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需要籤勞動合同嗎,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2-01-02 17:38:19 字數 3975 閱讀 4320

1樓:華律網

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一、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樓:

試用期內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嗎?

3樓:紫灡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1.用工之日起,用工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2.在勞動合同上,應簽好工資標準,試用期基本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基本工資的80%,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如果您單位的試用期是3個月,那麼勞動合同的期限不能低於3年,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可以為二個月以上,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4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是要簽訂合同的。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依然要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6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是要簽訂合同的。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試用期不給籤勞動合同的企業要去上班嗎???

7樓:華律網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試用期合同,還是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不同試用期內的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勞動者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此外,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只要你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就存在了事實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受法律保護。

9樓:wcg選擇

這是企業違反勞動法了。試用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當然要去上班,並向人事部門申明籤勞動合同。如果他們不籤,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如果過了試用期還不籤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

11樓:

如果試用期不給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不去也罷,說明內部也會有很多地方不規範。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入職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也在合同期內。

12樓:

試用期不給籤合同,這種企業需要謹慎對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給簽訂勞動合同,不然企業違法。建議問清楚企業這樣做的原因,如果是你心儀的企業,而且企業有實力,可以考慮。

13樓:開飛機的l舒克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入職30天內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當月繳納社會保險。如果單位待遇確實不錯的,那就忍忍吧。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

應該籤勞動合同,說明這個企業不正規。但要不要去上班也不能僅憑這一點,還需要你全面考慮。

15樓:愛喝粥

你可以按勞動法規定與領導溝通要求籤定勞動合同。

必須明確:試用期內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不僅不能防範用工風險,反而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大的用工隱患。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16樓:

可以去,試用期滿必須籤合同

17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應當籤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8樓:皆有可能

適用期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者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徵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徵: [2]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試用期是否要籤合同,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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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賠償 試用期,勞動法試用期賠償標準

1 最多合計12個月。2 可以。如果補簽,注意時間點。簽名時間在之前無雙倍工資的。3 解除合同提前乙個月通知,沒有提前通知,再另行多支付乙個月賠償金。此外,在用人單位違約的前提下,勞動者無過錯解除勞動關係,工作每滿一年用人單位支付1個月的工資。4 解除勞動關係,無合同,無試用期 補簽合同,從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