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的問題懂法律的進來

2021-03-08 09:03:20 字數 731 閱讀 4483

1樓:zc律師

態度這麼惡劣啊?

去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具體要看到你這合同的條款。

要點,1合同中寫明租地給他的用途嗎?

2,他租金付了沒?還有什麼違約行為?

2樓:靈魂的吶喊聲

該轉租合同是無效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經原出租人同意轉租合同無效,乘租人擅自轉租系無權處分行為。

雖然合同中未標明可以轉租,但在合同協議未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轉租應該徵得出租人的同意。同時,雙方訂立合同時該租地的用途是用來辦廠的,但是對方並未按照合同的約定行事,侵犯了出租人的利益,也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前提是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用來「辦廠」這一用途)。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關於租用合同的說明,由於合同中未做規定,現在要收回租地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如你們所說他把地推得不像樣,租賃人有義務保護租用設施的完整,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承租人可以以這一項向法院提起訴訟。

4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5樓:隱居人一銘

合同里約定了要用來辦廠嗎?如果是可以要求他不能改變用途。

誰懂法律進來

這個應該不算把,比如說你怎麼不去死啊,之類的話語,不構成教唆的情節,他自殺的話跟刺激他的人沒關係,但是會受到道德法庭的審判。沒事刺激他幹嘛。不會有刑事責任的承擔,但死亡者家屬可以向其索要相關經濟賠償 要看那個人對死亡人的自殺,在主觀上是否有故意,主要是間接故意 或過失。北京博友律師事務所 如果是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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