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的問題,由於員工的失誤,公司受到損失,責任劃分是怎麼的如廠裡40,我這60,我這60部門經

2022-08-05 09:56:50 字數 3445 閱讀 4124

1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誰承擔多少目前最主要的依據是公司規章,甚至無規章可依的話依的就是領導一句話.比如很多普通員工的疏忽造成損失的話,往往要求這些員工全額賠償,假如是領導疏忽,也可以一分不賠,單位全部承擔.

假如你認為你自己全部承擔損失是不公平的,公司那又無法協商的話,你要麼忍下來,要麼就只有申請勞動仲裁,讓仲裁部門對雙方責任承擔比例做劃分,不過這樣一來也基本可以宣告你在這公司是待不下去了.

另外,即使損失由你承擔,公司也不能一個月工資全扣,一般所扣工資不得超過20%,並且最終發放數量不應該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扣不完的應該分期扣,所以公司的做法也是不對的.

總之你自己衡量損失吧,是否做仲裁你自己決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扣除後的餘額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你的情況應該查詢當地**的工資支付規定,一般情況支付最低工資是普遍原則。

即使老闆沒有規章制度,也不能把工資扣光。必須保證你的基本生活。扣工資不超過20%的規定是計劃經濟時代基本工資的說法,現在已經不適用了。

出了問題,誰都不願意,但是責任劃分沒有定式,都是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即使公司有相關規定,也必須靈活運用,哪個公司都是這樣的。

員工工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追究責任?

3樓:律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用人單位起訴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樓:法律實務研究

員工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要區分是一般過失還是重大過失來確定是否承擔責任。

1、員工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屬於重大過失,應當賠償公司損失。

2、員工只是輕微失誤,對公司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5樓:

工作失誤都是很正常的,又不是故意造成的損失。

但是如果工作失誤致公司損失的,公司可以辭退你的,不需要給你補償金。

沒有籤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工作一個月之後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社保、一醫保都可以要求公司及時補交。

6樓:

回答:故意行為可走司法程式,追究法律責任

不是故意行為只能和員工講,扣月工質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諮詢的那位律師說的不錯

再說你朋友錄口供,那是他公司裡想確定是員工失誤造成損失,叫你朋友注意說詞,根據實際情況,別把責任說錯了還一個問題,你沒說

你朋友造成損失,是在上班期間還是下班期間,如果是在非工作期間,你朋友負擔的損失比率會大點.

你去見你朋友後 確定下合同是否約定或者是勞動規章有規定還有就是確定你朋友的責任分額多大,是否是純個人失誤,還是有公司管理等不當地方

公司的損失不能聽他說多少就是多少,要有證據.

因個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個人要承擔責任嗎

8樓:

是的,可以要求你承擔,但是,這個看你的行為是屬於工作還是不屬於工作。比如,對某專案估算不足,這個可以不負責,但如果是個人其他行為,比如忘記做了導致損失,這就是你的責任了

9樓:空虛美的夢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

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

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如果個人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且個人存在重大過失或者故意,則需根據情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或刑事責任。

11樓:湯安吉

公司有權讓你承擔責任.

12樓:

那要看你給公司造成了多大的損失了?

由於員工的操作使公司裝置損壞造成大約30000元的損失,公司該怎麼做?

13樓:匿名使用者

1.你公司是否有教育培訓或者甄別此人是否有資格上這個崗位?如果沒有,請放過。

2.你公司是否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過錯導致損失的由勞動者賠償損失,並約定比例?如果沒有,請放過。

3.你公司是否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規定除了要注意生產中的人身安全之外,還要注意資產安全?如果沒有,馬上去做規定,跟放不放過沒有關係。

4.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如果是勞動者責任導致損失的,由勞動者負責賠償損失,可以從工資中扣除,但每月不可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且扣除後此人的工資不能低於最低保障標準。

5.請注意「勞動者責任」,很多用人單位都會說勞動者自己操縱不當,勞動者應負全責。其實很多事故沒有哪一方承擔全責的,企業的監督管理真的到位了嗎?

裝置的防範措施真的到位了嗎?還有就是風險共擔的問題,有些崗位確實存在風險,這些崗位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重大甚而至於承受不起的風險,用人單位不用承擔責任嗎?

6.請注意公司的用人策略:犯了錯誤的人一定要處理,處理過重別的人看了心寒,犯了錯的人承擔不起自己跑路,留住可用的人,吸取教訓,可能會為將來節省另一筆損失。

7.建議: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酌情處理,沒有約定的罰款3000以內(我公司一名司機將車輛開出辦私事掉了,損失20餘萬-未辦保險,責任人全部罰款才3500元),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

上級領導或公司監管不力造成員工失職造成損失,除員工外其他的需承擔責任嗎?

14樓:

你的直接上司付有瀆職責任,如果按責任分,如果損失是不可避免的,你佔60%,上級佔40%.如果是可避免的,那麼你佔的責任還要大.

15樓:舒綠情感支招

這個比較麻煩,需要爭取,沒有那個頭願意主動承擔失誤

16樓:匿名使用者

都有責任~

只是員工的責任比較多而已~

請問我在工作中由於操作失誤造**員傷害,我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如題 謝謝了

17樓:kyoya六

如果是工傷的話,首先是有單位來進行賠償,在單位對其賠償以後,會向你進行追償,不過數額不會太高,這要看你的過失程度,如果程度很輕的話,你承擔的份額是相當少的,不過也有可能你的單位放棄了對你的追償權,不跟你要,你就沒事了。呵呵 總之,既然報了工傷,你這個受了傷的同事就暫時不能向你要求賠償了。

18樓:打算

沒有道理讓你賠償個人損失,哪個同事的醫療費應該由工傷保險支付,如果鑑定下工傷等級的話,同事還可獲得傷殘補貼,至於你自己,由於你是違章操作,單位也許會扣你些工資,但不應該很多,我想去看看同事到是應該的,

因為工作的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開除員工,員工能獲得賠償嗎

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應當賠償用人單位損失。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三 項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1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 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由於工作失誤給單位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員工個人承擔嗎

對於勞動者是否應當對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不能一概而論,應當結合以下情況具體分析。第一,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當事人有約定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優先適用當事人的約定,以尊重當事人的意願。我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

你好,假如我是輪船公司的員工,由於天氣原因遇險死亡,能賠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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