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屬因患職業病去世,我能否申請國家賠償,怎麼辦

2023-02-09 01:05:29 字數 5152 閱讀 6119

1樓:西安高珩律師

職業病屬於工傷賠償範圍。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樓:黑心征途

不能,不在國家賠償範圍內。應該找用工單位。讓用工單位賠錢。單位不給賠錢或者怎麼著。就找律師,或者調解或者打官司。

3樓:莎拉小娃

當然找用人單位賠償啦,國家哪這麼冤啊,這也要賠。

4樓:匿名使用者

那確實 國家不是冤大頭

因職業病死亡應該如何賠償

5樓:變美的果團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應當認定,病人死亡是由於職業病,那麼就可以認定為工傷,即可以按照工傷的賠償標準來執行,但具體的數額要根據你所在的地區,戶口所在地來確定。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說明:1、「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針對實際情況,主要是指死亡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無生活**保障的父母親等其他親屬,因為他們的生活**是病人的工資等收入。

2、「親屬有勞動能力就不給了」,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是由幾個部分組成的,既要考慮向未成年子女、年邁父母等原本就需要由死亡病人撫養的人,也包括死者的配偶,也就是你的母親(比如,未成年子女,從現在開始到18歲的年數乘以你們當地的生活費標準;年邁父母也是這樣,只不過是計算他們預計的壽命),所以在計算死亡賠償金時要將這幾部分的金額加在一起。

3、「生活**是誰給誰提供」,生活**在你傢俱體是指死亡病人提供生活費用給未成年子女和年邁老父母,死亡病人的有勞動能力的親屬不屬於「被撫養」的範疇,其所獲得的只是因死亡而獲得的精神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職業病的勞動者有權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下列工傷保險待遇:

(九)死亡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按照不低於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十)喪葬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按照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十一)供養親屬撫卹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對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的親屬由工傷保險**支付撫卹金:對其配偶每月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對其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每人每月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其勞動者從事有毒物品作業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保證勞動者享受工傷待遇。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無營業執照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其勞動者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患職業病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給予勞動者一次性賠償。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由原用人單位對患職業病的勞動者承擔的補償責任。用人單位解散、破產的,應當依法從其清算財產中優先支付患職業病的勞動者的補償費用。

第四十五條 勞動者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職業病的定義是什麼?如果得了職業病,公司該承擔什麼?

職業病有幾集呀?國家規定的怎麼賠償法?

8樓:沛沛豬的母嬰小智慧

一、職業病的種類:

按照2023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類,分別是:

1.塵肺。有矽肺、煤工塵肺等。

2.職業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內照射放射病等。

3.職業中毒。有鉛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職業病。有中暑、減壓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有炭疽、森林腦炎等。

6.職業性**病。有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職業性眼病。有化學性眼部燒傷、電光性眼炎等。

8.職業性耳鼻喉疾病。有噪聲聾、鉻鼻病。

9.職業性腫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癌,聯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職業病。有職業性哮喘、金屬煙熱等。

二、職業病的國家規定賠償:

對職業病的診斷,應由省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是一種人為的疾病。它的發生率與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水平。

世界衛生組織對職業病的定義,除醫學的涵義外,還賦予立法意義,即由國家所規定的「法定職業病」。我國**規定,確診的法定職業病必須向主管部門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凡屬法定職業病的患者,在**和休息期間及在確定為傷殘或**無效死亡時,均應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待遇。

有的國家對職業病患者,實行經濟補償,故也稱為賠償性疾病。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職業病是指國家**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職業病。2023年由衛生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重新頒佈的《職業病範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規定了九類99種職業病。 1、醫療費用:

按醫院出具的單據;

2、住院伙食費:按公司出差伙食補助的2/3支付;

3、工資:工傷醫療開始後至傷殘鑑定做出期間,照常發放;

4、護理費: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5、**器具費:根據配置器具的機構意見確定;

6、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職工住院**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關於職業病的相關法律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矽肺屬於《職業病目錄》中的「塵肺」。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06》塵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ao2<5.3kpa(<40mmhg)]屬於一級傷殘;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是二級傷殘......

;即使最輕的「塵肺ⅰ期,肺功能正常」也夠上七級傷殘。你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規申請工傷認定(縣級勞動局)和勞動能力鑑定(設區的市級勞動局),這事不能急,按照程式一步一步來,現在國家法律對勞動者保護越來越有力,不要怕老闆忽悠。一定走正規程式,不要一次性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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