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勞動合同法中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2022-09-02 09:01:38 字數 5036 閱讀 3704

1樓:六和尚

勞動合同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佈的,不會存在你說的「深圳市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樓:兆信防偽技術****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一、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預告解除

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式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兩種情形:(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於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

注意: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概要: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於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式後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型別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後順序關係)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後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按深圳市勞動合同法辭退員工,社保怎麼賠償給員工?

3樓:愛酷**

在一般情況下,最新勞動法公司辭退員工,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條劃定消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劃定向勞動者提出消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消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四十條劃定消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劃定消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保持或許進步勞動合同商定前提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劃定停止牢固刻日勞動合同的;

(六)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劃定停止勞動合同的;

(七)司法、行政法規劃定的其餘情況。

第四十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提早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勞動者自己或許額定付出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能夠消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可以從事原工作,也不可以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事情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根據的客觀情況產生嚴重變更,以致勞動合同無奈實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樓:華夏正義

張律師回答的很好,建議採納。社保都有一個機率,當地社保**上都有。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從你所陳述看,公司管理方面還有待完善的地方,可能因為這些問題給公司帶來鉅額的經濟損失,建議聘請律師主作為常年法律顧問,一方面可解決目前你所提的問題,另一方面完善整個公司的用人管理制度,防範風險,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縱橫法律網 秦紅梅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應當在員工入職一月後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如有存在違約,可以請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標準是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工資的月平均工資額。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也支付一個月的,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

工作不滿一年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得到每個月二倍的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法中的立即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法中沒有立即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用詞,只有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詞。立即 立刻,馬上的意思。隨時 不論何時,任何時候的意思。立即麼就立即執行的意思!隨時麼就是時間不確定嘍!立即解除是指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時,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隨時解除是指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按勞動合同法這合同能續簽嗎,《勞動合同法》中的「自用工之日起」適用於續簽勞動合同嗎?

1全部1 用人單位已經詢問了,這次你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除非他降低待遇,如果他維持原來待遇你拒籤就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下,沒有經濟補償。附 根據勞合法82條,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第三次簽定合同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這次他跟你籤的不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應當自勞動...

勞動合同法

雙倍賠償是針對違法解除合同的.你說公司通知裁員,是什麼原因裁員呢?是否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