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喝粥
可以取得證據後,過錯方起訴。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這麼麻煩,直接去法院起訴,一審一般法院都會讓你們調解,不予支援離婚,那你就忍半年180天,過來這180天直接再去法院起訴離婚。二審那就不一樣了,有了足夠的證據,法院直接判決你們兩個離婚,接下來的的訴訟請求就是共同財產,還要共同債務。以及小孩子的撫養權內含撫養費。
3樓:
算啊,只要有證據就行!
4樓:來自魯班亭華貴的三角梅
別那麼絕情!男人都一個德行,對你好就行了
5樓:銀林樹
你和他以前感情好嗎?
6樓:今生擾
第十九回 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門樓呂布殞命
放不下一個人該怎麼辦?
7樓:輕記憶課堂
想放下一個人,不妨試試這四個方法
8樓:感遇望月懷遠
換個角度想想,就恍然大悟了
9樓:靈兮情感挽回
對的人就算分開了,最後還是會走到一起
10樓:緩緩的美少女
喜歡過了的人都是不容易放下的,我們能做的就是把他深深的放在心底,把他變成自己的回憶
11樓:匿名使用者
實在不行的話 那就一直拿著 拿到累的時候 也就放下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過去了,就不要想那麼多了,你說是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時間問題 時間長了自然就放下了
你好!我想諮詢一下,我老公現在在我懷孕期間出軌了,懷的這個是二胎,可我只有他們的微信聊天記錄的截圖
14樓:匿名使用者
儘量挽回,能不離就不要離
老公出軌被發現想要離婚,在此期間自己又懷二胎,想要挽回婚姻,可老公卻放不下那女的,怎麼辦
15樓:愛喝粥
想離不想離自己拿主意,你的婚姻你做主。
協議離婚是解除夫妻關係的一種形式,指夫妻雙方自願離異,並就其他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合意,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可即可解除夫妻關係的離婚方式。在婚姻法學理論中,又將協議離婚的法律程式稱為登記離婚,指必須由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雙方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登記。我國《婚姻法》將協議離婚表述為雙方自願離婚。
《婚姻法》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是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目前我國的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條例》規範,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屬於行政登記管理程式。需要說明的是,現實中某些離婚夫妻存在這樣的誤解,即認為雙方只要簽署了離婚協議書,婚姻關係即自動解除。
這種觀點是不對的,雙方的離婚協議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登記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這道行政程式是必不可少的。
起訴離婚在理論上又稱為裁判離婚,指對夫妻一方或雙方提出的離婚請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決定是否准許的離婚方式。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雙方同意離婚但就財產分割問題及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16樓:1949的忘憂草
如此看來你先公對你情已絕了,如果你不同意離婚,老公也不會對你真情對待了,你現在先不要腹中胎兒,再離婚,讓他淨身出戶,每月交小孩撫養費,否則不同意離婚,以後你再找個如意郎君
17樓:國家維護者
你好,我想說的你的這段婚姻應該需要畫上句號了,如果你想挽回,只能忍氣吞聲。
18樓:花語傳情
那就離婚吧,
這樣的渣男,
要來何用,
不要想著說不想讓孩紙沒有完整的家庭,
而勉強在一起。
但是,有了這樣的問題,
那平常的爭吵很難避免,
這樣反而給孩子不好的生活環境,
所以還是趁早做出決定吧。
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根據我國 婚姻法 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 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同時規定,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如果雙方不能協商離婚,起訴離婚不需要得到對方同意。帶上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到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立案,就可以了。一般先走法院起訴,第一次一般都是判調解,然後分居半年以上第二次起訴,沒有太多的財產糾葛都很快判...
我想要生二胎,可是老公堅決不同意怎麼辦
是否需要再生育第二個子女,本就取決於夫妻對生育觀的認知和對生育子女的意願。對於一個家庭,生育子女自然是件大事,作為一對理性的夫妻,在懷二胎前應該綜合家庭情況認真考慮,面對現狀,包括家庭經濟 年齡條件 夫妻感情 工作狀況,夫妻身體 養育環境等。只有考慮清楚上述情況,再作出生與不生孩子的抉擇,這才是 正...
男方一婚,女方二婚,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要我給錢才肯離
具體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