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生孩子得事而鬧翻了,男方卻主動提出離婚,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嘛?請說得詳細些

2023-01-17 12:40:49 字數 1003 閱讀 6399

1樓:

依據《最高法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第九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依據上述規定,男方有權提出離婚,也不會因為主動提出離婚而承擔責任。

2樓:

1、雙方協商或者請求法院裁定財產和債權債務的分割。

2、協議離婚的將財產分割的協議,提交民政局予以確認。

3、有孩子的,關於或者的撫養費數額及給付時間約定,撫養權、探視權約定,予以書面提交、確認。

4、需要帶著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繳納手續費。

5、起訴離婚的需要帶著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繳納手續費。

6、需要提供書面的起訴離婚申請。

7、婚姻是大事,應當謹慎處置。

3樓:

對女方而言,女方有權選擇生育或者不生育,不會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

對男方而言,基於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的原則,男方有權提出離婚,也不會因為主動提出離婚而承擔責任。

4樓:

現在新婚姻法解釋,如果夫妻雙方因為生育權是問題,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是准予離婚的。責任按照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過錯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5樓: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就是處理三個問題:1、離婚或者不離婚,判斷標準是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判斷依據是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婚姻現狀、離婚原因、是否有和好可能等。2、子女撫養問題:

詳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財產分割問題,《婚姻法》《婚姻法解釋

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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