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原文。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
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
以明不欺。卒下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自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譯文。商鞅變法的條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佈,商鞅擔心人民不相信自己,於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門樹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門的人,做到的人就給他十金。百姓們認為奇怪,沒有乙個人敢去搬動木頭。
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有乙個人搬動了那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用這個方法來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終於商鞅公佈了法令。
變法令頒佈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乙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
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
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分析。一詞多義:具:就緒。
詞類活用:怪(形作意動)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介賓後置)
本段]註釋。
令:指商鞅為秦孝公變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十金:二十兩為一金,也即一鎰。十金即為200兩。
衛鞅:衛國人,姓公孫,名鞅。後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實行變法,使秦國富強,是著名的政治家。
傅:師傅,指輔佐責任的官或負責教導的人。這裡是指師傅,古代保育、輔導貴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黥:墨刑,在面額上刺字,以墨涅之。
趨令:歸附、服從命令。
君嗣:繼承人。
期年:滿一年。
明日:第二天。
者,的人。徙,搬。
以名不欺,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
2樓:丸丸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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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信文言文翻譯
3樓:四季教育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
注:①令:指變法的命令。
金:古代貨幣單位翻譯:商鞅法令已經制訂完成,尚未公佈,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有誰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給十金。
人們覺得奇怪,沒有人敢搬動。又下令說:「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賞五十金。
有乙個人把木頭搬走了,當即就賞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決不欺騙。然後終於釋出法令。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譯+重點詞)
4樓:真慨逢靖易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佈,商鞅擔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遷移到北門的人給他十金。民眾認為奇怪,沒有乙個敢去搬的,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
有乙個人搬遷了那根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商鞅用這個來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終於公佈了法令。
一詞多義:具:就緒。
詞類活用:怪(形作意動)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介賓後置)
商鞅立木,取信於人的故事,商鞅立木的故事
這個故事出自 史記 商君列傳 原文如下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意思是說,變法的法令已詳細制訂但尚未公佈,商鞅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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