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月,需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法》

2023-03-01 05:05:19 字數 5361 閱讀 6873

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從事的什麼行業工作,還有你是實習生還是在校生,或者是全職員工,如果是實習生或在校生,上崗應該簽定實習生勞動合同,如果是全職正式員工當天進公司按2023年《新勞動合同法》員工必須於企業簽定書面勞動合同書,辦理社保保險。具體簽訂時間有你個人和公司定,如果從工作起時超過一個月或一年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書,則試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也就是說你進公司超過一個月一年之內的企業沒有於你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於你的工作時間就是無固定期限,如果你在公司不違反規章制度,你可以一直工作下去,公司沒有理由辭退你,如辭退你必須要按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髮放給你,就是你每個月的平均工資,還要記得簽訂合同時一定不要忘了寫上每月薪資多少。

2樓:觀鈺言玉

肯定要籤合同,不然單位不會給你繳五大保險。不籤合同企業是違反《勞動法》的。一般企業當月就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不籤的話企業要付兩倍工資給勞動者,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管部門投訴。

3樓:走遍四方看世界

雙方確立勞動關係後就應該簽定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籤,只要雙方形成了勞務關係,依然受法律保護。如果一個月之後還沒有籤,則視為已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求籤

不然以後有糾紛,算然可以用其他東西證明你確實在這裡工作過多長時間但是這些證據相當難弄了,比如,錄音,社會保險的繳費記錄,工資條,如果這些都沒有還要人證,但是人證不大現實,誰願意去給你作證得罪公司阿

新法的規定是,如果超過一個月還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那麼用工方就要雙倍的支付工資

5樓:輕武科評

需要,但是在一般情況下由於時間較短,多為預設,即一旦雙方之間形成勞務,即存在勞動合同,即使沒簽,法律上也承認其合同

6樓:

當然要簽了.這樣才能保護你合法權益

7樓:貝帥依然

是實習 還是 ?

實習 就簽訂勞務合同就好了

但是要是正式得話 還是簽訂一份勞動合同

8樓:

怎麼說呢 不籤也不違反法律。過一個月不簽訂就不合法了

請問新的勞動是有規定入職一個月必須簽定勞動法嗎?

9樓:1975警戒號

新勞動法規定,單位不跟員工籤勞動合同要付雙倍工資。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應該是一個月內但好像沒有具體說明違規處罰。部分單位是試用期過後與員工籤合同的。

為了避免糾紛,建議員工在合同未籤之前保留已經實際上崗的證據。

10樓:化綠戎

一個月內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11樓:

是的,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後在一個月內是必須籤合同的,如果沒有簽定,那麼企業將需要在第2個月開始支付員工雙倍工資.這個是對企業有懲罰性的,並且如果一年內未簽定勞動合同,將被視為已經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體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法》規定一個月工作多少小時?

12樓:美食小飛象

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這些你都清楚嗎,趕緊聽一下專業人士怎麼說

13樓:找法網

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一百七十六個小時的工時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4樓:萌新小主

勞動法規定:一週40個小時,一個月176個小時。超過這個標準就是加班小時。

(1)加班時間是沒有單雙月之分的。全年平均計算每月的工作時間為20.92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月的工作時間是167.4小時。

(2)《勞動法》 規定每月可以加班的最長時間是36小時。這一規定沒有地區區別。加班工資的計算,簡單說就是一般工作日加班發給150%的工資,休息日(指單位確定的休息日)加班發放200%的工資, 法定節假日 (全年一共10天,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加班另外在發給300%的工資。

(3)一般不是按照月算的,主要是按照日算的。第31條規定 不得強迫和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第41條規定,如果生產需要,可以延長1小時,但是工會必須要和勞動者協商,延長時間補助必須要 協商下解決。

(4)因特殊原因在保障勞動者健康的情況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月不得超過36小時。。第38條規定周至少要有一天的休息日 。如果違反 法律,勞動者有權利拒絕。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6)《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7)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8)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參考資料

勞動工作時間制度規範待清理.人民網[引用時間2018-5-12]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6樓:金果

按照法律的規定,勞動法的計算薪資的時間,平均每個月工作時間是21.75天。

根據《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並按如下規定方法計算工作時間和工資: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7樓:韓琦

勞動法規定一個月工作多少個小時?這事實是這樣的啊?有一些相應的規定,但是還有一些特殊規定,比如說你這個工作的性質要求你必須工作多長時間,或者說是對你這個工作的完成度是怎樣的,這都是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18樓:暖憶江南

我國《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月工作時間,但是有一些關聯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20樓:

1年250個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時,平均每月的工作小時應該是166.7小時。

21樓:

按北京規定,1個月為174工作小時。因為1年52個周(52乘以7等於364天),按1年365天計算,一週5天為工作日,就是52乘以5工作日,為260工作日,再加上365減364等於1天,所以1年為261工作日,每個工作日為8小時工作時間,1年應為2088工作小時。再除以12個月,等於每月174工作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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