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問題,公司逼我辭職,不給我安排工作,公司沒有考勤,玩了幾天我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說曠工

2021-03-27 19:49:36 字數 6311 閱讀 7645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做好證據儲存,例如給你發工資的工資條,別人的證明,單位的工作證等,你每天按點公司報道,如果不給你發工資你就申請仲裁,還要給你補上社保,他們還受罰。

2樓:七楊梅

去仲裁一定要收集證據,沒有充分證據法官也幫不了你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合同,有合同不能隨便開除。

二:保留證據,如工資條等

我現在看清楚了,公司算計我,故意不給辭職逼我曠工去勞動局,然後說我已經寫了保證書,曠工算自離 10

4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工資問題特點是什麼:曠工不給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曠工不給工資,違法。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5樓:專注勞動工傷法系

你為什麼有這種想法呢?依法可以解決的,

一、工作時是有法律規定的,一週版工作五天,40個小時,權違法安排你加班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

二、你也可以主張辭職,如果單位的違法的情況你可以要求單位經你經濟補償金的。

6樓:喵喵111111金牛

勞動關係沒有算什麼什麼的 申請勞動仲裁你贏的機會很大

公司每個月一天休息都沒有,是不是公司犯了勞動法?

7樓:just享受

公司每個月一天休息都沒有,是否違反了勞動法,需要看其是否經過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如果沒有批准,那就是違法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3、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擴充套件資料

1、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8樓:雪人晒太陽

公司每個月一天休息都沒有,是公司觸犯了勞動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9樓:知道法也團隊

已經違反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議勞動者向用工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向勞動監察投訴需要以下材料:

1、投訴人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你籤的合同是不是每個月沒有休息的時間了,休息幾天,如果有,看公司給你上班費了沒有,如果沒有給你加班費算犯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違反了勞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人事主管部門投訴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公司違反勞動法

14樓:專打漢

很多公司都犯了。誰對領導好才有休息就在樂購的的麵包房。

15樓:晨草無曦

勞動法?老闆眼裡,目無王法!只有錢錢錢!上法院告

16樓:醉過曉酒濃

沒有違法勞動法,你看新聞聯播裡的主人公們,他們比你忙多了,也沒見他們抱怨,好好幹,革命分工不同,但都是為人民服務!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您公司的財務是怎麼做工資表的,比方說您的工資是一個月5000,但工資表裡的條是3000,1500是加班費,500是車補飯補之類的,一般也不算是違法。現在公司都這樣

18樓:千古一夢中

抱歉,沒有。因為你所謂的一天都沒有是在公司所謂的加班,而你是有權利不加班的!這個問題全國有很多公司都這樣,他們不會做直接的犯法的勾當,而且打擦邊球

19樓:荒城孤獨

是啊,你若不想幹了,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若還想幹,就沒辦法

20樓:愛吃涼麵的神

呵呵…你在小私企裡面 你隨時可以走!認為不合理可以走

我在公司沒簽勞動合同, 現在辭職公司說招不到人不放我走,看了您的那個回答找勞動監察大隊來查處能行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超過一個月就視為已籤一年固定期合同 人證也可以 但要2個以上證人 考勤表由用人單位提供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知道說的對不對 廠 牌 和工資條 也可以 也比其他東西管用

產假後公司不給安排工作變相逼我辭職,我想維權!

23樓:匿名使用者

太容易了嘛!你可以找工會,不

過最好去找勞動局,當然同時是把報社記者和電專視臺屬記者找來,這樣你什麼都不用管了,只要把你的情況說清楚了,就什麼都ok啦!就是幾個**的問題,不過打**前要用一張紙把你想說的話寫下來,記住要真實的哦!這樣就不會一時緊張忘記了。。。

祝你好運!一定行的!

