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監理師
你打贏官司的機率為90%。
按照勞動法有關條款;合同到期未續簽,但一直在上班,視為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1.8個月未籤合同,可以主張雙倍的工資的。
2.如果辭退,單位還要給你1年2個月的工齡補償;
3.你可以要求繼續工作,按照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待。
申訴途徑;當地勞動局仲裁部門。具體法律依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去人社局舉報,可以得到解決
企業不景氣,老闆故意壓低員工工資,卻不主動辭退,要求員工可以寫辭職報告。
3樓:上海律師許建斌
變更工資屬於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如果未採取書面形式,可視為《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第二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因此勞動者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單位須支付經濟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問題,如果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給力,走法律程式的話,你上邊的問題全部可以得到解決
5樓:達州劉文明
如果你爸爸主動辭職的理由不具有《勞動合同法》38規定情形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的。至於老闆壓低工資,如果不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對工資的約定條款,應不算違法。現在經濟危機,企業經營困難,勞資雙方應該同心協力,共謀發展才是,不要錙銖必究,為維權而維權,本末倒置。
另:你關於「經濟補償金以2023年為分界線」純屬誤讀。關於是否職業病(職業性眼病)要經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
如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程式方面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諮詢,實體方面可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6樓:匿名使用者
1.是的。最好確認下合同上有沒有寫工資金額。另外有工資隨意變更的證據。
2.公司未與員工協商一致而單方面隨意變更工資屬違法行為。你可以去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每工作滿一年公司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不還6個月賠償半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
3.這個不算賠償,算補償,應該補償8個月工資。公司沒有過錯解除合同,不存在雙倍賠償。
4.關於工作職業病。可以得到賠償,可以申請工傷鑑定。按照鑑定等級賠償。
5.你的觀點正確,事實勞動關係,但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按照每個月雙倍工資賠償。
6.先去勞動仲裁,減少費用,自己舉證,有很大勝算。建議早點解決。祝順利。
在被開除期間被公司要求填寫辭職報告這樣做合理麼?勞動仲裁有用麼?
為什麼公司要辭退我卻要我自己寫辭職報告呢。?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店長這樣做從法律層面上講沒什麼不合法,理由如下:
隨著《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在2023年10月6日被廢止,辭退違紀職工針對性的法律依據也相應沒有了。辭退違紀職工的權力實際上被下放給了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勞動合同中約定或制定相應的內部規章制度。現在所謂的辭退實際已成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形式。
因此,現在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25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
《勞動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過失性辭退
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關於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問題
1、員工辭退應儘量及時公開辭退理由。你的店長找你談話說你「什麼什麼方面做的不好啊,什麼什麼方面不夠啊」,如果屬實,就已經證明你真的不符合錄用條件;
2、錯就是錯,不好就是不好,不足就是不足。「每個人身上都可能出現的毛病,而且很多新員工都有的毛病」並不能作為你「做的不好、做的不夠」的藉口和理由;
3、規章制度是規章制度,經濟損失是經濟損失。幸虧你的這些毛病「沒給店裡帶來過損失」,否則,你還要賠償損失。
三、關於「開除我不好聽讓我自己寫辭職報告」的問題
1、因為你的「銷售很好」,所以不開除你而只是讓你自己寫辭職報告,一來是給你一點面子,二是向在職員工展示公司良好的企業文化、增加向心力。
2、做好辭退工作,一是辭退前要公正,二是辭退時要公開,三是辭退後要熱情。根據你反應的情況,店長基本做到了「寬以待人」。
3、不管到**都要「嚴於律己」。相信經過這次辭退教訓後,你會「吃一塹長一智」,懂得很多、進步很多!
以上所述,可能太直,希望你不要「鬧心」,但對你今後的人生絕對有好處、有幫助。
祝你好運!
8樓:大長腿卞佳敏
* 自己寫辭職報告的,不屬於公司辭退,而是自己主動辭職,該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或者賠償。
* 若是公司無正當理由辭退的,那麼屬於違法辭退,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9樓:
我覺得店長不想你做的可能性大啊,畢竟你銷售好,可能威脅到店長的地位了。不過出來工作要考慮的問題很多,如果很希望長做,那麼就越級爭取下。不然你就得接受這個遊戲規則。
10樓:常勝將軍
不合法。第一種可能是店長單方面不想讓你幹,想趕你走。老闆不一定有那種意思。第二種可能就是老闆本人的意思,但想節省開除所做的經濟補償。
11樓:一隔經年
其實如果單位辭職員工的話,是要多發一個月的薪金。讓你寫,就不用補了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無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未籤合同按規定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辭退員工,除了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其它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
合同期滿了老闆無故辭退,合同沒到期被辭退
依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的責任。經濟補償依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工資確定。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支付。一 勞動合同期滿辭退員工要怎麼補償。1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
沒有籤合同,可以追究法律責任嗎,沒簽合同,擅自離職,會不會追究我的法律責任
錄音這是非常有用的證據。首先就此恭喜你,如果你起訴,你贏了。你現在可以直接起訴該公司,而不是分公司。因為作為分公司是沒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必須對分公司的行為負全部的責任,並且歸責的原則不是他們追索到分公司的人才將錢退還,而是先退還你的錢然後再去處理他們內部的問題。這在法律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