你爸觀察時車子距離他還很遠,而等他走到路中間時,車子已經到了跟前,這是因為你爸橫過馬路的地方沒有斑馬線,不是行人橫過馬路的地方,因此司機對此沒有足夠重視,車速快了,這是正常的,按照正常的行車速度行駛一般城市道路都在時速30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