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性質的 劃撥 和 出讓 在動遷補償時候有什麼區

2021-03-22 14:38:19 字數 1817 閱讀 1195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任何影響,不用改。

只有在買賣時,買方辦理土地證時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2樓:燕素枝用酉

看了你的題目,不是很明白你們是對這宗工業用地評估,還是對工業用地和其上廠房共同評估!

如果單純評估工業用地劃撥權益**,當然是按照《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載面積或者實地測量土地面積進行評估。

如果是對工業用地和其上所建廠房共同評估,那麼就只能採用「房地分離式」評估方法。即土地使用權部分按照證載土地面積或實地測量面積進行評估,得出劃撥權益地價。其上所建廠房部分按照證載建築面積或者實地測量面積進行評估,得出房價。

二者相加即為房地價值。不能取其一(土地面積還是建築面積)面積進行估價,這樣不合理。

如果是整幢住宅樓中的某一套,可以取其建築面積進行評估房地價,因為住宅樓**時是按照建築面積計算**的,其次住宅樓所應分攤的土地價值(或土地面積)量可能不相同但計算方式是相同的。

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在拆遷補償時,有何區別?

3樓:縱榮花暴俏

劃撥土地在使用許可權上一般沒有明確的限制,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比如現在

的經濟適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劃撥的,不過這類房屋在**時要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

出讓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業40年,綜合50年。開發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讓的。出讓土地到期後可以續交出讓金繼續使用。

4樓:廣東傑科律所

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在拆遷補償時有何區別,在《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有些地區考慮到舊區改造,尤其是棚戶區改造中,土地大多數為劃撥用地,而被拆遷人大多數是收入低、住房困難的家庭,為了照顧被拆遷人,對劃撥用地的補償採用與出讓用地相同的補償標準。但也有一些地方對劃撥用地與出讓用地區別對待,如劃撥用地的評估**中扣除了土地出讓金的費用。

5樓:淡青芬武戌

如果是劃撥土地的話,在徵收補償金中要扣除土地出讓金部分。

國有出讓土地與劃撥土地拆遷補償的區別

6樓:何永彬律師

一、關於土地出讓和劃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前款土地使用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出讓土地與劃撥土地的區別之一為,出讓土地使用人向國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劃撥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為無償取得。

二、國有出讓土地與劃撥土地拆遷補償的區別如上所述,出讓土地使用人向國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劃撥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為無償取得,那麼拆遷時就補償來說最大的區別為劃撥土地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出讓土地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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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證劃撥與轉讓,出讓的區別? 5

房產證的劃撥用地和土地出讓拆遷補償有什麼區別

7樓:越王夠薦

基本上是沒有區別的。因為拆遷補償實質上補償的是房產,並不是補償土地。換言之,補償給你的新房子肯定有土地。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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