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飛百黎
新娘在婚禮前想要的**和婚後買房的費用。上面說這個女人的名字屬於公社。婦女在婚前獲得的新娘**屬於婦女的婚前私人財產。
新娘的身份是由男人對女人給予的,因此屬於女人的個人財產。女人用新娘的**支付房子的首期款。誰能生產這所房子?
嗨,我想問一下,一年前的婚禮後,誰以新娘的**用房子的首期付款買了房子?不一定,這取決於你的處境。
在實踐中,一般有三種情況:第一,如果婦女管理雙方之間的協議,買方支付定金,支付購買房屋的新娘**,寫在房子裡的婦女姓名由男子在婚前支付,而男子在婚前只寫婦女的姓名。分手後,由於房子算作丈夫父母在婚前全額支付的低價,因此只有婦女在婚前獲得的新娘的**才應是她的婚前財產。
具體情況如下:(1)婚前以新娘的**購買的財產,以婦女的名義登記,屬於其私人婚前財產。
對於以雙方名義登記的姓名,婚後房屋押金可分為多種情況。婦女婚前取得的聘禮,原則上屬於婦女婚前私有財產,但下列情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婦女在婚禮前以婦女的名義支付了房屋抵押貸款的一半,則婦女在婚禮前支付首期付款,在婚禮後購買房屋時,婦女在婚禮前扣除新娘的**,並與房屋一起支付押金,以記錄兩個人的姓名。
男人父母歸還的房子是女人的婚前財產嗎?或者在離婚時,有人認為這是婚禮前新娘的**。他想買一棟房子並給自己一個擔保。
房子裡只寫了他的名字。婚禮後他還了抵押貸款,但收入不高。據估計,他的大部分工資必須用於償還抵押貸款和日常開支。
2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當然可以只寫女方的名字,但是我個人覺得還是要徵求男方的意見,否則婚後兩個人肯定會因為這方面的問題產生許多的矛盾。
3樓:巨集盛
當然可以,如果男方特別願意的話,女方就可以寫自己的名字,如果男方不願意的話,可以把男方的名字加到這個房產本里面。
4樓:魚與魚塘
可以的,只要雙方都願意,當然可以這樣操作。
5樓:周**強強
我覺得可以只寫女方名字,因為有很多人都會這樣做的。
婚後女方用彩禮付的房子首付,有必要寫男方的名字嗎?
6樓:張小楠說情感
當今社會,彩禮已經成為婚禮中不可缺少的物品,在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的彩禮中,有多少情侶因為付不起彩禮而讓彼此分道揚鑣。其實彩禮只是一件附屬品,而不是必需品,婚姻中沒有規定必須要給彩禮,如果男方經濟條件很好,那麼多給些彩禮也無可厚非。如果婚後女方用彩禮付房子首付,到底有沒有必要寫男方的名字?
我覺得沒有必要,原因如下:
1,夫妻有著相同的目標。婚姻不是做交易,就算是婚前給了很多的彩禮,那麼婚後也是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女方拿彩禮買房子,也是為了兩個人能有一個完美的家庭,說白了,彩禮錢就是給夫妻雙方用的,所以,在房子上寫不寫男方的名字,都不重要。
每一對夫妻都希望自己的婚姻可以長久,而不是三天一大吵,二天一小吵。
2,剩下房貸的問題。雖然女方用彩禮錢付了首付,但是餘下的款項還是要夫妻雙方共同來償還的。畢竟在夫妻關係中,房子屬於共同財產,而房子剩下的款項也自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以後雙方離婚,那麼房子自然屬於房屋的登記人所有,不過餘下還款的錢應當由房子持有人還給另一方。說白了,只有首付的錢才屬於女方。
雖然彩禮屬於男方的贈予,但是畢竟是兩個人的事,如果女方一開始就拿這筆錢去買房子,對於男方來說是不公平的。雖然房子很重要,但是在夫妻生活中,還有比房子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孩子的問題。如果暫時有房子住,不如把彩禮錢留著給將來的孩子用。
如果彼此真心相愛,是沒有必要分得那麼清楚的,婚姻是兩個人過日子,而不是做買賣。
7樓:m咿呀
沒有必要,因為彩禮是女方財產,如果女方不願意寫,男方不能強求。
但是既然已經結婚了,寫上雙方名字最好,這樣防止家庭矛盾。
8樓:創作者
沒有必要,如果是結婚以後才給的彩禮,這筆錢是屬於婚內財產的,無論寫名字還是不寫名字都是一樣的,都有男方的一部分。
9樓:停停停我去額
我個人覺得是有必要寫男方的名字的,因為畢竟是彩禮付的,首付彩禮也是男方給予的,所以我認為應該寫男方的名字。
10樓:為了生存
不管是誰的彩禮,只要是結婚後買的寫不寫男方名字都是你們婚後共同財產。
11樓:粒粒橙銘
我覺得有必要吧,結了婚男方和女方就組成了一個新的小家庭,這個家庭裡都應該是平等的。
12樓:小徐說民生
可以寫上男方的名字也可以不寫,因為在結婚之後這已經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了,就算不寫名字的話,這也是屬於你們兩個人的財產。
13樓:留個她
我覺得有必要寫。**是婚後是吧?而且你們都結婚了就要那麼多幹什麼?而且結婚之後必須是男女雙方。都懂都寫名字然後才可以。買房子。
14樓:匿名使用者
喜結連理,共同署名。作家楊大俠楊科表達。
婚後女方用彩禮付的房子首付,可以不寫男方的名字嗎?
