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潘增飛
房產證不適用於離婚的時候,直接談論房子是誰的或者誰家的,另外根據有付出就有回報的原則處理,可以折價不讓任何一方利益受損
2樓:最愛只是當時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復面約制定
沒有書面約定的看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不動產登記簿誰的名字。
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不管誰名字都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男方出首付女方名字,可以推定為彩禮,也可以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看法官怎麼酌情判決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離婚後算婚後共同財產嗎
3樓:木槿
根據《新婚姻法》有以下幾種情況∶
1、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絡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證加配偶名字程式∶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中國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4樓:楚墨白你楚大爺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離婚後不算婚後共同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財產認定時,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在結婚登記之前,那麼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除非在結婚之後去公證處進行財產認定,將這套房子的擁有權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依該條規定的精神,對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這樣理解:
(1)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方面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後所取得的財產」。
(2)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性質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公有的財產」。
2、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有兩點需要注意:
(1)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所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從男女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間。
(2)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是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並不只是財物的實際得到。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和具體財產的取得有時是同步的,有時則是先後發生的。因此,劃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關鍵是取得該項財產所有權的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具體取得的財產,不一定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利的,才屬於共同財產。
6樓:阿拉斯加9號
不算加與不加 沒什麼用
離婚後 財產認定時 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在結婚登記之前那麼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除非 你們在結婚之後 去公證處進行財產認定 將這套房子的擁有權認定為你們夫妻共同所有
最新的法律解釋是這樣的:婚前的房子 的全部屬於個人所有 包括首付 房子的增值部分以及債務部分
明白了麼?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加了名字,離婚時一人一半。如果不加名字,辦結婚證以前的部分是男方個人財產,歸男方個人所有。辦結婚證後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8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加不加你的名字都是屬於你老公的婚前財產,你屬於共有人,離婚也算你老公的婚前財產,共同還款你也只是有還款的補貼
婚前買房男方付首付,房產證上只寫女方名字,房貸雙方共同還,將來如果離婚,房子怎麼分?
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該bai不動產由雙方協du
議處理。協議不zhi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dao
該不動產歸產權版登記一方,尚未權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房,因來為房產證登記人是女方
一源人,所bai
以,住房產權屬於女方du婚前個人財產。
男方婚zhi
前出資dao部分,可以主張債權,可以要求女方歸還這筆出資款。
婚後《領結婚證起》,還貸的錢,不管男女誰出資,你倆一人一半權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一人一半,。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男方付了首付,房產證上只寫男方名字,離婚後新婚姻法會怎麼處理
11樓:風險預警網
如果婚後女方一起還貸了,那房子的共同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男方負的首付,首付是屬於男飯個人財產的。
如果男方還貸女方負責生活費,那麼還貸那部分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婚前買房男方付首付,房產證寫女方名字,婚後共同還貸,如離婚的話房子歸誰?謝謝!
12樓:千里單騎的驛站
你好,房bai產證上的日期du
是婚前日期還是婚後日zhi期?如果是dao婚後領取的房產證,且
回共同還貸,雖然房答產證只有女方一人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男方交的首付款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若離婚,雙方協商房子不動產的歸屬,要房子的一方需補償對方相應的現金。
13樓:亮好夢
屬於女方,如果還貸的名字也是女方一個人,那麼男方與房產無關,哪怕首付也是與你無關,首先這是婚前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歸一個人永久擁有,
14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意義上很難界定,需多次調解,估計最終結果是共有居多。
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婚前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加了兒媳婦的名字離婚後兒媳婦有分配權嗎
應該沒有,現在新婚姻法規定,隨付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你有還房貸,只能給你還房貸的錢,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只能贈於兒子,公婆去世除外,有囑咐不給兒媳,才屬於兒子個人財產。房產證上加兒媳婦的名字已沒有什麼意義,為了是使那些騙婚者的陰謀落空。房產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若沒有約定份額,有幾個人名就幾個人平分。...
婚前我家要買房子,我的爸媽付首付,還給還貸款,我物件她爸媽非要在房子上寫我和我對像的名字,如果房產
不是,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歸誰的了!除非你把你的父母的名字也加到房產證裡面去啦!現在很多父母都很精明,為防止日後不測,都會持有房子少量股份 例如10 這樣萬一你遇到不測,你的愛人也不能把房子賣掉!房產證寫的名是就是房主,你爸媽出的錢只能算作借給你們,成贈送給你們。你爸媽是無權的 寫上你倆的名字當然沒有...
離婚後,共有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男方人名字,離婚協議是房產歸男方所有,男方想賣房子需要女方去房管
你好 房產證登記為男方名字,且男方已經離婚,賣房時無需女方同意。就目前很多地方的房管局在實踐中,往往要求夫妻雙方去房管局共同辦理。夫妻有共同財產房子一套,房產證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之後離婚,離婚協議此房子歸男方,那還需雙方去房管 房產證上只有南方一人的名字,協議此房又歸他所有就不需要在做變更手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