公司以出差逼我自已辭職怎麼辦

24樓:愛喝粥

1、勞動合同中肯定有約抄定的:服從公bai司安排,不服從安du排就是違反了勞zhi動紀律,在勞動法中有明確的規dao定,做解除合同是合法合理的。

2、加班工資的多寡是與勞動對應的,按照勞動法規定加班是要額外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也沒有違規。

3、合同到期不在續約,提前通知也是合理的;

4、如果公司解除合同進行補償,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執行的,不從在問題。

因此在整個事件工程中公司沒有違法,希望你們還是與公司協商,如果團體這樣耗的結果對雙方都不利,個人損失更大。

25樓:敬亭山律師

如確不符合合同約定,你有權拒絕。根據《勞動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該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如果公司一意孤行,可向勞動監察投訴或向勞仲委申請仲裁。

望採納。

26樓:某人_算什麼

首先你進入這家公司,公司給沒給你簽訂勞動合同,正式的勞動合同,還有就是薪資方面的待遇,是否已經以書面的文字達成協議,你如果真的想在這家公司繼續發展下去的話,也許出差也是對你的一種鍛鍊。

2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或者你可以在律伴平臺上,問問律師,他們應該有辦法能幫到你。

28樓:劉武陵

一哭二鬧三上吊(可別真吊),大吵大鬧。不同意你的條件,大家都別想清靜。

29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人的觀念是你心有我,我心有你,千萬不要得罪領導,要順著領導的意

30樓:匿名使用者

該要的工資還是得要,那你就想個辦法讓他辭退你,反正你再做也沒有什麼意思了!

31樓:如夢水雲間

單方調崗無效,調崗調薪需要雙方協商同意,不然,員工可以拒絕。

公司版不安排工作不要緊,你只權需上班打卡、在自己崗位範圍內就好了,發放工資時,一分不少,如果公司剋扣或者拒發,可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撥打**12333舉報,也可以到當地工會尋求幫助(**12351)。

如果還不行,就到當地申請勞動仲裁(免費)。

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3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這樣了,你覺得還有意思啊?一般都會賠償的,除非你出錯,或拒絕轉崗

33樓:小相三

最好的辦法就是

抄給老闆說bai明情況,說白

了就是補償du款的問題,按照勞動

zhi法的規定,一般幹滿dao一年的員工離職以後得補償款是2個月的基本工資,只要能滿足這個要求就可以申請離職了。畢竟公司和你相互不滿意,待著也沒多大意思,還不如好聚好散。如果不補償,要你裸辭,那就繼續堅持上班,等哪天合同到期了,再離職也可以那兩個月的失業金的!

所以說為了自己的利益,還是不要衝動,裸辭!

34樓:匿名使用者

找一找這方面國家或地方相關規定,再和老闆談賠償,賠償符合規定那你就走人啦,待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了。

35樓:舊城舊時人

**,不光是自身的經濟實力沒問題,同時還要看同區域

36樓:影涵

公司想辭退你,你再待在公司也沒意思,還不如主動辭職,換一份更好的工作

37樓:最愛

可以與單位協商處理的,協商不成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試用期內提出辭職,但是人事說要一個月才能離開,若公司強行要我繼續工作一個月,我不去上班會有什麼後果 30

38樓:g買了否冷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辭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 辭職問題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沒想到還有單位這樣胡來的,無知,可笑!針對單位這種做法,提示如下 1 法律規定工資按月發放,即指基本工資必須全額髮放。基本工資市勞動合同約定的,與當月單位規定上班幾天無關。可見你太太按月拿到的工資是法律規定的權利,不可剝奪。2 單位只有在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況下才可以依據規章制...

辭職是否違反公司合同和勞動法

簽了合同就應該上保險的 你可以憑藉合同去勞動保障那諮詢是不是公司違法了他不給你們上保險就拿著合同去法院諮詢告他 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你加班的費用國家法定節假日必須三倍工資的 你最好去律師事務所問問相關條文 首先辭職是員工的權利,不是義務,現在合同是雙項選擇,不是簽定合同後就不能辭職了 只要你按照勞動...

公司週末不放假,加班不給錢 是否違反勞動法

這樣的單位你覺 得怎麼樣?法律上你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專但是如果匿名舉屬報,人家未必理,恐怕律師不敢保證你舉證的事不會被公司知道。你還有權提起勞動仲裁。如果公司因此開除你,你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單位對你進行賠償。公司的做法bai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du加班應該zhi給予勞動報酬。勞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