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有底薪,還規定上下班時間,遲到早退需扣罰,合理嗎?

2025-01-13 09:00:22 字數 1721 閱讀 4655

1樓:2010葉落知秋

無規不成方圓。乙個好的企業,要有一定的規章制度。

規範約束職工的行為,方可為企業管理奠定基礎,為企業創造更好的效益。你說的這個用人單位沒有底薪,還規定上班時間,遲到早退扣罰款都是合理的,這也是為了管理,提高效益而定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怎麼想都覺得不合理,換個角度例如你去飯店吃八菜一湯不給錢還要求老闆幫你按摩捶背,你看老闆錘不錘你吧。

3樓:秦時明月照我心

不合理。公司沒有權力對違反公司制度的員工進行經濟處罰。

4樓:讓情感生活更美好

也算是個奇怪的問題了。沒有底薪的單位多了去,哪不合理了?上下班時間是單位的規章制度,哪不合理了?遲到早退本就違反了規章制度,懲罰是理所當然的,哪就不合理了?

社會需要秩序,單位難道就不需要秩序了?那麼,按照你的邏輯,什麼樣的工作單位,採取什麼樣的工作制度才是合理的?

要不這樣,你去買個小島,自己做島主,自由自在,沒人約束你。對你來說,這才是最合理的?

要麼,自己做老闆吧,讓你的員工想上班就上班,遲到早退無所謂,你給底薪,怎麼樣?

5樓:於嬌嬌

不合理,,不要問我為什麼,就是不合理。

員工遲到、早退,用人單位能罰款或扣工資嗎?

6樓:紫丁平飄來

員工遲到、早退,用人單位是可以選擇對員工進行罰款或者是扣工資,但是用人單位的罰款一定是要在合理的範圍之內。不能說員工遲到了一分鐘就要對員工進行罰款手畝,這樣鬧薯昌的行為是非常錯誤的,而且也屬於違反勞動法。

的一件事情。如果說員工遲到早退的情況並不是特別嚴重的話,那麼,用液扒人單位就不能夠對員工進行罰款或者是剋扣工資。有一些公司就是會選擇用這樣的方式去惡意的扣除員工的工資,公司的行為並不是想要達到乙個約束的效果,只是為了區域在員工的身上撈一些油水罷了。

其實本人覺得在員工遲到了幾分鐘就扣員工的工資,這是屬於非常不合理的一種行為。因為很多的公司,他們要求員工在進行加班的時候也不會選擇給員工額外的加班費。

所以說員工在遲到了幾分鐘的時候,公司也應該對員工進行相應的扣除工資。如果說公司在員工加班的過程當中,能夠給員工發放加班費的話,那麼,在員工遲到了之後,扣除工資。覺得是可以理解的一件事情,畢竟公司把這些東西分的都特別的清楚。

但如果說員工在加班的時候,公司並沒有給員工一些獎勵,那麼就不應該在員工直到了之後去剋扣員工工資。

我們國家的勞動法對這方面是有著明確的規定,勞動法規定是不能夠在員工遲到了幾分鐘的情況下,就是扣員工幾百塊錢的工資。有一些公司,他們的全勤獎。

可能是在100塊錢到500塊錢左右。有一些公司是遲到了一分鐘也要扣除100塊錢的工資,這種行為是非常不合理的。

其實,公司對員工更加的寬容一些,也是可以讓員工更加願意事業公司進行賣力。公司總是嚴格的對待員工,那麼,員工可能也會覺得公司是非常不合理的,於是就不太願意在這家公司進行工作了。

7樓:夏風o耶耶

一般來說員工遲到早退,用人單位並不能讓他們罰款,但返襲團可以適當地扣除他禪答們的工資,不過並不能扣除他們一天的。漏橘。

8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可以,用人單位能夠通過制定規則等合法手段來進行甲型法攬,但是在勞動合同中也應該有著明確的規定。

9樓:雙子小黑嘿

不能,這樣做已經侵犯了勞動者的利益,但是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的規定,那麼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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