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雙方分居二年以上,視為感情破裂,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的
3樓:毛老邪
如果雙方都承認已經分居三年,按照最高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夫妻雙方已經分居兩年,女方提出離婚,但是男方拒不見面,屢次房法院起訴,院方都以找不人為由不已處理,
4樓:法學專業戶
回答如下:
離婚案件有它的特殊性,原則上是不允許雙方中任何一方缺席的,婚姻法中規定,原則上雙方必須到場,所以,並不適合使用公告送達。法院要求出示失蹤證明,不是為了公告送達,而是想通過宣告失蹤的程式,來變相的達到訴訟的目的。如果在宣告失蹤的時期內,男方不出現,則經過宣告期後,男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則你就可以進行特殊程式和他離婚,如果他出現,要申請撤銷宣告失蹤,則法院也可以找到他的人了。
法律條文是死的,但是人是靈活的,我們可以用其他的方法達到我們的訴訟目的,關鍵在於靈活運用法律,在找**律師的時候,找個訴訟經驗豐富的吧。
回答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
5樓:
找個靠譜的律師,其實這種情況可以申請採用公告送達
你這個情況,實際上法院是在為了避免惡意訴訟,而採取的避免責任的辦法。個人建議,先找人偵察好他的生活習慣,弄清楚他的工作單位,把傳票特快專遞到他家或者他工作單位,就不能不接了
男方因病不能理,夫妻已經分居4年了,女方提出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咋辦?
6樓:n另類回答
這是一個涉及道德範疇的問題。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見解。既然你的朋友想離婚,也不能說她錯,就直接向法院起訴吧。
7樓:a圓
理解。如果可以證明分居已達4年,法院是會判決雙方離婚的。但是由於男方現在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可能會判決要求女方支付一些費用給男方。
按照法律程式,如果第一次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在判決生效後的六個月後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離婚。鑑於你上述所講的情況,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當然你要向法院提供證據。
8樓:天津市劉律師
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夫妻雙方分居長達五年,已經沒有感情了,女方提出離婚,但男方不同意,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9樓:戀包頭
可以,你當然有權主張自己的權利!~協議離婚行不通的話,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10樓:六宇達
可以!像這種情況法院可以直接判!沒有什麼複雜的!法律會幫你,所以你不用擔心!
11樓:匿名使用者
都分居那麼長時間了,法院肯定會判離婚的...
1.沒有事實離婚的說法,事實婚姻也只是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此後沒有事實婚姻。
2.離婚的條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關於感情破裂的標準問題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離婚已經分居2年,法院會
12樓:墨白正年少
1.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適用。
2.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夫妻分居三年就可以離婚,問題是分居三年怎么拿證據證明
您好,怎麼證明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 證據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證據2 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證據3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 分居 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證據4 ...
夫妻分居三年,算自動離婚嗎
不算。離婚的方法有兩種 一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 一是向法院起訴離婚。也就是說,自動離婚 的說法是不成立的,無論分居多久未辦理相關手續,兩人都是夫妻關係。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夫妻分居三年,男方未管過孩子,只給孩子每月兩百元生活費,在離婚時孩子是否可由女方撫養
孩子的撫養權需要法庭來判的,如果你想爭取撫養權,那麼整理一下他這幾年沒有照顧孩子的證據,還有他每個月只給200元撫養費的證明,向法庭陳述,第一孩子一直是在你身邊成長,有感情基礎,你也一直獨立撫養孩子,那麼離婚後孩子跟你對孩子的成長和教育更有好處。第二,孩子的父親並沒有盡義務,如果孩子判給父親很難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