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工資的問題,關於試用期內降工資的問題

2023-02-16 01:50:31 字數 5625 閱讀 9142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公司正規的話,在你辭職的那天,上個月的工資已經核算完畢了,要拿要等到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給。但是一般公司如果你辭職了應該當時就要把工資算清楚解給你,必然你必須要公司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對於一些爛公司,你還是要留點心,該鬧的時候要去鬧,有的老闆就怕鬧,你給他狠,他就給你,你軟,他就捏你!

該是自己的錢一定要拿到手,哪怕是1分錢。

2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2.

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

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4樓:帳號已登出

公司一般都是每個月的固定日期才會發工資的。你的公司可能是每個月月初才發上個月的工資。所以公司6月發工資的做法並無明顯不妥。

但是你主張討要工資的權利還是有的,你可以到他們規定的日期去公司討要工資,這是勞動者的權利!

5樓:臨城綠洲

可以的。他們總不能先給你一個人先做工資表,到下個月發工資時去領就可以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要!他當初不說了,試用期的工資嗎!那就有!下個月去要去!

7樓:石郎

說明你那公司是黑公司,試用期走人,工資一分不少,走人時就節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覺得你還能去嗎?

那麼黑如果沒有結給你也只能自倒黴咯!

關於試用期內降工資的問題

9樓:

試用期內的工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嗎?

10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關於工資的約定有沒有形成書面檔案?如果有,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1樓:風吹一臉

是否有簽訂合同,有籤合同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需要變更崗位或者薪資下降的,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因用人單位提出的,如果協商不一致勞動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補償金。超過一個月無籤合同,可以主張支付第2個月起至第12個月雙倍的薪資,超過1年無籤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限期合同。

可打12333勞動保障**諮詢求助。

12樓:未來夢之家

籤合同沒?沒簽就辭職換單位唄,可別仲裁了,耽誤那時間不如回家睡一覺去

關於試用期工資問題

13樓: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的工資問題相關法律規定?

不低於正式工資的80%,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等5險一金是法定義務。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14樓:

試用期的工資是多少?

15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2.

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

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

16樓:肌肉i哦同比

是否有簽訂合同,有籤合同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需要變更崗位或者薪資下降的,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因用人單位提出的,如果協商不一致勞動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補償金。超過一個月無籤合同,可以主張支付第2個月起至第12個月雙倍的薪資,超過1年無籤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限期合同。可打12333勞動保障**諮詢求助。

關於試用期離職的工資結算問題

17樓: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給你。勞動者試用期辭職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

但是如果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則該約定因違法而無效。此時,勞動者的工資應按照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算。

1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期間月工資=試用期月薪÷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9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工資是按離職時間算的,你什麼時候不幹了就什麼時候結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時會核算員工離職當月的工資,但薪資發放需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發放規定。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以下幾點:

1, 試用期提前3天提交離職申請,不能當天走人。除非你公司領導同意。

2,公司工資結算日是你離職日。那麼很多公司都是發當月工資。那麼你25號發的工資,就是當月的。下個月肯定沒有工資了。

如果是上個月工資。那麼你25號離職,在下個月25號可以那個這個月的工資。

如果是10月25號離職,發的是當月工資。那麼國慶長假照樣算你的。但是後面的4天工作日就不算你了。人事會按照天來計算的。

21樓:

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關於試用期工資如何計算? 50

22樓:小小小魚生活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在試用期的員工工資,不得低於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的80%,比如勞動合同中約定月工資為1000元,那麼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就不低於800元。同時,所發工資也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3樓:徐佔勳律師

回答需要分為兩個部分計算,當月試用期截止之日(包括當日)以前的天數,按照試用期的工資計算;當月試用期截止之日以後的天數,按照轉正後正常工資計算。

提問你好,就是我在超市上班我談的是2600一個月,然後一個月休息兩天,本月31天,昨天我入職上了一天班,今天她們把我辭退了而且理由很牽強,我想問一下我一天的日工資應該怎麼計算,她說我前三天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按照勞務合同的80%計算

麻煩你幫我算一下我這一天的工資應該是多少

算的過程麻煩你也幫我羅列出來

回答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的法定最低標準。對本條的理解,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於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二)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

提問所以應該怎麼計算呢

回答67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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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樓:

試用期工資要怎麼算?

25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的法定最低標準。對本條的理解,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於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二)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

26樓:匿名使用者

4279*12%=513 就是你要交的公積金/社保(假如交的基數都是12%的話),那你一共就要交1026。一個月工資8400,試用期按正常80%來算,就是8400*0.8-1026=5694。

當然還沒有扣稅,最後總的拿到手的應該是5600左右。望採納

27樓:雁西樓

試用期也屬性正式勞資關係,計算方法一樣。

工資結算週期中開始的,基本工資除以全勤天數得到平均日工資,乘以出勤天數得到稅前工資,然後扣稅之類的。

試用期離職當月可能不給你繳納五險一金,理由是不滿整月,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名地處理不一樣,看各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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