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有,現在新婚姻法規定,隨付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你有還房貸,只能給你還房貸的錢,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只能贈於兒子,公婆去世除外,有囑咐不給兒媳,才屬於兒子個人財產。房產證上加兒媳婦的名字已沒有什麼意義,為了是使那些騙婚者的陰謀落空。
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若沒有約定份額,有幾個人名就幾個人平分。婚前房子加兒媳婦名視為贈予,除非有另外的約定。所以兒媳婦有分配權。
3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等於贈與,自然有權分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分配不到,出資人是所有權人。
房子是婚前父母出資買的,但房產證上寫了兒媳婦的名字。如果離婚的話。女方會分到財產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回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答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你的情況,既然已經加名字了,應該是全款購房的。那麼也就不存在還貸問題,對沒有書面形式約定的,女方有對房產的一半產權。處理房產時,要通過評估,確定房產價值,減去去剩餘房貸的二分之一,就是每個人應得的份額。
結婚前男方父母出錢購買的房產,房產上有父母、還有兒子、兒媳的名字,兒子離婚後女方有權分房產嗎? 10
6樓:高升
俗話說好聚好散嗎
緣分已盡還可以做朋友
不要搞得這麼清楚行嗎朋友 、
好歹你們在一起生活過
不要不仁不義 先不說別人怎麼對你
你做起碼要做到 要是都不差錢就分他,她點又能如何錢乃身外之物
7樓:孤軍漏斗
離婚後,不論bai男方女方,能分到的只du是夫妻共同財產。也zhi就是說女方能分到的dao只版是08年之後的財產,對於2023年由男方父母權出錢所購買的房子,女方無權干預。只要在法庭上進**況說明,應該沒有太多異議。
最後,離婚是不是一件小事情。對於離婚一事,如果您的心中是有過多怨恨和怒火的話,小弟勸一句,還是等到心平氣和之後再作決定,免得日後生悔。
8樓:芳芳
這屬於婚前財產,離婚後
女方沒有分割房產的權利,你們還有個孩子吧,如專果你們離婚後屬孩子歸你你也可以要求女方每個月給孩子一點生活費,不過房產她沒有分配的權利但是你們婚後所得的財產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鑑於女方的行為法院應該會於情於理少判給女方少一點的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證和契稅發票。房產證上面的時期一對就行了 你那還是婚前財產 她無權干涉
父母出錢買的房,但是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如果兒子離婚,兒媳婦有權分房產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來關於適用〈中華人
自民共和bai國婚姻法〉若干問du題的解釋(三zhi)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dao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法律規定,房子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父母全款買的房,孩子結婚後房產證下來想把兒媳婦的名字加上請問如果離婚房產有兒媳婦的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新婚姻法,基本上是誰出錢就是誰的房。婚前一方父母購買的寫在一方或者雙方名下的房產,算是父母贈與自己孩子的房產。除非能證明對方父母當時有贈送給小兩口的意思,這樣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12樓:小喜
如果你掛了兒媳婦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就有她的;如果你寫,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跟她沒有關係。
13樓:詡拗絾艀扭誹連
在加名字後 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視為共同財產的
14樓:貓叔侄女兒
有的,只要有她名字就有她的份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購房,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的名字,婚後加上兒媳的名字是否生效,出資人是否有權要回房子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的copy房子一旦更名後就等同於認同將房屋的一半產權贈送給他,因此,即便是要要回,也需要他的同意,並變更才行。像你們現在的情況,即便的這套房子現在又變更回你兒子一個人的名字,但實際上只要你兒子沒有離婚,這房子仍然是屬於婚內財產,你兒媳婦仍然佔一半財產的。除非這房子你們婚前買後一直沒有更名,那麼即使離婚後,這房子是屬於男方婚前財產,仍然歸男方所有,而不會被作為共同財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所知道的是房產證上現在寫的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不關誰出不出資
結婚前父母親給兒子買的房子,結婚後兒媳婦名字新增上了,現在兒媳婦要賣房子,兒媳婦有權利賣房子嗎?
