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腳踝骨折在法律上可以構成輕傷一級,可以向公安局報案,法院判刑就會坐牢。
腳踝骨折屬於四肢長骨骨折,構成輕傷一級。根據法律規定,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案發後向公安局報案,應當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依法審判,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判實刑就會坐牢。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輕傷一級標準: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擴充套件資料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被關在拘留所,說明辦案機關目前認為不構成犯罪,也或許正在等待傷情鑑定結論,在辦理過程中,認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
建議委託律師,爭取不起訴或從寬處理。辯護律師有權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引進了刑事和解程式,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採取刑事和解的條件
1、犯罪嫌疑人系自然人,並處於有效控制之中;
2、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屬實質一罪,並有明確的被害人;
3、案件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
4、犯罪嫌疑人認罪悔過,對基本事實沒有異議;
5、法定刑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情節輕微、危害不大。
當事人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自願進行和解:
1、雙方自行達成的和解;
2、在押犯罪嫌疑人委託其近親屬、律師或單位領導與被害人達成的和解;
3、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其他基層組織主持下達成的和解;
4、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其他第三方主持下達成的和解。
2樓:石璧上人
判刑不至於,情節嚴重刑拘留同時經濟賠償。
腳踝骨在什麼位置
腳踝骨在人類足部與腿相連的部位。腳部是人的第二心臟,而腳踝是左右腳部血液流動的重要關口,人體下半身血液迴圈的暢通與否,對全身的氣血流通影響很大。腳踝是左右腳部血液流經的重要部位,如果腳踝柔軟有彈性,則迴心的靜脈血液就能順利通過腳踝 如果腳踝僵硬 老化,則迴心血液就會淤滯在腳踝附近,使正常的血液迴圈受...
在法律上欠條和借條有什麼區別,目前在法律上欠條和借條有什麼區別
借條和欠條都屬於債權憑證,他們的法律效力沒有高低之分,但是事實不能混淆,是借款關係就必須打借條,是欠款就必須打欠條。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欠條沒有寫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在相同條件下,借條最高時限是20年。同時訴訟時效也是可以中斷和延長的。教你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
這個在法律上怎麼看 怎麼賠償,這個在法律上怎麼看 怎麼賠償?
這個問題的話公安局是不會立案的。首先,輕微脫臼和腓骨骨折還沒屬於重傷,你同學是無意將他踩傷的,所以肯定不會負刑事責任,公安不會立案。既然不是刑事糾紛,那應當屬於民事方面的問題。你們可以私下協商,也可以選擇法院民事訴訟。責任的話很清楚,就是你同學造成的,賠償責任也是在你同學那,所以協商的話主要也是圍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