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案件不得減刑

2021-03-07 05:51:10 字數 1316 閱讀 6426

1樓:華律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

五條,對於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但是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內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78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相應的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1/2,相應縮減的環境考驗期限不能低於減刑後實際執行的期限。

判處拘役的緩刑考驗期不能少於兩個月,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一年,因此緩刑可以申請減刑。

2樓:z窺夢女

限制減刑犯罪有哪些型別:

1.限制減刑犯罪的型別根據《刑法》規定: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2.關於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罪分子實際執行的刑期的規定:最低服刑時間,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五年;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年。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罪分子都要服滿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判例①殺死乘客後拋屍滅跡的計程車司機蔣某,今天站在上海一中院法庭的被告席上接受宣判。法庭宣告蔣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對其決定限制減刑。據知,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於2023年5月1日施行之後,首例對被判處死緩的被告人決定限制減刑的案件。

[1]②據新華社電 4日下午,杭州市中級法院對被告人馮雲故意殺人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這是《刑法修正案(八)》自2023年5月1日實施以來,杭州中院首次適用限制減刑,馮雲也因此成為浙江省第一個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2]

③[3] 18日,重慶首例限制減刑案在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鍾雲春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

④6月3號上午,江蘇首例死刑限制減刑案件在南京中院宣判,被告人黃某因與前妻就財產分割產生矛盾便懷恨在心對前妻的弟弟連捅三刀致其死亡,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⑤8月,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閻建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這是《刑法修正案(八)》自2023年5月1日實施以來,北京市首次適用限制減刑。被告人在歌廳與人發生爭執,以致動武,導致兩死一傷。

[4]⑥2023年4月18日下午3點,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在南京市中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吉星鵬限制減刑;吉星鵬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交通費人民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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