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婚姻法問題,關於新婚姻法問題。

2022-12-12 17:01:01 字數 696 閱讀 6794

1樓:天涯

1 婚前個人存款,婚後仍然屬於個人財產。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此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若協議不成,則歸屬於「登記方」所有。如果是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則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 婚前個人房屋,婚後變賣為現金,仍然屬於個人財產。

以上各問題要注意儲存證據。

2樓:

您好:1、婚前個人存款,婚後仍然屬於個人財產。(但需要證明)2、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嚴格意義上此房屬於婚前財產。離婚後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若協議不成,則歸屬於「登記方」所有。

3、婚前個人房屋,婚後變賣為現金,仍然屬於婚前財產。(但需要證明)依據:對於第1、3點:《婚姻法》第18條

對於第2點:《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

關於舉證: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7條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能證明是你個人的都是你個人的,證明不了那就是公共的

新婚姻法離婚房產分割問題,新婚姻法關於離婚後房產分割如何規定的問題

只要不寫婚前財產認定不是婚前財產,不管房本上有沒有雙方名字,都是婚後財產。還有就是事實依據,確認婚後買的也是一人一半 不是過錯方 既然是在登記後買房,那麼主要就看登記人是誰了。根據解釋二的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

新婚姻法離婚,新婚姻法離婚條件

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

新婚姻法關於房屋所有權,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