15樓:阿瑤說遊戲
可以不寫對方的名字,彩禮本身帶有贈與的性質,並且屬於附條件婚前贈與,可以理解為個人財產。不過我們要清楚一點,僅僅是付了首付,婚後兩個人共同還貸,那麼房子無論寫不寫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說句不好聽的,如果有一天雙方離婚,法院可以判定房子歸自己所有,但是夫妻共同還貸的一部分,必須賠償給男方。
個人覺得這種事情沒必要,婚姻不是買賣交易,真正的彩禮和嫁妝,應該是雙方父母給子女的生活幫助。我們完全可以把這筆錢,用在婚後的共同生活中,買房、買車都可以,把它們當做婚後的共同財產,為共同的生活做打算。
1、可以不寫對方名字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婚前的彩禮屬於附條件的贈與。我們看網上的一些新聞,很多人故意騙婚、結婚後閃婚,最終男方都成功追回了彩禮。這就是附條件的贈與,只要雙方成為夫妻共同生活,這筆錢就算是給對方的個人財產。
既然是個人財產,那麼用這筆錢買房子,寫誰的名字都有財產歸屬者決定。要不要寫丈夫的名字,或者要不要贈給對方一部分,完全看自己的心情。
2、還房貸的部分雖然我們用彩禮付了首付,但是剩餘的貸款,肯定是要夫妻共同償還的。畢竟我們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產生的的工資都屬於雙方共有。在這種情況下,剩餘的一部分就可以理解為共有財產。
面對這種情況,兩個人在離婚的時候,房產應該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將有法院進行定奪。大多數情況下,法院會判定房子屬於登記人,可是還貸的一部分必須由登記人補償給另外一方。
說白了,只有首付的錢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
3、不建議這樣做彩禮屬於個人財產,要怎麼花是自己的事情,別人無權干涉。可是我們別忘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雙方剛剛結婚不久,就用彩禮去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對方心裡肯定會感到彆扭。這對於兩個人的婚後感情,沒有任何好處。
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完全可以把彩禮和嫁妝當成共同財產,為兩個人未來的生活做準備。婚姻不是做生意,我們可以有自己的財產和想法,但沒必要分得那麼清楚。
16樓:巨集盛巨集盛
當然可以不寫對方的名字,因為這套房子是你自己用彩禮來購買的,跟對方沒有任何的關係,所以這套房子只屬於自己。
17樓:創作者
可以的,這取決於兩個人的想法和建議,房子是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的,也是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的。
18樓:辰楠侃
可以倒是可以,但最好還是寫上吧,因為彩禮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屬於男方贈予的。
19樓:浩海永寧
可以的,房子上面的名字寫誰都行,這個沒有硬性規定,但是你也要和家裡面討論清楚。
女方拿彩禮首付房子算誰的
20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如果女方婚前用彩禮支付房子首付,且登記在女方名下的,則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女方婚後用彩禮支付首付,則不論登記一方還是雙方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錢一般認定為男方給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用彩禮錢買房歸誰要分多種情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女方拿彩禮首付房子算誰的
21樓:肖紅
一、女方拿彩禮首付房子算誰的。
1、女方拿彩禮首付房子算誰的,分以下情況:
1)如果女方在婚前,拿男方給的彩禮付了首付款購買了房產,只登記在自己名下,且婚後女方自己償還貸款的,應認定為女方個人財產;
2)如果女方在結後,用彩禮購買的房產,並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的,一般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姻關係存續期間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男方首付買房寫女方名字
22樓:心之助情感百科
婚前男方出錢買房寫女方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解釋三全文》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該規定允許婚姻當事人在不違背民法、婚姻法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最大限度地滿足了婚姻當事人對調整夫妻財產的多元需要,並充分考慮了對夫妻之外第三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婚姻法》第19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解釋就是對他人合法權益保護的體現。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房子,房產證上只寫女方名字,離婚後如何分配
房產證不適用於離婚的時候,直接談論房子是誰的或者誰家的,另外根據有付出就有回報的原則處理,可以折價不讓任何一方利益受損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復面約制定 沒有書面約定的看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不動產登記簿誰的名字。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不管誰名字都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男方出首付女方名字,可以推定為彩禮,也可以推...
只付首付,婚後父母將房子寫贈與合同給女兒一人,房子歸個人還是夫妻
只付了首付,說明還沒有房產證,父母就無權贈與,私下籤署的贈與合同未經公證,是無效合同。關鍵看房產證。是屬誰所有?誰就有權處置這個房產。不管是贈與還是買賣。都有房屋所有人說了算。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房產部門會問清楚房子是歸個人所有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夫妻一方所有另一方。必須寫清放棄申請。呵呵,你自...
領證後,男方買的房子只寫女方的名字,男方付的首付和還的貸款,以後房子歸誰呢
綜上所述,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寫的是誰的名字,都因平均分配 法律上寫誰的名字房子是誰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男方付的首付並還了貸款法律上會支援付款方,除非男方放棄 法律是隻講證據,不講道理的 她沒出錢就寫你父母的名字。因為名字誰的房子就誰的。但是隻要你的房產證是在你結婚證後買買房子的日期就會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