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並且開除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話,則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不過,由於此時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勞動者可以從這方面追究單位的責任。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餘村林場
1、首先,您要確認您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
2、您的勞動合同您簽了字或者沒有簽字都是對您不利的(因您無合同文字),但您也可以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您必須收集能夠證明您與這傢俬企的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資條、出勤記錄、工作痕跡等),使自己處於不敗之地。《勞動合同法》第7條。
4、私企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您的理由(拖延工作)並不充分,也依法無據,在不是試用期內的情況下,也不符合程式。
5、您被私企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向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金二倍的經濟賠償金。(支付了賠償金,不再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
6、在勞動爭議過程中,您還可以要求私企支付您從您在私企工作第二月起二倍的工資,迫使私企將您簽了字的勞動合同拿出來。當然,您沒有簽字,勞動合同就沒有簽訂,私企就得依法支付二倍工資。如果您簽了字,您可以辯解說您沒有合同文字,哪怕就是不能主張二倍工資,您簽了字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用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在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基礎上,別在意勞動合同是否簽字)。
7、您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是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申請勞動仲裁,也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合同法》第37條。
祝你幸福!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說你合同籤沒簽字的問題,假如你簽字了,就按照合同內容執行(主要是報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如果沒簽字,則比照同崗位工作人員的情況執行。
再說你現在的權利:
1、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訴;
2、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從你進入公司那天起的各項社保;
3、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從第二個月到第三個月的雙倍工資。也就是說,你在單位一共幹了3個月,你可以拿到5個月的工資;
4、要求單位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應為就你說的情況,單位是不能將你開除的,也不能將你辭退。《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內容就是規定在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解除合同,你可以對照一下,如果不符合,則單位就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樓:
不用擔心,咱們國家法律對勞動者保護的還很好。鑑於你的情況,你只要能證明你們有實際勞動關係(就是你在那個公司工作過),就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他違反了發律規定,可以去控告他
5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王俊律師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
6樓:樂觀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同時,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都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經用人單位同意。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樓:
可以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賠償金,如果是合法解除,則無需支付賠償金,雙方協商一致的,應支付經濟補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關於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金
a、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三是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五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b、無需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如果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也叫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未籤勞動合同擅自辭退員工賠償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原告鄭某訴稱:2023年3月30日,原告鄭某因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招聘進入該學校,至2023年12月1日離開被告處,共工作8個月。被告違法不與原告簽訂勞動合同,不給予原告購買社會保險。
期間,原告多次要求籤訂勞動合同,補交社會保險,被告以各種理由予以敷衍推脫。
2023年11月30日,被告無故要求原告交納車輛承包費用10000元,原告因家庭困難無力交納,便遭到被告辭退。為此,原告於2023年12月22日向安徽省潁上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安徽省潁上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為此原告起訴,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29279.6元(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1日,每月工資4182.8元);
2、被告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4182.8元;
3、被告依法補交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社會保險費用(具體數額按社保局的計算為準)。
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辯稱:2023年9月3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一份教練車承包合同,由原告承包被告的教練車輛,並可聘用教練,自主管理、自負盈虧地從事教學行為,承包期是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
承包期間,原、被告之間按照培訓人員數量結算勞務費用,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原告的勞務費用分別是1010元、2460元、3114元、4972元、5547元、4677元、2549元、3169元、3418元、1923元。該勞務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防暑降溫費、服裝福利費等。
原告無教練資格證,被告不可能聘用無教練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教練員崗位。所以,原被告之間是勞務合同關係,不是勞動關係。即使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原告訴請的雙倍工資計算也有錯誤,原告的工資應按照基本工資1010元計算,共十個月,即雙倍工資為10100元。
原告違反合同約定,私自離開用人單位,也未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其本身的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務合同的約定,原告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20000元。對此,被告將保留訴權。因此,被告不應承擔經濟補償金。
我國的勞動爭議案件是「仲裁前置」案件,本案中,原告雖提供了仲裁機構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但通知書中未載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據,即原告申請勞動仲裁時的請求事項不明,所以原告的訴請程式錯誤,應當先對起訴的訴請申請勞動仲裁。
潁上縣人民法院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鄭某雙倍工資29279元;被告某駕駛員培訓學校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鄭某經濟補償金3274.9元;駁回原告鄭某其他訴訟請求。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能要求賠償嗎
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 蓋有公章 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1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2 辭退你要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 身份證...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炒了有補償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新勞動法規定公司辭退員工有補償嗎?
如果不是因為員工本身的原因,有補償。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九...
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維權
1 提成 獎金 是你的勞動所得,為工資的組成部分,公司在你離職的時候不發放的做法是錯誤的。2 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需要自滿一個月次日起支付雙倍的工資。你2月底進入公司的,公司應當自4月1日起支付你雙倍工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