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的當日結算工資,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資,並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不需要勞動者擔保。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w_左右舷
不是很懂樓主說的「無需單保」是神馬意思,所以只就「職工未得到工資單位又違法解出勞動合同」這句話談談哈。。。
1.關於「未得到工資」
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關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當你確定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時,可以參看以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總結
關於未得到的工資,你有權要回自己應得的工資(即能拿到「工資」);若單位逾期不支付,你有權要求賠償金(即能拿到「工資+逾期時會有的工資賠償金」)。
關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你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即之前的合同仍有效,同時拿到「工資(+逾期時才會有的工資賠償金)」),或者不繼續合同、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約的賠償(即勞動關係解除,同時拿到「工資+違法解約的賠償金(+逾期時才會有的工資賠償金)」)
可以就勞動糾紛問題與用人單位直接進行協商,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以上。祝好。
3樓:jion安
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4樓:匿名使用者
擔保是潛規則。本來就不合法。你要離職就告吧
單位拖欠工資,單位拖欠工資
老闆拖欠工資,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現在發工資都是單位財務將員工工資資訊交給銀行後直接由銀行直接打入員工個人銀行卡的,這個就是最好的證據!不要出頭,可以把有意見的人組織起來一起提意見。去找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他們立...
請問直在單位工作以前無工資單等任何證具,現在解除勞動合同,怎樣才能拿到
你可以找證明人,錄音,工作證,打卡記錄,如果這些都沒有,你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權利,勞動爭議案舉證責任一般是倒置舉證 你如果有一張專門存放工資的銀行卡,就可以到對應的銀行營業廳進行列印紙質版的過往工資明細。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如蓋...
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指什麼
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指上一年度平 均工資釋出地區的職工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口徑按照關於工資總額的規定計算,現在一般是以省一級釋出,並以此作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 上限及下限 如果是本人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則是本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基數 還有作為住房公積金 企業年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 而上年度職工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