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於國家,拆遷補償中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只補償土地上建築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等。 2、出讓地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原受讓人,拆遷補償中包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上建築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等。 出讓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這個期限內,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劃撥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讓金,一般沒有固定使用年限,轉讓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國有土地上的住宅 擁有完全產權 有二證 拆遷標準並沒有什麼不同 注意我說的是住宅!
土地性質為劃撥的房屋,其拆遷賠償和性質為出讓的有何區別
土地性質是劃撥和出讓怎麼區分?
拆遷時,土地證上出讓地和劃撥地有什麼區別?補償標準一樣嗎?
土地性質為出讓或劃撥是什麼意思?
3樓:匿名使用者
出讓是指土地的所有權不變,所有者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以合約的形勢出讓給另一方經營管理,合約期限屆滿,受讓方應當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歸還所有權者。
劃撥是指將土地的所有權劃撥給另一方所有,這就意味著原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劃撥給另一方後,已經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權。
4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性質為出讓是指土地(使用權)是花錢買來的;劃撥是沒花錢由國家直接撥給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點說:出讓就是你租賃的國家的土地,國家給你一個期限讓你使用,如果在期限內,國家想收回你的土地,你有2個選擇:1.
和國家協商,補償你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費用;2.不願意讓國家收回,繼續使用;
劃撥就是一般指公益事業性質的才能享受劃撥,一般是免費使用的,沒有期限,但是,當國家收回土地時,你就要無條件的讓出該宗土地,國家會補償給你地上附著物的費用,土地費用不補償。
6樓:匿名使用者
兩種不同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式而已:
劃撥建設用地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用地單位交納土地拆遷補償以後,免費(不收取土地出讓金)將土地交給其使用的方式。
而出讓一般是建設用地協議出讓的簡稱,是指國土部門直接與用地方商定土地出讓金後,將土地交給其使用的方式。
定義背得不大清楚了,基本一是這個意思。
簡單說劃撥不交土地出讓金,協議要交。
現在經營性房地產開發中已經很少見到劃撥和出讓了,基本上都是招拍掛。
關於居住房屋土地證的性質 「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劃撥
是的,這是對國家無償劃撥土地的必要補償。只有拆遷房才可能有這個問題,開發商的商品房是不會有這個問題的。合理的,因為當初開發商取得土地時並不是完全從國家手裡買來的,他是享受了優惠的,現在買賣你要補齊 關於房屋拆遷時土地性質為 出讓 和 劃撥 的區別 不動產權證性質上面寫的是劃撥的,聽說還有出讓的,出讓...
土地性質是什麼意思,土地性質為出讓或劃撥是什麼意思?
出讓是指土地的所有權不變,所有者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以合約的形勢出讓給另一方經營管理,合約期限屆滿,受讓方應當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歸還所有權者。劃撥是指將土地的所有權劃撥給另一方所有,這就意味著原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劃撥給另一方後,已經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權。土地性質為出讓是指土地 使用權 是花錢買來的 劃撥...
拆遷時,土地證上出讓地和劃撥地有什麼區別?補償標準一樣嗎
劃撥地是免費取得,出讓地是交了土地出讓金取得的土地。這是兩者差別。拆遷時候,劃撥地本身是沒有補償的。如果你曾對土地進行過開發,可以補償開發費用,如果地上有房屋,可以補償房屋的成本價,如果當年劃撥地徵地費用是你出,可以補你徵地費。1 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於國家,拆遷補償中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只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