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事業單位現在沒有全勤獎金,不允許發放。
1. 全勤獎的定義:
全勤獎是公司給員工的一種獎勵、一種福利,是為了鼓勵努力工作、為公司盡心盡力的員工的,結合公司實際:而且全勤獎並不是工資的一部分。
2. 為更好地促進公司管理工作,特別加強崗位紀律,提高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及確保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修訂全勤獎制度。為了體顯公平性,全勤獎金統一為200元。
3. 全勤獎的制度:
a. 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公司給予全勤獎。
b. 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不計時),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c. 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d. 若員工未能按公司要求加班者,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f. (遲到+早退) 時間累計超過5分鐘 (包含5分鐘)者,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g.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沒有全勤獎。
h. 全勤獎壓後2個月發放(如,3月份的全勤獎於4月份的工資裡發放)。另,提交《離職申請書》者,未發放的全勤獎不再發放。
以上均由考勤卡計,按公司上班時間(包括加班時間)為準。
2樓:匿名使用者
全勤獎是(單位/企業)獎勵(工作人員/員工)的制度,事業單位當然也可以發放。不過好像超過一定量是要繳稅的,最好先向稅局瞭解一下。
事業單位有年終獎嗎
3樓:上岸鴨公考
根據規定,事業單位沒有年終獎一說。那麼事業單位年底就什麼都沒有嗎?
並不是的,事業單位除了工資、月獎金,年底會有這幾類福利,一是年底全額十三薪,二是精神文明獎,三是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獎,有的事業單位還有綜合治理、檔案管理、黨建等等這幾種獎項,不過這種獎項不是每個人都有的,而是需要根據大家的工作表現來評定的。十三薪的發放情況是和當地的財政情況掛鉤的,績效考核考核獎則根據個人的表現金額不等。
那麼,公務員這方面的福利待遇是什麼樣的呢?公務員主要就是年終績效考核獎(很多地區的精神文明獎、綜治獎等也是彙總在這個裡面發),十三薪,還有平時的一些補貼(車補、加班補貼等等)。
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單位能作為建設專案的專案法人嗎
關於實行建設專案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 1996年1月20日,國家計劃委員會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建立投資責任約束機制,規範專案法人的行為,明確其責 權 利,提高投資效益,依 公司法 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專案在建設階段必須組建專案法人。專案法人可按 公司法 的規定設立有限責...
事業單位人員意外傷殘無法工作,單位如何發放工資
工資在原單位發放。原單位發放是因為被借調走時是經過領導同意的,還有人被借調走,但工作和工資關係全部還留在原單位,所以只有原單位繼續發放工資,借調是一種當前各級機關緩解人員緊張的一種有效手段,對於推進新增中心工作 更好地發現和培養人才,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 有利於新增中心工作...
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能否經商註冊公司
具體以辦單位的規定為準。一般都是不允許在外兼職的,即便兼,也不允許取酬,更何況經商註冊公司了 需要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到的勞動合同中有沒有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私自開公司是否違法主要看這個行為是否給本單位的工作造成了影響,如果有影響當然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