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勞動合同中關於商業祕密的法律知識。希望有人能幫我,謝謝

2022-08-19 21:56:50 字數 1627 閱讀 5791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按照勞動合同法上述規定。

1、離職後如果用人單位不按月給你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約在先,你是不需承擔保密義務和承擔違約責任的。(經濟補償在原工資30%-50%之間)

2、保密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情況在法律上稱之為競業限制。很簡單,如果解除合同時沒有給予你補償,且約定已經超過兩年,因此條約定對你無效。你可以開店的。

最新的關於商業祕密保護的法律條文,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是你需要的資料:

4樓:律師姜歡

1,主要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第十條中關於商業祕密的保護。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必定是違反了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違反商業競爭的行為,受《不正當競爭法》約束。

第十條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祕密: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視為侵犯商業祕密。

本條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侵犯他人商業祕密也是一種侵權行為,也要受《侵權行為法》約束,受害方有權請求適用普遍侵權行為受害方可以主張的權利以保護,即有權要求排除妨礙、排除危險、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等。

3,若是侵犯他人商業祕密並造成嚴重損失的,有可能夠趁犯罪,受刑事處罰。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

我們公司是建築勞務公司,給工人買的軍大衣,鋪蓋還有頭盔什麼的我應該怎麼做賬呢?

5樓:匿名使用者

軍大衣、鋪蓋計入福利費;具體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xx專案--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頭盔計入勞保費;具體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xx工程--勞保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被中介和工廠騙錢說不清怎麼辦?

6樓:

如果感覺被騙可以向當地工商部門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求助,必要時可以報警解決。

侵犯商業祕密罪的立案標準,關於侵犯商業祕密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 侵權獲利或者給權利人造成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按照法律的規定,侵權人給自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該是以 直接經濟損失 為標準,即衡量行為人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為給商業祕密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應當以直接財產損毀 減少的實際的價值為準,不包括間接經濟損失。2 導致權利人破產或是發生其他嚴重後果的。即由於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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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中沒有立即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用詞,只有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詞。立即 立刻,馬上的意思。隨時 不論何時,任何時候的意思。立即麼就立即執行的意思!隨時麼就是時間不確定嘍!立即解除是指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時,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隨時解除是指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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