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發生後一個月內沒有到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一樣可以聲請工傷認定,但會被告知為「過期申報」醫療費是不能報銷的,看導致過期申報的原因是誰就由誰承擔醫療費用,不會影響其他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簽了勞動合同沒?跟誰籤的?工傷發生的當時你有沒有報告上級領導,有沒有證人看到你受傷的經過?
3樓:醒醒
勞務公司也沒有辦法,發生工傷須在1個月內備案,你超過時間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勞務派遣員工和非勞務派遣員工的法定權利是一樣的,不管勞務公司或者用工單位有什麼理由,是誰的責任,他們沒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工傷,個人可以在一年內申報,只要沒超過一年,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待遇、傷殘補助金等的工傷待遇一樣都不能少。
在勞務公司所在地申報工傷,還是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申報工傷,工傷賠償有哪一方承擔,要看「勞務派遣合同」的約定,如果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一方沒有按約定負責申報工傷等等,雙方有可能負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能走工傷認定程式,不要弄什麼意外險。
勞務派遣員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看自己是與派遣公司還是實際的用工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一、一勞動者雖與用工單位無法律關係,但如果勞動者發生工傷、死亡、醫療等特殊情況,必要時,用工單位得代行勞務派遣單位職責,及時支付相關費用,妥善安置勞動者。例如跨省、市、區的勞動派遣,涉及他國的對外勞務派遣,均須用工單位辦理派遣單位對勞動者應盡職責,是後,用工單位再與派遣單位根據合同進行結算。
二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之間的關係,主要應注意對勞動者的責任界限,各項費用的支付,特別是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涉及工傷、醫療、意外傷害等保險事項,以及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的安全保障等,應加以明確。三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未達成勞動合同關係,對勞動者的義務應由派遣單位負擔。為履行方便起見,可能會將派遣單位的部分義務轉委託給用工單位代為承擔,用工單位應當注意對勞動者的安全保護,相關費用的及時發放,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利。
但應避免權利義務界限不清,讓他人誤認為與勞動者達成勞動合同關係,承擔本屬於派遣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6樓:華律網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參保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所在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5.
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7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8樓:霍光彥律師
回答提問
派遣公司沒有跟他籤合同也沒給他買保險,那在用工單位發生了工傷由誰承擔回答您好親親,由公司承擔的親親。
《勞動合同法》第92條第2款規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可以找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工傷待遇,也可以找用工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勞動合同法第92條第2款規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意思就是,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可以找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工傷待遇,也可以找用工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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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出了工傷找誰負責?
9樓:
勞務派遣工出了工傷一般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10樓:付載宋
勞務派遣是近幾年出現的一種新的用工方式。被派遣的勞動者雖然在用工單位工作,但卻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屬於派遣公司的人。如果在工作期間出現了工傷事故,到底該找用工單位還是派遣單位?
讀者楊先生最近就碰到了這個難題。 讀者楊先生最近給本報「老徐茶館」欄目打來**稱,他在一家機械加工企業工作。今年年初,在生產過程中遭遇事故,手臂骨折,隨後被單位送往醫院**。
住院將近一個月,花費近萬元,出院後,楊先生找到工作單位,申請工傷,但工作單位卻告訴他,楊先生根本就不是他們單位的人,而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的人。楊先生這才明白,他當初籤合同時,用人單位不是他現在所在的這家機械加工公司,而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 後來,楊先生就找到了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的那家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承認楊先生是與他們籤的合同,但卻說派遣公司沒有工傷保險,出了工傷事故應該由用工單位負責。
就這樣,楊先生被這兩家單位推來推去,至今也不知道該如何申請工傷,更別說工傷賠償了。 就此,山東舜元律師事務所莊文飛律師認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由此可以理解為,勞務派遣實際上涉及三方主體,即勞務派遣單位、被派遣勞動者、用工單位。被派遣的勞動者實際上是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再由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單位存在的是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又存在著合同關係。 莊文飛稱,因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應是勞務派遣單位,而非用工單位。
楊先生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出現事故受到傷害,應該可以認定為工傷。如勞務派遣單位依法已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楊先生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應從國家工傷保險**中支付。
11樓:六和尚
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勞務派遣工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勞動派遣員工出現工傷首先由用工單位第一時間送到醫院給予急救。
2、由用工單位或勞務派遣工本人及時通知勞務公司。
3、勞務公司負責工傷的申報,審批,的鑑定等一系列的工傷程式的處理。
4、工傷的賠償根據工傷鑑定的標準,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5、賠償結果達不到一致,派遣員工可通過進行調解或法院宣判。
勞務派遣工傷由誰負責,勞務派遣員工工傷怎麼處理
13樓:韓飛律師
可以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看自己是與派遣公司還是實際的用工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一、一勞動者雖與用工單位無法律關係,但如果勞動者發生工傷、死亡、醫療等特殊情況,必要時,用工單位得代行勞務派遣單位職責,及時支付相關費用,妥善安置勞動者。例如跨省、市、區的勞動派遣,涉及他國的對外勞務派遣,均須用工單位辦理派遣單位對勞動者應盡職責,是後,用工單位再與派遣單位根據合同進行結算。
二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之間的關係,主要應注意對勞動者的責任界限,各項費用的支付,特別是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涉及工傷、醫療、意外傷害等保險事項,以及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的安全保障等,應加以明確。三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未達成勞動合同關係,對勞動者的義務應由派遣單位負擔。為履行方便起見,可能會將派遣單位的部分義務轉委託給用工單位代為承擔,用工單位應當注意對勞動者的安全保護,相關費用的及時發放,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利。
但應避免權利義務界限不清,讓他人誤認為與勞動者達成勞動合同關係,承擔本屬於派遣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14樓:何少則
你和誰家籤的合同就找誰,如果他們不負責解決就去仲裁委,申請仲裁
15樓:霍光彥律師
回答提問
派遣公司沒有跟他籤合同也沒給他買保險,那在用工單位發生了工傷由誰承擔回答您好親親,由公司承擔的親親。
《勞動合同法》第92條第2款規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可以找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工傷待遇,也可以找用工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勞動合同法第92條第2款規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意思就是,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可以找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工傷待遇,也可以找用工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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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中的工傷責任如何認定?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如何承擔責任?
16樓:青燈俗事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被派遣勞動者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時,用工單位應當負責處理職業病診斷、鑑定事宜,並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提供被派遣勞動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擴充套件資料:《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七條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什麼是勞務派遣 如何區分勞務派遣和正式員工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 人才租賃 勞動派遣 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 實際用工單位 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 實際用工單位 之間。派遣就是明目張膽的同工不同酬,我不認為待遇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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