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周青生律師
1、男方和另一女方沒有重婚也沒有同居,離婚時無過錯女方不能要求經濟和精神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小孩未滿一歲,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樓:匿名使用者
1,雖然男方和另一女方沒有重婚也沒有同居,離婚時無過錯女方能否要求經濟和精神賠償呢?有法律支援嗎?
具體問題從你說的情況來看,是不能要求精神賠償的。提出法律也是不支援的。
2,小孩未滿一歲,男方提出離婚,如果女方不同意,是否就不能離(從法律上來說)?
婚姻法規定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
3樓:首都王律師
1.如果男方和另外的女方沒有重婚,也沒有同居的,不能要求經濟賠償。
2孩子未滿一週歲,男方離婚的請求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援的。
4樓:潘娜_律師
離婚是否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因一方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導
離婚精神賠償損失費是多少
5樓:中顧法律網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不超過5萬。 這在婚姻法裡叫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張該損害賠償方須對離婚無過錯,這個條件意思是即使有過錯,如果該過錯未導致離婚(與離婚無因果關係)亦視為無過錯。
2、過錯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法定過錯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只有這幾種情形才構成離婚過錯。
3、該過錯須與離婚有因果關係,即該過錯導致離婚。如果雖有過錯但雙方未離婚則不能主張此損害賠償。
4、該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須區分行政離婚與訴訟離婚而有不同。在行政離婚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張。訴訟離婚的原告須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該主張。
否則在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後不得另行主張;訴訟離婚的被告若不同意離婚,但法院判決離婚的,可在判決生效後另行以訴訟方式提起該損害賠償請求。但無論是行政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若該過錯在離婚後才發現的,不得主張,理由在於該過錯與離婚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最高是多少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最高並沒有最高數額的規定,確定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時,應該考慮如下幾方面的因素:過錯方實施過錯行為的嚴重程度及持續時間;無過錯方對離婚是否有可歸責的過錯。過錯方的經濟支付能力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夫妻離婚,過錯方一般精神損害賠償多少
7樓:老胡解惑
所謂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係破裂,並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過錯方對此應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現行《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離婚賠償方式包括兩種:一是物質損害賠償,二是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一方在重婚、與他人同居期間將財產贈與與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無過錯方的財產損失,無過錯方可要求過錯方賠償因該贈與行為給其帶來的物質損失。關於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參照《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實施。其賠償數額的確定,需由侵權人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侵權後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能力和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來予以確定。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係破裂,並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過錯方對此應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現行《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離婚賠償方式包括兩種:一是物質損害賠償,二是精神損害賠償。
中國目前司法實踐中,對於離婚糾紛中的過錯賠償標準是很低的。
8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根據相關因素的影響程度不同,以及對另一方造成的危害不同。
法院才能做出判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9樓:布伊三國
看你家的經濟實力幾千萬的都有
離婚精神損失費怎麼算
10樓:華律網
離婚補抄償的標準要考慮多方襲面因素,比如一方付出義務的多少,少付出義務一方因之獲得的利益,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經濟能力。在司法實踐中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只能提供儘可能有利的證據證明自己對家庭的付出,以此來請求更多的補償。
11樓:荷塘月色宇
我國沒bai有對精神損失費的賠償du數額做出具體規定,zhi故離婚案件的精神賠dao償內數額法院會視案件的具容體情節確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 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在婚內,如果一方存在上述四種過錯情況的情形下,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都有哪些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結婚時間
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受害人對配偶或家庭的貢獻不一樣。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共同生活、共同承擔一定的家庭責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都會對另一方和家庭進行感情和經濟上的投入,承擔相應的家務勞動,因此,結婚一個月離婚和結婚幾年、幾十年離婚,使當事人受到的損害也是明顯不同的。
(二)侵權情況
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和具體情節,是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決定性因素。
(三)、損害後果
過錯方對受害人非財產上損害的程度和後果對受害人離婚後生活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是確定賠償數額的重要依據。
(四)經濟因素
離婚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13樓:華律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並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各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1)對於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2)對於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3)對於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後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1)對於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2)對於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等。
什麼是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
離婚損害賠bai償,是指夫妻一方du有過錯 致使婚姻家庭zhi關係破dao裂,離婚時對無專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屬 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
離婚後一方可否再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後一年內,一方可以起訴,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
離婚損害賠償的簡介
婚姻法離婚損害賠償是指配偶一方過錯侵害配偶他方基於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權益,並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無過錯配偶對由此所受的損害有權請求賠償。過錯配偶負有賠償損失,給付撫慰金等侵權民事責任的民事法律制度。這一制度具有以下特徵 侵害主體 一般侵權的主體 即加害人 範圍較廣,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