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故意造成對方傷害的行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是輕微傷的,那麼,不構成犯罪;如果是輕傷的,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以上的,就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根據《刑法》的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故意殺人,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4週歲不予刑事責任的,責令他的家長或其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時也可由**收容教養。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裡的死刑包括死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收容教養。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校園暴力犯罪怎麼判刑?
故意造成對方傷害的行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是輕微傷的,那麼,不構成犯罪;如果是輕傷的,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以上的,就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對未成年學生的刑事處罰有哪些特殊規定?
1、關於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問題
《刑法》第17條第
一、二款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故意殺人,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在年齡上劃分負刑事責任的階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傾向的在校學生,一旦達到一定辨別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同時照顧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點。
2、關於未年人的刑罰問題
《刑法》第17條第
三、四款規定,已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4週歲不予刑事責任的,責令他的家長或其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時也可由**收容教養。《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裡的死刑包括死緩。
這種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寬容從輕的規定,體現國家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三、幾種常見的校園暴力犯罪行為是什麼?
校園暴力犯罪主要表現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為主的犯罪,有時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它的犯罪主體一般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其他犯罪主體。
以下是幾種常見人身權利犯罪
1、故意殺人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4週歲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擔刑事責任;在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其在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的行為。
2、過失致人死亡罪
本罪是指行為人由於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在主觀上表現為過失;其在客觀上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其客體是公民的生命權利。教師、行政人員在體罰學生時因過失而致學生死亡的,便犯此罪。
3、故意傷害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的人應當為其故意傷害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應負刑事責任。
主觀上是故意,其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利。
由此可見,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往往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既要在法律上依法懲處,又要考慮到未成年人的特性,給予教育,兩者要綜合起來考慮。具體到校園暴力要被判幾年,要看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理論上最高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遏制校園暴力犯罪不僅需要學校做出努力,更需要全社會給予關注。
3樓:一顆心的距離麗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重傷以上的,就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2、校園暴力犯罪主要表現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為主的犯罪,有時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它的犯罪主體一般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其他犯罪主體。
3、《刑法》第17條第
一、二款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故意殺人,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在年齡上劃分負刑事責任的階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傾向的在校學生,一旦達到一定辨別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同時照顧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點。
被判處的的校園暴力怎麼量刑
4樓:華律網
故意造成對方傷害的行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是輕微傷的,那麼,不構成犯罪;如果是輕傷的,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以上的,就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根據《刑法》的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故意殺人,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4週歲不予刑事責任的,責令他的家長或其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時也可由**收容教養。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裡的死刑包括死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收容教養。
5樓:aa微湖來客
一、校園暴力犯罪怎麼判刑?
故意造成對方傷害的行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是輕微傷的,那麼,不構成犯罪;如果是輕傷的,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以上的,就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對未成年學生的刑事處罰有哪些特殊規定?
1、關於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問題
《刑法》第17條第
一、二款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故意殺人,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在年齡上劃分負刑事責任的階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傾向的在校學生,一旦達到一定辨別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同時照顧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點。
2、關於未年人的刑罰問題
《刑法》第17條第
三、四款規定,已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4週歲不予刑事責任的,責令他的家長或其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時也可由**收容教養。《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裡的死刑包括死緩。
這種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寬容從輕的規定,體現國家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三、幾種常見的校園暴力犯罪行為是什麼?
校園暴力犯罪主要表現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為主的犯罪,有時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它的犯罪主體一般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員、教師、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的人應當為其故意傷害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應負刑事責任。
主觀上是故意,其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利。
由此可見,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往往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既要在法律上依法懲處,又要考慮到未成年人的特性,給予教育,兩者要綜合起來考慮。具體到校園暴力要被判幾年,要看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理論上最高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遏制校園暴力犯罪不僅需要學校做出努力,更需要全社會給予關注。
替天行道 美國判兩名校園暴力的中國留學生終身監禁的判刑合理嗎
6樓:瘋狂扭曲的栗子
合理的,在美國,校園虐待是重大的刑事案件。
在美國,這種過分的行為所面臨的刑法,非常的重。比如在事發地的加州,據**報道,這些學生的做法,就符合了當地法律對於 「酷刑折磨」的描述,而這恰恰是一項「重罪」,所面臨的懲罰,很可能是「終身監禁」。
孤單的校園生活 怎樣才能交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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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的到快樂,怎樣才能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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