17樓:q魚娘
現在是媳婦又買了這個房子其實很多時候他是可以標著兩個人的名字。所以最好就不要讓她單獨購買。
18樓:洪留芳
她為什麼要賣房子?自己有多少權利,心理沒數
19樓:夢花若殘
我國bai婚姻法解釋(一)第
du17條相關規定,zhi夫妻雙方有平等處理夫妻dao共同財專產的權利,像房子這種不屬動產,應該徵求另一方同意才能處置,(婚前父母給一方買的房子,現在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已經以合理**賣給第三人,並已經登記過戶,第三人不知道且不應該知道是兒媳婦自己做的處置,即第三人以為是夫妻雙方共同賣房,這種情況不可向人民法院主張買賣無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可以在離婚時由兒子向兒媳婦提出損失賠償,婚姻存續期間就此提出賠償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望採納。
20樓:匿名使用者
從加名那天,就視同贈予成立,兒媳賣房,唯一有權反對的只有兒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bai前父母親給兒子買du的房子,結婚後zhi兒媳婦名字新增上了,現在兒dao媳婦版要賣房子,兒媳婦權有權利賣房子嗎?媳婦有權利賣房,前提是,房產證上的其他人,同意了嗎?如果同意,他就有權利賣房,另外,這個房子是父母親,給兒子買的房,有買房證據和付款證據,按道理應該是父母親和兒子的財產,如果是這種情況,兒媳婦是沒有權利賣房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有權利。如果是他個人的話是不合法的。一定要夫妻雙方同意以後呢,才能夠賣房。如果妻子私自把它賣了的話,那是犯法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兒媳婦一個人是無權賣房子的,需要產權證上所有人同意賣才可以有權利賣房子。
24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你說房子是來結婚前源男方父母出資買的,但是結婚以後就把兒媳婦的名字添上去了,說明現在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而你兒媳婦現在要賣房子,她必須要得到你兒子的同意,畢竟房子現在歸他們兩個人所有。她自己沒有權力賣房子。
25樓:天蠍蒲公英
房產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屬於兒子和媳婦的共同財產,所以只要你兒子也同意,她就有權利賣房子。
26樓:問嘛答哪
現在他要是個人去賣房子是不可能的 ,房產交易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共同確認才能進行過戶
2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兒子和兒媳倆人的名字,要想買房子,必須倆人都同意才能賣房子,如果只是兒媳一人賣房子,兒媳沒有權利
28樓:世上只洧
房產證上又不止她一個人的名字,至少得得到其他人的同意才能賣呀!
2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兒媳婦沒有權利,一個人決定賣房子。但是他可以和他的丈夫兩個人決定賣房子。
婚前父母全款給兒子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加了兒媳婦的名字 離婚後兒媳婦有分配權嗎?
30樓:風險預警網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物權法,婚前購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資,填寫子女名字,視為單方贈與。即該事件的兒子的婚前財產。但婚後加上配偶姓名,視為您兒子將財產贈與配偶一部分(即產權比例),該部分若沒有由明確約定視同為一半即50%。
離婚後,該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兩種處理方案:1、**,**後收入各的一半;2,雙方任何一方出資購買下另一方財產。遇到以下情況可視為無效:
1、原產權人(兒子)在新增配偶姓名時,存有違規行為。2、配偶存有惡意騙婚騙取財產行為上述兩種情況需要足夠證明才可以
父母的房子寫給兒子後媳婦有權利分嗎
31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bai給予兒子
的房產財產,屬
du兒子父母所增予,只zhi要兒子夫妻一
dao切正常生活,屬共同享有內。
如果容離婚了,父母給予的產物,屬兒子所有,妻無權分亨!
如兒子又有兒子,而兒子發生意外或**,由兒子的父母全權決定該怎麼分配給孫子(女)。
32樓:若塵
新婚姻法規定,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子或是男方自己買的房子,即使房本上寫了配偶的名字,離婚的時候也不屬於共同財產,女方是不能分的。
33樓:活出自尊多彩色
當然是有權利分了,因為兒子兒媳是一個家庭整體,在婚姻期間接收的贈與財產為一大妻共同財產,除非是他們婚前的財產,那也必須是有財產公證。
34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房子過戶時兒子是否已結婚。如果在兒子結婚前過的戶,那就屬於婚前財產,兒媳婦沒有權力分割房產。如果是在兒子結婚後過的戶,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就有兒媳婦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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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2套,就算你原來買的房子沒有寫你老婆的名字,現在要用你老婆的名字貸款買房,也算2套,房產貸款是以夫妻作為申請人的,不是以個人的,清楚嗎?屬於2套,不過還是有辦法做首套的,因為還款人是你不是你老婆,還沒領結婚證,男方要貸款買房準備結婚用,房產證上可以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吧,需要公證什麼的嗎?10 房...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房子,房產證上只寫女方名字,離婚後如何分配
房產證不適用於離婚的時候,直接談論房子是誰的或者誰家的,另外根據有付出就有回報的原則處理,可以折價不讓任何一方利益受損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復面約制定 沒有書面約定的看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不動產登記簿誰的名字。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不管誰名字都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男方出首付女方名字,可以推定為彩禮,也可以推...
結婚後我的父母給我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的名字也是我的名字,如我和老婆離婚了該房產給誰
婚姻法 新的司法解釋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你父母出資 且只登記在你一人名下的房產視為對你的贈與,離婚房產歸你 但是婚後如果有共同還款,你需要就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