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解除勞動關係,咋賠償

2022-10-06 07:31:48 字數 858 閱讀 1640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不限定補償年限。

3、工資計算基數: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之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據該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簡化了工資的計算標準,規定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裡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的所謂「最低工資」或者「基本工資」作為工資計算基數是不對的。

4、針對高工資收入者的計算封頂: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勞動合同法僅對高收入者經濟補償作了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的限制,對普通勞動者是沒有限制的,只要勞動者月工資不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12年」的計算封頂。

2樓:百姓有話說

按勞動合同賠償,一年一個月實拿工資,!

解除勞動關係的工資賠償應如何計算工資

根據你的情況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 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第四十六條規定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而平均工資包括 固定工資 浮動工資 以及獎金與津貼。下面是相關法律條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

解除勞動關係的方法有幾種,勞動關係的解除認定有哪幾種

解除勞動關係的方法有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等等。具體終止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如下 終止勞動合同情況 第四十四條 ...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賠償問題,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問題

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勞動法 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法 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賠償損失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這是承擔勞動合同違法責任的主要方式。為明確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賠償辦法 作了具體規定 1 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